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灵异玄幻 > 你的味道[OAO] > 分卷(56)
  杜一庭过去,也没有提前跟他说,去了就看见严春望还是以他熟悉的姿势在酒吧里唱歌。
  不过只有杜一庭过来的时候,严春望就没有送他一句欢迎好朋友的到来。
  严春望眼里闪过一丝讶异,朝进门的杜一庭弯了弯眼睛。
  杜一庭朝着他微微点头示意。
  今晚酒吧人不少,杜一庭来的时候已经坐了好几桌。
  杜一庭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半打啤酒,严母给杜一庭打了折。
  你家小孩儿呢?严春望等到晚间歌曲营业时间结束才坐到杜一庭对面。
  这时店里大多的客人都已经走了,严春望向剩下的客人轮流说了几句话,敬了一杯白开水才坐到杜一庭身边。
  什么我家小孩儿?杜一庭反问。
  他面前的空酒罐已经堆了四五个,杜一庭的眼神仍旧清明,只是稍有一点困意,主要是林南平时拉着他早睡,没有夜间运动而林南又在身边的夜晚,这个时间点大都是刚睡着的时候。
  人的习惯是会改变的,杜一庭的生活作息也因为林南而变得更有规律一些,他不讨厌这种变化。
  还能有谁?严春望轻轻笑着,握着保温杯和杜一庭碰杯,你男朋友。
  和严春望碰杯后,杜一庭把这罐剩下的一点也喝掉了,又开了最后一罐啤酒。
  啤酒的酒精味是比较淡,不醉人,不浓烈,但对于杜一庭来说,也有喝它的乐趣。
  杜一庭缓慢地垂眸,又睁开:你这话说得我养了个小孩儿一样。
  想得美啊,严春望笑了起来,他将保温杯搁在一旁,袅袅的水汽升起,想要小孩跟你对象说啊。
  再说吧。杜一庭还没和林南过够二人世界。
  所以你男朋友呢?严春望又问。
  自从杜一庭找了男朋友、又找了份固定的工作之后,他都没怎么过来找过严春望,仅有的几次露面都是带着林南一起过来的。
  严春望这顺序有点弄反了,杜一庭是先有了工作,才有了男朋友,不过这顺序也并不重要。
  回家了。杜一庭说。
  放假了吗?严春望每天就呆在自家酒吧里,岁月过得都有些类似。
  嗯。杜一庭应了一声。
  怪不得。严春望露出了然的表情,对这两天酒吧生意好了和今天杜一庭过来都得到了答案,怎么没跟着他回去?
  他回家,我跟着回去干什么?杜一庭抿了抿唇,喝了一口酒反问。
  见见他家里人,打好关系啊。严春望笑,露出带着牙套的牙齿,牙套已经带了一年多了,早就不会影响他唱歌了,或者只是单纯多跟他待一起,也挺好玩的吧?
  杜一庭又喝了一口酒,没露出什么异样的情绪。
  该不会说你和他呆着呆腻了吧?严春望调侃地问。
  没有。杜一庭淡淡地看了严春望一眼,我下周过去他家吃饭。
  真要见家长了啊?调侃归调侃,严春望真听到杜一庭已经要去见林南家长时还是觉得有些惊讶。
  嗯。杜一庭微微颔首。
  你们这进度,还挺快啊。严春望带着些许惊奇的语气说道。
  他对林南的了解不是很多,只记得刚开学时杜一庭带他过来过两次,那时他就看出这两人大概有些苗头,再后来就说在一起了。
  才几个月,双方都已经到见家长的地步了。
  他见过你爸了吗?严春望又问。
  杜一庭又点了点头:上次他们过来,刚好碰见了。
  哇,恭喜啊,严春望坐直了身子,下次你俩一起过来喝酒,我请客。
  谢谢。杜一庭露出了今晚第一个笑。
  等放假放了几天,新鲜回家的大学生就变成明日黄花了,再也得不到重视。
  方志远也放了假,林南每天白天还得和他待在家。
  所幸方志远最爱窝在房间里,出来一次要不是吃饭,要不就是出去打球,省下了林南和他面面相觑的机会。
  不得不说,在此之前,林南以为自己厌A症已经全然痊愈,面对方志远,他才发现,有些A的确是令人厌恶。
  像是用涂改带将不好的东西盖住,但涂改带的质量不好、或者是随着时间将纸片风干,盖着的地方又露了出来。
  他也说不清为什么那么讨厌方志远,俞廷望和其他朋友劝他眼不见为净,可林南就是觉得方志远像苍蝇,不咬人,但看见他在身边飞来飞去都会觉得恼怒。
  可能就是觉得不公平吧。
  俞廷望一针见血地指出。
  俞廷望常常都是一种敷衍的态度在生活着,肆无忌惮地熬夜、沉迷游戏、无心学习,但在一些偶尔的时候,他会露出平时被他隐藏了的尖刺。
  林南姿势不太雅观地躺在房间的床上,露出半截腰身。
  要是方志远不在他家的话,林南一个人在家可以随意地选择躺的地方,而现在不行。
  房间里有点闷,窗帘完全没被拉开,偶尔有风吹得两层窗帘浮动。
  对的,就是不公平。
  林南为方志远在他家却可以什么都不做暗自生气过很多回。
  凭什么林南需要和方娟承担所有的家务,而方志远住进他家、同一屋檐下,却可以像个来住旅店的客人,什么都不用做,甚至把他家的环境弄乱?
  这种不公平到底是由什么造成的,林南也不清楚。
  碍于礼貌和亲戚情,林南之前忍住了对方志远的抱怨。
  林南鲜有的几次和方娟发牢骚,均以双方都不满意的结局收场。
  就离谱呗,反正你妈也不管,你也别管就行了
  林南徐徐地叹了一口气,倒也不算特别无奈,只是有点儿无奈。
  这天气还不算太冷,床上还开了风扇。
  他把压在腹部的薄被挪开。
  林南:不然还能咋地
  林南:反正帮他洗衣服是不可能的,帮他洗碗也是不可能的,房间乱七八糟我也不会帮他收拾的
  只是心里还是有气。
  衣服确实是没帮他洗过,但偶尔浴室里笼罩的气味令人作呕。
  洗碗还是像之前一样分工,林南不可避免地会洗到他的碗。
  房间林南也没帮他整理过,但吃完没扔的食物残渣和穿过而不丢去洗的衣服熏臭了房间,偶尔开门会传出一股味道。
  林南以自己能做到的最大的包容度去包揽没被均分到这个屋子里三个人的家务。
  那些林南没承担的重量,终究还是落到方娟身上。
  也许林南也不是厌A就跟林南之前和俞廷望说过的那样:
  人的垃圾,和性别无关。
  但要想通,和在生活中摒弃这种偏见并不容易的。
  ☆、第 80 章
  方娟:所以我们真的是有缘啊,兜兜转转还是要成亲家!
  方娟还没下班,发着语音条跟范利安在聊天。
  自从她知道杜一庭就是当时介绍给林南的那个相亲对象之后,她这两天就又拾起和范利安的聊天对话。
  范利安线上交流多数是用文字,别人给他发语音条,他也是回文字。
  但现在对面那人不一样啊,那是亲家!
  于是范利安也给方娟回着语音条。
  范利安:巧了哈,当时俩孩子没见面,都以为要不成了。
  范利安:没想到最后两人还是在一起了,说起来,还是俩孩子有缘呐。
  原来家里只有季明佑和范利安的交谈,一点点背景音乐,滴滴滴的工作提示音,现在家里多了方娟和范利安的交谈声,倒变得热闹起来了。
  方娟:是啊是啊。
  范利安:上次我和我爱人见到了小南,那可真是个好孩子。
  方娟有点惊讶,也为林南被夸而沾沾自喜:什么时候见到的?我都还没见过一庭呢。
  范利安不好描述当时的场景,只是笑了笑说:上次也是无意中碰见的,小庭跟我说周末要去小南家?
  方娟喃喃几句,才按着语音条说:对啊。声音里带着笑。
  方娟还没见到杜一庭,因为林南和范利安,却已经开始对杜一庭有所期待起来。
  我的厨艺怎么好像都没点进步?林南戴着耳机,手机揣在裤兜里,白色的线飘荡在衣服外边。
  林南已经开始重拾家里的劳务工作,早上看书、摘抄,中午做饭扫地,下午睡觉、看书、做饭,夜晚看视频、运动。
  枯燥的生活过起来实际并没有那么枯燥,事实上做个饭都是特别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
  往往不经意之间,时间匆匆而过。
  他正在把番茄切成粒。
  是吗?杜一庭其实也没怎么试过林南的手艺,他俩在一起很少自己做饭。
  我上次在你家做的那个蒜香排骨也不好吃啊。林南打算做一个番茄汤,教程还是网上搜的。
  还可以吧。杜一庭说,我们那次把排骨都吃完了。
  林南当然会希望,回应自己厨艺不好时,杜一庭能用更肯定更积极的词夸他。不过林南很有自知之明。
  主要是你吃的。林南笑,我的厨艺水平有点忽上忽下的。
  你做的菜都挺好吃的,杜一庭想了想,回忆吃到过的林南做的菜,挺实事求是地说道,红烧鸡翅好吃,炒饭也很好吃。
  林南低声哈哈大笑起来:炒饭用的叉烧粒和脆皮肠都是它本身就好吃,你家的酱油买的也不错。
  而且我想给你留下好印象啊,说这句话时林南放轻了声音,渐渐才恢复声量,所以给你做的都是我的拿手好菜。
  算是拿手好菜吧,或者说是做得最多的几道菜。
  蒜香排骨第一次他自己在家做的时候很成功,给杜一庭做的时候有点儿没那么成功。
  怪不得都那么好吃。杜一庭不在意是什么原因导致好吃,反正结果是林南做的东西好吃就可以了。
  小伙子很会说话啊,林南笑着将切好的番茄粒装在碟里,我自己做的东西自己都不太愿意吃。
  我愿意吃就可以了。杜一庭走出地铁车厢,准备换乘。
  杜一庭的声调挺无波无澜的,但架不住声音本来就挺好听,林南特别吃这一套,好听的声音说出来简简单单的话,在细节中给他感动得不行。
  林南心里一下子软得一塌糊涂的。
  杜一庭正在回家的路上,季明佑和范利安所在的那个家。
  他乘坐地铁坐了一半,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到家了。
  刚才杜一庭说完话后,林南那边半天没有传来动静。
  杜一庭也没有催他说话,等到他换线上了新的车厢,赶巧,林南的声音又响起来了。
  嘶,刚才油差点溅到我手臂上了。林南刚把带了汁水的番茄粒倒进锅里的热油里,番茄粒比较多,但还是溅了几点热液出来。
  小心一点。杜一庭不在林南身边,只能无奈地轻叱一声。
  林南得了关心,嬉笑一声,继续翻炒。
  你回家后很忙啊?杜一庭有几次找林南,林南都好像在忙什么事的样子。
  嗯,林南用鼻音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声,混杂在翻动锅铲的声响中,我妈每天叫我做家务呢,扫地都得一天扫两三遍。
  三遍?杜一庭略带讶异地反问。
  对啊,家附近有工地,地板容易脏。林南说。
  方娟说地板脏了就要清理,林南不愿意,但又觉得有几分道理。
  不过他更愿意是找一个时间,一天扫一次地、拖一次地,而方娟中午晚上看见一次催他一次,结果林南在家闲着的时间就被家务占了不少。
  家务活不多,也不少,琐碎磨人,将林南规划好的时间切割成一块一块。
  我三天不扫一次地。杜一庭说,一天扫三次,我都没法想象你家得干净成什么样子。
  笑死。林南笑着将准备好的热水倒进锅里,其实也不怎么干净。
  三天不扫一次地或许不是杜一庭夸张化的表达,但杜一庭不故意弄脏的话,他家三天不扫一次地好像也不是很脏。
  但林南家确实容易惹尘,白色的地板也容易显脏。
  他不知道别人家是怎么样的,反正他家的家务一向多到离谱。
  林南不喜欢做家务,但是生活所迫。
  我真不喜欢做家务。林南宁愿多赚点钱,买各种智能机器。
  那就不做了。杜一庭说得倒是轻巧。
  不做我家就成垃圾堆了,林南笑着反驳,或者你男朋友就被他妈打死了。
  打死不太可能,骂死的可能性比较大。
  我罩着你。杜一庭说。
  回答杜一庭的只有林南的笑声。
  片刻后,林南盖上锅盖,让番茄汤焖煮一会儿:你到哪里了?
  杜一庭报了他现在到达的站点:半小时左右就能到家了。
  门口的门响了两下,林南没转头,余光中看见方志远拎着一大袋零食快速地走进房里。
  不愧是他的好表弟,有零食自己藏着吃。
  林南啧了一声。
  怎么了?杜一庭问。
  没事。林南往后靠在冰箱上,你是不是后天早上过来?
  嗯。杜一庭应了。
  从你家到我家远不远啊?林南又问。
  不到一个小时。杜一庭之前查了路线。
  真近。林南又笑了,以后得多往来啊。
  那是。杜一庭也笑了,附和道。
  此时是正午时分,林南客厅墙上的挂钟、杜一庭手机上的时间都显示还差23分钟进入1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