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湿的手拿起刚刚被他情急之间抛到一边的手机。
“喂喂喂!出什么事了?你还在吗?到底出什么事了?!”
向信能够清楚的听到对方已经跑起来的喘息声。
他握着车门把手,一边镇定的说道:“我没事,只是出了一点小问题,我待会儿再跟你说。”然后也不顾女助理担忧的声音,一下子挂了电话,一边稍稍用力,推开了车门。
深夜里的风带着点凉意,将向信的头发吹得有些凌乱,周围树木茂盛,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
年轻的男人借着车灯四下检查,车前空荡荡的,没有发现任何痕迹,难道是自己眼花了?
向信拧眉,甚至连车底下都看过了,四下平静的诡异。
呵呵!低低沉沉的笑声传来,向信一下子抬起头,那样迅速的动作,几乎让人担心他会把自己的脖子给扭断,而他自己显然是注意不到这些的,因为他整个人都惊呆了。
黑色的汽车车顶上,正施施然的站着一个男人,暮气沉沉的白发,宽袍广袖的黑衣,男人的脸因为光线的缘故,让人看不清他具体长什么样,但那双一直俯视着他的眼睛,却给向信带来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压迫力。
向信几乎是下意识的后退一步,白发的男人在他惊骇的目光中一步一步的走了下来。
真的是走的,不是跳下来,也不是飞下来,就像空气中有一层层看不见的阶梯一样,让男人一步一步的踏了下来。
如此诡异的画面,换了胆子稍小一点的人都要大喊一声“鬼啊!”然后拔腿就跑了,而向信虽然比正常人还要强上了那么一点,但也不可能还保持冷静的。
他紧紧地咬住牙关,后背冷汗直冒,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脑中不断的闪过神仙、妖怪、吸血鬼、蝙蝠侠、蜘蛛侠等等等等,直到对方字正圆腔的普通话响起来的时候,他才瞬间删掉后面的几个猜想。
“你的名字?”低沉悦耳的声音在夜中显得格外的清晰。
向信指尖发颤,“你是谁?!”
神秘的男人微微挑起眉毛,大袖一挥,手掌慢条斯理的覆上车身,并不见他如何动作,向信只看到等对方的手再移开时,他那辆价值百万的车子上已经清清楚楚的印出了一个手掌印。
“名字?”男人的声音更轻更柔,就像春天开出来的第一朵花,早上呼吸到的第一口空气,晚上在耳边唱着的安眠曲。
向信倒吸一口冷气,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说道:“向信!我叫向信!”
男人微微一笑,魅力十足,“那么这位向公子,”他稍稍拱手,作揖道:“可否告诉在下,此乃何处?是何朝代呢?”
......
颜景白双手交握放在腹部,整个人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眨不眨的看着天花板上吊着的水晶灯,柔暖的灯光照射而下,将不大的卧室照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卧室的布置大方而又简洁,是他当年独自一人亲手布置出来的。
室内的窗户似乎是开着的,深夜吹来的凉风轻轻撩起淡蓝色的窗帘。
颜景白似乎是异常僵硬的坐起了身子,然后一眼就看到了对面贴在墙上的等身海报。
海报上的青年发丝有些凌乱,白色的衬衫被解开了两个纽扣,露出白皙性感的锁骨,还有微微勾起的唇角,深邃而又电力十足的眼睛,拿出去保证有十成十的女孩要失声尖叫了。
颜景白目光定定的看着那张海报,足足有三分钟,他都没有回过神来。
他当然不是被海报上的青年迷住了,再自恋的人也不可能看自己看的回不过神,他们除了一个长发,一个短发,一个深沉内敛,一个俊朗风、、流之外,没有任何的不同,多的只是岁月经历堆砌出来的沉稳气质而已。
他想了想,又想了想,终于从已经陈旧的记忆中翻出了关于这张海报的痕迹,好像刚搬家那会儿嫌卧室太单调了一点,就把一张自己的海报贴墙上做了装饰,反正那时候他孤身一人的也没什么朋友,不会被人进到自己的卧室看到墙上的海报,从而笑话他自恋。
与海报上的人对视一会儿,颜景白忽然跳下床,连鞋都没有穿,直接奔进记忆中的浴室。
镜子很明亮,很清晰,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清楚的看到过自己的容貌了,就连左脸贴近耳边的地方,因为睡觉而捂出来的红印子都看的清清楚楚。
这张脸很熟悉,却又有那么一些细微的不对劲。
头发太短了些,眉毛太淡,连身上的肌肉似乎都没有以前那般硬实,那种差距很细微,小得将现在的他和以前的那个他放在一起恐怕都不会有人看出不同在哪里,但因为他是本人,只有他才能感觉到那种微弱的不同。
他回来了吗?
颜景白的目光深沉难测。
颜景白几乎将整个房间翻了个遍,桌上的台历,客厅的时钟,还有书房的电脑和手机,能显示时间的东西都被他翻出来看了,直到最后他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真的回来了,回到20**年的四月九日,这一年他二十七岁,正是他沉寂的时候。
二十五到二十八岁是他事业陷入最低谷的时候,这三年他几乎被人遗忘,而一个演员被人遗忘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别说三年了,就是三个月退出所有人的视线,都是一个极大的打击,很可能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但颜景白的运气无疑的很好的,他退出三年后,出演了《绝色疆城》里面的莫二少,这个角色在当时风靡一时,为他带来了众多粉丝,也给他的演艺生涯一个巨大的转折。
等他红的发紫的时候,很多杂志报刊用一种恭维的语气刊登过在他沉寂的这三年内发生的事情,比如说,他勤奋刻苦,体悟人生,再次出现在大众眼前时,便如飞龙一般直冲九霄;再比如说,他一个人拎着行礼,游遍各国,看尽世间百态,才顿悟出那种演什么是什么的神奇演技。
幸好这里是现实世界,不然的话什么掉入悬崖,获得演技秘籍,得遇神秘老人什么的,那些八卦媒体肯定也要编的出来。
当年的颜景白对那些报纸杂志上的记载都是嗤之以鼻的,他不过就是在家里宅了三年而已,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偶尔出去遛个弯,那三年是他最堕落的三年,从一代男神变成宅在家里的臭屌丝,如果被他的那些粉丝知道的话......默默捂脸~
那三年的事情,他一直都是守口如瓶,谁来问都不答的,实在是一点都不高大上,而让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是,兜兜转转的过了大半生之后,他竟然又回到了这个时候。
天已经亮了,他静静的坐在窗边的摇椅上,从他的角度可以清楚的看见东方慢慢升起的金黄色暖光。
他的思绪有些乱,一会儿想起已经记忆模糊的前世,一会儿想起做皇帝不断收拾烂摊子的那些年,而最终定格在脑子里的是和石之轩一起定居在大唐的那几十年的平静生活。
那样的日子虽然平淡,没有在现代时的风光无限,千万人喜欢,也没有当皇帝时的惊心动魄,生杀予夺,却是他最喜欢的。
他已经老了,习惯了和喜欢之人平平淡淡的生活,受不了刺激的。
时间慢慢流逝,照在身上的阳光渐渐带上热意,让他后背冒出汗珠,颜景白揉着眉心叹了口气,说不难受是假的,回到现代是他很久以前的执念,却不是现在的,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到那人。
就在他想着石之轩现在在做什么的时候,忽然响起的门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颜景白皱了皱眉,起身去开门。
一身米色休闲装,脑后扎了个马尾,笑容明艳大方的女人站在门口,对着他上下一番大量,道:“你怎么还穿着睡衣啊,快去换衣服,时间来不及了!”说着便把他往屋里推,顺便她自己也跟着进来了。
颜景白顺着她的力道往里走,他其实很想问一声你谁啊,可对方熟练的态度,让他咽下了到口的话,他从来都不是个随随便便的人,看似温和实则疏离,和所有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所以能够随意进他屋子,又表现的和他很亲密的人,肯定是他以前的熟人了,只是到底是谁呢?
颜景白一直到进卧室换衣服的时候,都在想这个问题,然后在打开房门再次见到那个明艳艳的笑容的时候,终于从某个尘封的角落挖出了对方的身份。
那啥啥,那不是程晓霜吗?他年轻时候的暗恋对象啊啊!!
☆、第134章
程晓霜是他的邻居,也是他的粉丝,长得美丽,性格又大方爽朗,乐于助人,虽然他现在已经不大记得了,但N年以前的颜景白绝对能够说出对方一大箩筐的优点,最重要的是在他沉寂的那三年见,一直是她充当红颜知己默默支持他鼓励他来着,这样一个知情知趣,没有任何缺点的姑娘——至少在二十多岁的颜景白眼里是没有的——又怎么不让他喜欢上。
那是他人生当中唯一一次暗恋别人,而且还是一次失败的暗恋。
他当初不是没想过追求对方,可是就在他刚刚意识到自己的喜欢,想要付诸于行动的时候,却猛然得知对方有个从小长大的竹马,还是即将谈婚论嫁的那种,刚萌发出的喜欢一下子夭折了,他当时很是受了一番打击的。
得知了对方的身份,颜景白放下心中戒备,目光中少了一种当初的悸动,多了一些见到故人的怀念。
刚回来的第一天,见到的便是当初的暗恋之人,应该算是一种幸运吧!
可这种幸运在对方拖着他坐上计程车,走近校园的时候,瞬间化为乌有。
大学校门处,站着一个白白净净,戴着眼镜的男生,当程晓霜挽着那人的手臂介绍说“这是我的男盆友丁正钧”的时候,颜景白唇角微抽。
并不是说他在嫉妒,而是印象当中对方不应该是一个长着大肚腩,油光粉面的胖子吗?!
可面前这人虽说不上有多好看,倒也斯斯文文,身材马马虎虎,也还看得过去,难道一个男人婚前婚后的形象改变会这么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