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耽美同人 > [历史]龙阳好秦 > [历史]龙阳好秦_分卷阅读_101
  他不知道自己的猜测对不对,但他知道这也是嬴政信任他们的表现。
  对于初来秦国,还未谋到个一官半职,只有空空两个爵位的乐家来说,这倒是一次不错的机会,叶煜心想着。
  只可惜蒙恬他们都随着蒙骜出战,不然武将方面,嬴政现在的班底就来的差不多了。
  第八十二章 乐家诸般烧烤时
  等到内侍为嬴政取来骑装换上的时候,叶煜看着一身花青色的嬴政,着实惊艳了一下。
  虽然通常只有他惊艳别人的份, 可是今天的嬴政的确是让人眼前一亮。
  叶煜见过嬴政穿玄纁紫等各种深沉的颜色, 确实头一回见嬴政穿青色, 往常嬴政看着就给人衣服成熟稳重的感觉,而如今贵气仍在, 不过气场却是柔和了许多,看着像是个年轻贵公子,生气多了许多, 也更符合他的年龄。
  “如何?”嬴政看懂叶煜反应, 唇角勾起,凤眼看着也不觉得目光锐利, 反倒有种浑然天成的贵气掺着一些少年气。
  叶煜含笑道:“旁人怕是要揣测王上是哪位太子了。”尽管以太子比秦王不是什么好比喻,可是他此时却想不出别的什么比喻,只觉得若是未来扶苏能有此时嬴政的一二风采, 那必然能担得一声太子。
  他又想到, 如果嬴政一直是在秦国长大, 有个正常的童年,那么他作为公子的时候定然也是这番朝气蓬勃,而不是敦默寡言、沉稳早熟需得步步算计。
  这样想着,叶煜在面对嬴政是也放松了许多。
  并非是他警惕嬴政,只是对待上司人总是会有那么些敬畏,就算那个上司年纪小也是一样。
  嬴政果然不在意叶煜的比喻,甚至很满意叶煜的反应,还回夸了一句,“爱卿也是英姿昳丽,端的是我大秦年少有为的英将。”
  边上同样换好了骑装的李信看了看自己身上精神的沙绿色骑装,又看了看叶煜身上那鹊灰色,看起来灰扑扑的骑装,实在觉得叶煜今日穿得普普通通,完全不至于让嬴政夸赞。
  果然还是叶煜最得王上看中。
  他心想道。
  叶煜和乐叔原本打算是肆意地跑马一回,但是嬴政也来了后就不能那么做了,就算嬴政马术好,大家身边也都带了亲卫,可难保不会有个万一。
  于是狩猎反倒成了主要内容。
  “寡人同叶将军一道吧。”嬴政一锤定音分了组。
  没人敢有意见,也不会有人有意见,因为无论是从年龄还是从武力值来说,这么分都是最好的。
  便骑着马在林间走着,叶煜一边问道:“王上有什么想打的猎物吗?”
  嬴政正在思索,忽然见前面的树丛里略过一个黄褐色的身影,像是头小鹿,他立马从背上取出一支箭,闪电般地射了出去!
  虽然叶煜并没有出手的意思,不过他这个反应也是快极了。
  一箭扎了过去,叶煜原本还有些担心嬴政会射不中,结果才发现是自己想多了。
  一声短促的动物叫声响起,众人便知道是射中了。
  嬴政脸上微微一喜,亲自带了两个亲卫上前去收获猎物,而叶煜就在原地等他回来。
  不一会儿,嬴政回来了,只是神情看和并不满意,叶煜正疑惑呢,瞧见了亲卫手上的猎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那后腿扎了箭的“小鹿”有一个白屁股,哪里是什么梅花鹿,分明是一只雄狍子。
  在叶煜看来这也算是不错的收获了,但嬴政仍是不满意,“再去别的地方的看看。”
  嬴政的运气非常好,每次都能很快遇上猎物,而且并非是因为有前方有凶兽撞上来的,真的是纯属运气的那种。
  比如现在,叶煜刚刚一箭抢在嬴政前面猎到了只猞猁,结果失了手嬴政转头就看到了一头梅花鹿,抢在叶煜前头给拿下来了。
  这回可是头真的梅花鹿,而不是傻狍子。
  正把箭从已经没了生气的猞猁身上拔下来的叶煜瞧见这一幕,失笑一声,回头看了看两人的猎物,对嬴政说道:“王上,该是差不多去与少成他们汇合了。”
  毕竟只是一时兴起,差不多就该收手了,等到大家烧烤一番,再回去也快要黄昏之时了。
  嬴政不是没有自制力的人,尽管难得出来一趟,现在觉得意犹未尽,却也点到即止。
  “少成?哦,是乐将军的表字啊。”嬴政思索了一下才想起来。
  表字带成是很常见的,说白了就是烂大街,比如李信的表字就是有成。
  其实乐叔不仅表字烂大街,名字更是同样。伯仲叔季,他名叔就是因为他上面还有两个堂兄,乐乘当时在战场上,没工夫多想,就给他取了这个名。
  不过可惜他的两个堂兄,一个早夭一个战死沙场,不然乐家人丁也不会像如今这般稀薄。
  “你同乐将军的关系倒是不错。”嬴政状似随口问道。
  叶煜本就想帮乐家提提存在感,便不做掩饰的,浅笑着说了他同乐叔相识的经过,更提了他们这会儿是好友的事,又零零碎碎地说了些旁的。
  嬴政听后,沉默了片刻才说道:“寡人听闻你同李卿以前也是挚友。”
  叶煜面色一僵,不明白嬴政怎么突然提起李斯了,但转念一想,嬴政大概是在担心他。
  李斯当初利用他,而如今,嬴政似乎觉得乐叔也在利用他。
  因为他刚才一直在为乐家说话,也难怪嬴政会误会。
  他看了看周围的亲卫,都是嬴政的亲信,便认真道:“臣帮衬乐将军一家,并非都是因为臣与少成是友人,而是因为乐将军一门可用。”
  从乐乘乐间两次跳槽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想要一个贤明的、能重用他们的君王,而这些嬴政能够做到,他们自然就会恭顺的效忠秦国。他们有能力但是没有根基更没有利益瓜葛,最适合培养成嬴政的势力。
  哪怕乐家忠心尚缺,但叶煜也不担心他们会再度跳槽。
  秦国不缺士兵,更没必要接受赵国的降军,可是叶煜偏偏叫乐家带着七万赵军叛变入秦,说是说投名状,实则也有他自己的一份算计。
  他是断了乐家的退路。
  在战国虽说四处跳槽实属常事,可通常都是孤身一人,最多带点亲眷,平白无故带着大军归降,那是几乎没有的。
  乐家从燕国道赵国再到秦国,若是再跳槽,也只剩下四国可选,有能力的人容易得到重用,如果不是有带军归降这个例子,他们就是跳遍七国其实也没什么,左右各国损失都不大,就当是个他国派来的客卿,用用也无妨。
  但是现在他么要是跳槽会把兵也带走,那么敢用或者说敢重用他们的到底有几个呢?
  乐家两个老将,哪里会不懂得这个道理呢?所以与其说是他断了乐家的退路,倒不如说这其实才是乐家真正的投名状。
  嬴政细细思索后也明白了他的言下之意,看起来心情好了一些,“走吧,去与乐将军汇合。”
  乐叔和李信那边只猎到了一对狍子、一只猞猁和两只野兔,就时间来说算得上是不错的成果了,不过还是比叶煜这边少点。
  叶煜蹲下身,拎着一只兔子,拽着一条狍子腿问道:“烤一只兔子加头狍子,够了吧?”
  哪怕四个人胃口不小,但一头狍子下去也绰绰有余。
  李信和乐叔没什么意见,倒是嬴政却说:“换那头鹿烤吧。”
  叶煜点点点头,让几个亲卫帮他把鹿抬到一边去。
  乐叔不知道他会烹饪,看他打算料理猎物,嬉笑道:“好好一头鹿,可莫给烤成碳了。”
  叶煜斗回去道:“想来乐将军手艺一定出众,不妨让煜尝尝?”
  “好啊。”乐叔自信地应道。行军打仗多半都会烤肉,他更是有家庭传承,自认为不会比叶煜差,便捞起边上的野兔手法熟练地处理起来。
  李信瞧着这一幕,笑道:“要比得过叶将军,可难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