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在年代文里打秋风[穿书] > 在年代文里打秋风[穿书] 第118节
  就好比你面前摆了一盘令人垂涎欲滴的肥鸡,而你的钱只能买下它的一个鸡翅膀,这是令人痛苦的……
  要是搁在以前,江有贵买下一个鸡翅膀就很满足了,并且还会因此担惊受怕,怕鸡翅膀有毒,他吃不下。
  可经过这段时间的投机倒把,江有贵变了,变得和之前不一样了,从以前只要听到投机倒把四个字,就各种担心各种怕,到现在的越来越胆大,越来越不满足,这是一个由内到外的转变。
  人对未知的事情,抱有一定的恐惧,这是正常的,当你一旦接触了,就会发现,不过尔尔,没什么好怕的。
  这段时间,江有贵认识到了一个点,那就是投机倒把被抓不可怕,撑死就是被关进派出所几天,然后被教育什么的,过几天你就又出来了。
  可怕的是穷,贫穷,贫穷又没有敢于冲破贫穷的勇气。
  穷才是最可怕的。
  你穷就只能挨饿吃掺着麦糠的野菜窝窝头,只能穿打满补丁的衣裳,风一吹,里面不知道多少年的已经成黑色的棉絮跑出来了……你穷,看不起你的不是那些外人,而是你最亲的亲人。
  对于江有贵来说,当他贫穷时,他的父亲会嫌弃,抛弃他这个儿子,他有时在想,如果那个时候他有钱,有出息,江老根是不是就不会把他们一家赶出来,是不是就不会嫌弃他没出息,甚至不会说没有他这个儿子这种话。
  而会赚钱有出息的他会是江老根嘴里的好儿子。
  可江有贵却觉得很讽刺,没钱没出息的时候就不是你儿子,有钱有出息了就是你的好儿子。
  对于江老根来说,江有贵必须有钱有出息了才会是他儿子,如果江有贵没有钱和能力的加持,江老根会各种嫌弃,甚至不要这个不成器的儿子。
  抛开钱和出息,江有贵回到本身,他只是江有贵,没有任何的能力,也没有什么出息,这样的他,是不被江老根所接受的。
  换而言之,江老根是把钱,有出息当成了儿子,谁有这些,谁就是他的好儿子,他就会做一个好爹,给这个有出息的儿子奉献出他所有的父爱。
  这就是,当你有出息的时候,你才配有爹,才配有父爱,才配有亲情。
  但这真的是父爱,是亲情吗?
  父爱,亲情,这些东西应该是纯粹的,无论你有没有钱,有没有出息,父爱,亲情都应该不受这些外在的困扰。
  而不是,只有你出息了,有价值了,才能享受这些亲情。
  人们常常以这个人能不能赚钱,能赚多少钱,来衡量这个人的总价值,可一个人的价值并不是钱多钱少,能用钱来衡量的。
  对于一个父亲来说,即使他的孩子再没有出息,再不能赚钱,可他本质上是你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商品。
  如果这个商品价值高,那你就多付出点感情,如果这个商品没有价值,就把他弃如敝履,各种打击,嫌弃,鄙夷,在这个时候,这个人比外人还要恶毒。
  因为这个人把自己的孩子当成了一件商品,一件有没有价值,能不能产出他所谓价值的商品。
  一个人如果用钱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是可悲的,而被人衡量的那个人更可悲。
  但往往,那个用钱来衡量你价值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你的亲人或者亲戚。
  如果你的钱比较少,他们就会各种看不起,白眼,冷言冷语。
  当你的钱很多,他们会各种嫉妒,讨好。
  这都是钱多钱少带来的,亲人是什么,就是当你过的不好的时候,能拉你一把,而不是站在一旁端着优越感来嘲笑你,而你钱多的时候,真心为你感到高兴。
  亲情应该是非常纯粹的,不被钱这种外物所影响,如果钱可以决定亲情,那亲情也早就变质了,那变质的亲情还是亲情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有的价值,这些价值不是能用钱这个东西来衡量的,只有商品才用钱来衡量价值。
  这个时候的江有贵虽然还看不到这一点,但江老根至少让他看到了钱的重要性和虚伪性,他对江老根是鄙夷的,鄙夷江老根眼里只有钱,而他内心深处是不想做这种人的。
  在他心里,媳妇闺女才是第一位,还有他娘张秀兰……江三爷……后面才轮到钱,他努力赚钱,努力想赚钱,只是想让他的家人,亲人过的比现在好。
  曾经的贫穷,刺破了亲情的虚伪,又给他带来了对钱的渴望,与其说对钱的渴望,不如说想让身边的人脱离贫穷,过上好一点的生活才更为准确。
  而一千五百多块钱,只能买下面粉厂一万七千零二十八斤面粉显然是满足不了江有贵的,也满足不了江珠。
  父女俩的想法一样,都想直接吞下那批十万斤的面粉。
  要知道现在买面都需要粮票,手里的粮票不够,想买面比登天还难,所以想想都知道,这不用粮票的面粉该有多抢手,有多赚头。
  现在许多地方还都处于粮食紧张,不够吃的状态,尤其是那些人多的厂子,如果他们把这批面粉运到粮食紧缺的地方……那些人多的厂子,说不定一个厂子就可以吃下这么多的面粉。
  江珠想的是,既然要冒险,那搞大的搞小的都是搞,还不如一次性搞个大的,把那些全吃了。
  “要不,咱再去找人借点?”
  张云建议道。
  江珠摇了摇头,不赞同她妈说的话。
  “那十万斤面粉,即使是九分钱一斤,要想全部吞下,至少需要九千块,除掉咱手里的一千五百块,还差七千五百块钱,这朝谁借去?”
  “闺女说的对,再说了,谁家也不富裕,他们手里即使有钱,那也是攒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比命都重要,即使人家肯借,咱也不好意思要啊,那都是人家的家底……再说了,如果到处借钱,到时候他们一联想,肯定知道是咱吞了那十万斤面粉……”
  江有贵想的更远一些,要是让别人知道他家买下了十万斤面粉,他们一家算上江三爷也就四个人,吃一辈子也吃不完啊,肯定是投机倒把,到时候被抓进去事小,面粉被收走事就大了。
  他想了想,“要不把咱家分的小麦卖到粮食站吧。”
  今年的小麦,他们这组当初提前收了,不过那个时候小麦也熟的差不多了,所以算是大丰收,再加上,他们这组的人少,所以粮食分下来,分的就多。
  他们这组就五个人,当初分给沈秋风的粮食,被他又背到江珠家了,分给江三爷的粮食,最后也背到江珠家了。
  所以,江有贵就想把江三爷和沈秋风的粮食留出来,他们家分得的粮食留下够吃的,然后剩下的全部卖到粮食站去。
  虽然卖也卖不出多少钱,但多一点是一点。
  “爸,你糊涂啦,把粮食卖到粮食站,然后拿钱去买面粉?图啥啊,到时候把咱家的粮食和面粉一起出手,还能卖出个高价。”
  江珠觉得她爸是急钱急疯了。
  “看我这脑子!急糊涂了……”
  江有贵拍了一下自己的头,他现在一脑门的钱钱钱,从哪里能弄来钱。
  第108章
  窗户外面站着的江三爷听到这, 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江珠家。
  江珠躺在床上,也在想着如何凑够买面粉的钱,她手里拿着那枚绿莹莹的玉扣, 把它凑到自己眼睛跟前,透过它看向外面, 玉扣的玉质非常的纯粹干净, 就像是一捧绿水似的轻盈剔透。
  忽然, 她像是想到了谁似的,忽然没了兴致,任由那枚玉扣静静的躺在她的眼帘上, 她摊在床上,闭着眼睛。
  绿色的玉扣把江珠白腻的皮子衬的有几分冷意,江珠的眉眼本就秀气雅致,对你笑的时候,就像是向日葵一样灿烂,不笑的时候,那眉目间就透着股拒人千里之外的疏离感,连她自己都没有发觉。
  自从沈秋风走后,她很少笑了, 这些天,她甚至很刻意的去忘记他, 不想他,可她就像是掉进了一个坑里,身在坑底,无论她如何爬都爬不出来。
  她晚上睡不着的时候, 就会想起那些和沈秋风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她想知道, 她心里是怎么住进来沈秋风的。
  她找了,可无论她怎么找,都找不到。
  她觉得她对沈秋风只是一时的喜欢,就像是男女那刚开始朦胧的好感一样,风一吹就散了……这样的喜欢,是抵挡不住任何考验的。
  如果她选择考验,那这最初的喜欢,恐怕会变得面目全非,丑陋的让人后悔,江珠是胆怯的,自卑的,这是连她自己都没发现的。
  她害怕那一天的到来,所以潜意识里,她选择逃避,逃避现实的种种,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她给这一段感情,画地为牢,这样的话,这一段感情就永远是那样的纯粹,干净。
  她记忆里的沈秋风也永远都是那个手拿一束偷来的向日葵,眼睛里装满了她,蓝天白云下,风是那样的柔和……向日葵是那样的灿烂……人是那样的让人怦然心动……
  或许,时间长了,也就慢慢的淡忘了,她也就能从坑底爬上来了,江珠这样想。
  晚上。
  江三爷做贼似的敲开了江珠家的大门,并且把门从里面锁上了,很是谨慎小心,如果细看的话,就能发现他的背比白天的时候更弯了,怀里鼓囊囊的,像是在里面塞了一团什么东西似的。
  这个时候,其实江珠已经想到办法了,那就是先用手里的钱买一批面粉,把面粉换成钱,一部分钱作为定金,定下剩下的全部面粉,不让面粉厂在规定的时间内卖给其他人。
  这样做就是风险有点大,必须要在约定的时间内,把这些面粉从面粉厂买走,折腾两趟,赚的钱估摸着就能包下剩下的全部面粉了。
  不过就是时间有些赶,中间不能出现任何意外,如果超过约定的时间,她没能从外面拿着钱到面粉厂买走剩下的面粉,那她压在面粉厂的定金就会归面粉厂所有,并且面粉厂还会把面粉卖给其他人。
  并且在段时间这样来回折腾两趟,动作太大,难保不会被人注意到。
  所以说这个法子,是不仅风险大而且还有些不安全,还有些麻烦。
  并且前面两趟着急变现,所以卖的就比较赶,这样卖不出它的最大价值,但为了把后面的面粉包圆,也只能这样做,后面的面粉,囤起来,等时机来了再出手。
  这不是最佳的法子,不过却是最适合江珠一家的,江珠要是有钱的话,直接给它包圆了,然后找个隐蔽的仓库囤起来,这样既简单,又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三爷爷,这么晚了,你咋来了?”
  在堂屋说话的三人,江珠最先注意到江三爷来了,她连忙站起来,把自己的凳子放到江三爷身边,扶他坐下,嘴上还止不住的埋怨。
  “天这么黑,你要是磕着碰着了多不好。”
  上了年纪的人,骨头脆,一旦磕着摔着,总是要受罪的,并且身体不像年轻人那样健壮。
  江三爷知道珠珠这是在关心他,他心里说不上来的高兴,他没有坐下来,而是拍了拍珠珠扶着他胳膊的手,然后指了指堂屋里敞开的门。
  “珠珠,我没事,你去把门关上。”
  江珠不知道为啥三爷爷要让她关门,但她还是照做了。
  “三叔,咋了?”
  江有贵见三叔让闺女把堂屋门关上,一副很神秘的样子,他还以为出了啥事哪,难不成他去县城送菜的事被村里人知道了?
  张云的整颗心也忍不住提了起来,就感觉三叔接下来说的事肯定不简单,否则不至于这样子谨慎,像是怕被人知道了似的。
  江三爷见她们这样紧张,连忙摆了摆手,让她们坐下,随后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子。
  那布袋子里也不知道装了什么,发出一阵沉闷的碰撞声,江三爷从布袋子里有掏出一个布袋子。
  最外面的那个布袋子,是粗布缝的,上面还打着三块补丁,旧的已经看不出来它原本的颜色了,破破烂烂的扔在路上,别人都不会看的那种。
  从里面掏出来的布袋子,比着外面这个就好很多了,藏蓝色的布,虽然颜色有些暗淡,但上面没有一块补丁,干干净净的,像是从一块衣服上特意裁下来的。
  “三叔,这是啥?”
  江有贵忍不住好奇。
  江三爷连忙示意他小点声,然后他动作顿了一下,像是在听外面有没有动静啥的,院子里什么声响也没有,静悄悄的,他这才继续刚才的动作,拎着布袋子底部,把里面的东西倒在了桌子上。
  “金条?!”
  站在门口的江珠忍不住震惊出声,然后连忙捂紧了嘴巴,只见桌子上一堆的金条,不仅是江珠看呆了,就连江有贵和张云都忍不住吸了一口冷气,然后捂住了自己的嘴,他们真怕自己叫出来,把人引来。
  “有贵啊,这些东西你拿去用。”
  江三爷这才坐下来,把眼前的一堆金条推向江有贵那边。
  江有贵拿眼数了一下,一共是九根金条,他像是在做梦似的,狠狠的掐了自己一把,疼的他龇牙咧嘴,他这才觉得不是梦。
  虽然很激动,但江有贵还是强压住激动,慢慢冷静了下来,他激动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金条,还是这样多的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