全本书斋 > 灵异玄幻 > 狂神演义 > 第一千零一章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这一天嫦娥骑着玉兔离开广寒宫去瑶池参加一场派对,据说是王母娘娘举办的,必须得去,别无选择。
  李恪很想去见识一下瑶池宴,吃几只奇珍异果,享受几只能够益寿延年的蟠桃,但是很遗憾,他的级别不够,目前的他仅仅只是一名来自下界的菜鸟大神,只能做管家或者其它的粗浅工作,与高档的宴会无缘。
  他在冬宫里巡视,看来看去,也没发现什么不妥之处,这里的婢女们都很认真细致,非常敬业,实在看不出哪里有纰漏。
  到现在,他也没有弄清楚这里的广寒宫与人间地球上看到的月亮有什么关系,打算抽空找谁问问。
  稍后离开冬宫,飞往南宫途中,看到了正在森林中伐木的吴刚。
  这家伙手持一把既像斧头又像刀的大家伙,轻轻一挥,一棵直径四米多的巨树齐底部被斩断,但是接下来的情况却显得很怪异,九十多米高的大树没有整体轰然倒,一声轻响之后整个上半部分居然全部碎了,枝干变成一块块大小不等的木头,最大的可能有两米长,一尺粗,小的则跟筷子差不多,大部分则变成半米见方的木块,带着枝叶缓缓下坠,在树木桩周围形成一大堆木头块和树叶,也没有什么木屑和灰尘飞起。
  这一下很奇妙啊,是怎么弄出来的?
  李恪心想,人间地球上的屠夫们拜张飞,江湖人士拜关羽,性工作者拜梁红玉,酿酒的拜杜康,想来伐木工人应该拜吴刚才对,因为这老家伙砍树的功夫实在太强悍了,简直神乎其技,不可思议。
  砍倒一棵大树并不困难,仙界的末流仙人和人间的修士都可以做到,但是在砍树的同时把树全部弄成碎块,并且控制得非常好,就这么落下在四周,就是很特殊很奇妙的本领了。
  李恪降低高度,停留在空中,大声说:“吴老前辈,你好。”
  吴刚手持模样怪异的大斧头兼大刀,抬起头来,平静地说:“管家,你好。”
  李恪:“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要砍掉这里的大树?”
  吴刚:“因为这树已经活不了很久啦,如果再不砍掉,过些日子它就会腐朽,然后在某个刮风的时候轰然倒下,压坏周围其它的树,而且它长得太高,木秀于林,不太好看,不够整齐。”
  李恪:“原来这样啊,我明白了,多谢指教。”
  吴刚:“我原本也不喜欢砍树,可是在广寒宫里很无聊,没事可做,我也没什么爱好,不喜欢看书,不喜欢与谁闲聊,也不想到处转悠,无可奈何之下,只好每天砍树,好在这里的树实在非常多,每日砍几百棵,有时一日砍上千棵,日子就这么过去了。”
  这个巨大的球体结界内森林很漂亮,异常茂密,没有特别突出的高大树木,想来全是吴刚努力工作的成果。
  李恪:“我想与前辈聊聊天,没有干扰你的工作吧?”
  吴刚:“没事,反正我砍还是不砍,那些树总在那里,晚几天砍也没什么,它们几个月或者半年也长不了多高。”
  李恪:“在灵霄宝殿内的生活真的很无趣吗?”
  吴刚:“你也看到了,确实很平淡,感觉就像为了活着而活着,待在这里,老得很慢,几万年过去,相貌都没有一点变化,修为却在莫名其妙的变得越来越强。”
  李恪:“我想知道,这里与人间地球上看到的月亮有什么关系?”
  吴刚:“广寒宫其实与月亮处于同一位置,相互重合,只是在不同的空间内。”
  李恪:“哇,真奇妙,还以为相距有多远呢。”
  吴刚:“其实人间与天庭之间很近,两个地方有许多紧密的联系。”
  李恪:“据那些遥远的传说,你并非很厉害的仙人,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吴刚:“在很久以前,没有现在这么多的臭规矩,那时候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谁如果成仙或者成神了,可以带着一大帮亲戚朋友和宠物一起到仙界,甚至是神界,一些人甚至可以直接从人间到达天庭,不像现在要先到仙界,然后通过修行变得厉害之后再到神界,然后变得非常厉害了才能够到天庭来。”
  李恪心想,嫦娥就是直接从人间到了天庭,并且进驻了灵霄宝殿内的广寒宫。
  他说:“那样很省事啊,少了许多麻烦。”
  吴刚:“按理说,像我这样的货色,应该早已经老死在人间,经历了一百多世的轮回才对,可是我居然稀里糊涂地随着嫦娥和玉兔来到了这里,活了很久,莫名其妙地成了神。”
  李恪:“真遗憾,要是我能够带着家里人一起到灵霄宝殿内定居就好了。”
  吴刚:“我倒是觉得,做神不一定就比做人幸福,神是更强大些,活得更长久,但是这有什么用?生活太乏味了,太没劲了,还不如在凡间度过短暂的一生一世,体验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成长、步入壮年、渐渐衰弱,这些感觉才是有意思的生命。”
  李恪心想,这家伙有些娇情,如果真想去做人,那很简单啊,可以找位神把自己杀死,灭掉元神,然后他的魂魄就不得不进入六道轮回,去享受短暂而刺激的人生。
  当然,活了几万年之后,有这样的想法貌似并不奇怪,许多人或者神都会厌世。
  李恪说:“你有没有回人间探亲的经历?”
  吴刚:“没有去过,也没兴趣,太没劲了,我的亲人和朋友早都死光光啦。”
  李恪:“你想必有过后代,而你的后代不断繁衍生息,你的血脉其实已经流传到人间的许多地方。”
  吴刚:“遗传这种事呢,三代或者五代以内还有点意思,几十代之后,就彻底稀释了,这么说吧,就像你往大江里撒一泡尿,有也不多,无也不少,反正我的基因在如今的人身上早都算不上个事了。”
  李恪:“这个——确实如此。”在心里,不得不承认,这个观点蛮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