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女主当爹那些年 > 女主当爹那些年 第31节
  黎英带着七八名亲卫扮作镖局伙计,前后拱卫着商队前往北狄, 路上还遇见了一队西戎商队, 两家合作一家, 浩浩荡荡往北狄的素水城而去。
  西戎商队是一名姓吴的富商,走南闯北颇有见识, 金不语便每日请他喝酒,多聊些沿途见闻,北狄风俗人情, 季节气侯之事。此人熟悉北狄地形,与“家里老子过世留下个商队, 不得不担负起养家糊口重任且性格豪爽的姜小兄弟”也颇为投契, 见她还带着个容貌出众的少年郎, 两人形影不离, 就更好奇了。
  问起来金不语便长叹:“吴大哥不知,这是我表弟阿默,读书读呆了的,家里人怕他读书读魔怔了,便让我带出来开开眼界。”
  独孤默每日抱着书本子写写画画,身上书卷气甚浓,与商队一众人等都有些格格不入,那吴老板果然信了,讲的更起劲。
  独孤默白日里听了吴老板的地理课,晚上世子物尽其用,也不让祝俨锋吃白饭,让他再讲一次沿途山川地貌,两下里印证,结合独孤默自己沿途所见,他已经在脑中勾勒出了实际地图。
  有些事情,非亲历亲为不足信。
  金不语在幽州大营步步维艰,不知何人可信,尤其将来真正上了战场,战况瞬息万变,性命悬在刀尖之上,有了独孤默相助,便等于多了一重保障。
  两人同居一顶帐篷之后,世子爷新添了个爱好,每晚早早钻进自己的被窝,黑灯瞎火讲鬼故事。
  “有个书生年轻时候读书聪慧,引的同窗嫉恨,将他推下悬崖,尸骨经日晒雨淋虫兽啃啮,他怨气不散,终于在一个雨夜爬上了悬崖……”
  独孤默钻在被窝里,听她讲这书生做了怨鬼之后,如何为祸人间,讲到兴起还披散着头发猛然窜过来,伸着两爪作势要掐他的脖子,直吓的独孤默“啊——”的一声,世子爷顿时嘎嘎笑倒在被褥之上,得意之极。
  狗世子!
  狗世子!!
  狗世子!!!
  独孤默在心里默念好几遍,借以平复他被吓到怦怦乱跳的心脏,仿佛“狗世子”三个字能辟邪,具有神奇的功效。
  狗世子压根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独孤默在心里骂了多少遍,讲完睡前故事,笑闹玩够了拉过被子蒙住头,道一声“晚安”,不出半盏茶功夫,便已经呼吸平稳,睡的香甜。
  独孤默:“……”
  太恶劣了!
  说什么讲个助眠的故事,有这种助眠法?
  他就不该相信狗世子!
  次日清晨吴老板问起:“昨晚听得你们帐篷里阿默尖叫,可是有事?”
  独孤默板着一张脸说:“帐篷里钻进来一只大老鼠,乌漆抹黑吓到了。”
  金不语挑眉——阿默你学坏了!
  吴老板借此还替他们普及了一遍野外驻扎,如果防止帐篷里钻进蛇虫鼠蚁的安全教育,独孤默边听边记,还一边附和:“吴大哥言之有理,往后我们每晚扎帐篷,就按吴大哥说的办,定然不教蛇虫鼠蚁钻进来吓人。”
  当晚世子爷便给他讲了一个蛇精的故事,显然对他白日的行为十分不满。
  世子爷显然腹中故事不少,沿途之上花鸟精怪都讲了个遍,按照她的故事逻辑,恐怕世间万物都能成精,王子能变野兽,茶壶茶杯衣橱都能成精,也不知道她哪里搜罗来的这么多奇谈怪闻,让独孤默彻底的开了眼。
  眼看着路过了三处北狄村镇,两家商队都只在镇上随便转转,未做交易,等到达北狄的沿林坝当日,世子爷站在那一片密密麻麻的毡房边缘发出感叹:“总算到了,再走下去我连哄孩子的睡前故事都搜肠刮肚要讲完了。”
  独孤默恍然大悟——所以他就是那位劳世子大驾每晚讲睡前故事的孩子?
  他回想世子爷那两位小公子,暗暗庆幸他们能够茁壮成长大概是没有受到世子睡前故事的荼毒,才能一夜好睡到天亮。
  吴老板还对狗世子赞不绝口:“姜兄弟待你表弟可真好,怕他思家心切,还每晚讲睡前故事。”又谈起自己留在家乡的儿子:“……从小便聚少离多,不说讲睡前故事,便是陪伴他们的日子都很少。”
  “谁说不是呢。”然后她用慈爱的眼神打量了他一眼,忽然之间张大了嘴,好像发现了什么令人惊奇的事情,她说:“阿默你好像长个了。”
  独孤默近来每天起床都觉得自己的袖子跟裤脚好像短一点了,但他自己还不确定,直到金不语激动的站在他面前比划:“喏喏,你原来在我这儿,现在跟我一般齐平了!”
  他刚住进侯府的时候,身量并未完全长足,要比世子略矮一点点,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居然赶上了世子的身高。
  狗世子比他还激动,摸着他的脑袋很是欣慰:“总算没有白吃肉。”
  少年人长身体,几乎是在一夕之间就拔高了。
  独孤默站在世子身侧,暗想:总有一日我要长的比你还高。
  他想象一下世子在他这个年纪也许还没他高,顿时便原谅了世子那些幼稚的行为,一路之上装鬼怪吓唬他,反而记住了路上每次吃饭,但凡猎来野物吃烤肉,她总是把野鸡腿野兔子腿递给他,自己随便啃一点背部的肉就算了;跟北狄牧民买到羊肉也总是选香嫩软烂的羊小排给他,生怕他长身体吃不够,一再给他加餐,连马车暗屉里装的许多干果蜜饯枣子也全都喂给了他。
  他忽然觉得,其实世子也没那么讨厌了。
  作者有话说:
  今晚这章有点短小,明早十二点左右更新,晚安。
  明天见!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贝贝 10瓶;
  第四十七章
  北狄的沿林坝其实是依着水坝而居的部落, 乃是北狄左贤王乌都的部属。
  乌都连同他妻妾儿女及手下的武将亲卫以及奴隶们全都生活在这一片,放眼望去到处是密密麻麻的毡房,最大最华丽的那顶便是王帐。
  无论大渊还是西戎的商人, 在远离了战争的故土, 北狄人都很欢迎, 不少孩童们围着货车凑热闹,叽叽喳喳跟一群小麻雀似的, 商队押镖的趟子手过来之后便呼啦啦一下被惊飞了。
  还有胆大的少女跑来问,可有针头线脑?
  老掌柜在备货方面经验丰富,连说:“有!有!”那少女惊喜的向远处踮着脚尖张望的小姐妹报信,让她们也过来。
  金不语对此目瞪口呆, 转头问黎英:“我记得报上来的货里可没有针头线脑啊。”
  黎英耳语:“那是老掌柜单独备的货, 不止针头线脑, 还有女孩儿的头花,整整一箱子, 说是赚了钱要给庄子里的那帮人买些各人老家的土产, 让他们高兴高兴。”
  他说的庄子是姜氏私产, 养的全都是当年跟着姜成烈打仗之后高度致残不能独立生活的将士们,老家已经没有亲人可以依靠, 有失去双腿的,也有失去眼睛的,还有失去胳膊的, 不同于那些还能去各州府做些小本买卖讨生活的,这些人只能住在一起, 由姜氏统一照顾。
  世子爷:“应该多备点货的嘛, 一箱还是少了。”
  无论哪个世界, 女人的钱总是好赚的, 况且北狄生产方式单一,精细的东西做不出来,针头线脑头花这种受女人欢迎的东西还得靠外销,不怪他们只能靠打仗来掠夺。
  两家商队聚拢在一处,仍如来时般帐篷扎在一处,等收拾停当之后便摆开货物开卖。
  乌都的王帐离的太远,也不好太过明目张胆的去打探,但来了外面商队的消息传出去之后,便有衣着华贵的少女过来,指着老掌柜那一箱头花针头线脑的东西,倨傲的说:“这些我全要了。”
  那少女说的居然还是中原话,只是发音有些古怪。
  老掌柜面前围着一圈少女们,正各自挑着喜欢的头花,没想到却被人包圆了,见到来人都往后退,很快四散而去。
  老掌柜笑的憨厚,完全是生意人为买家着想的模样:“小姐,这里的东西可不少,您确定真的全都要?”
  少女高挑美丽,头上戴着金饰,说不定是左贤王乌都的女儿,花起钱来也特别有派头,指着商队的茶叶瓷器细布大手一挥:“这些也全都要了!”顺手指着货摊旁边站着的金不语与独孤默:“这两人我也买了!”
  老掌柜当时就傻眼了,笑意凝固,语气也冷了下来:“不行!那是我们少东家,不卖!”
  金不语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被人相中,她拍拍独孤默的脑袋,半开玩笑压低了声音说:“阿默,都怨你长的太好看,看吧看吧要被北狄姑娘抢去压帐篷了!”
  独孤默暗恼这北狄少女眼神不好,随意张口便要买卖人口,果然未曾开化之地全都是蛮夷。
  少女显然只学会一点中原话,却并不通中原文化,居然傻呼呼问:“少东家是什么东西?”
  老掌柜很生气:“少东家不是东西!”
  金不语平白挨骂,独孤默到底没忍住“噗”的笑出声,招的那少女看了他好几眼,黎英等人顿时笑的前仰后合,老掌柜这才省起自己说错了话,连忙道歉:“少东家,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也没说错啊,我本来就不是东西嘛。”她向气恼的咬着唇的少女解释:“教姑娘中原话的人恐怕只向姑娘教了一点皮毛,并没有讲过中原的风土人情吧?”
  少女瞪了她一眼,却又被她爽朗的样子给吸引,指着她与独孤默问:“少东家为什么不能买?我可以用四十个奴隶跟你们换,再加一百只羊!”
  这个数目可是很大一笔了。
  独孤默做流犯就算了,居然还被人当奴隶一样要出手买卖,一张脸都被气红了,瞪着这蛮夷少女就要开口骂人,却被金不语一把捂住了嘴,紧揽着想要挣扎的他压低了声音安抚:“别恼,等将来咱们用一头牛就把这小丫头买回去当奴隶!”
  她怀里的少年逐渐安静了下来,可是双眼还愤怒的瞪着那少女,大有只要她松开手便扑上去要跟这少女理论的架势,金不语只能紧紧搂住这少年,省得他惹麻烦,一边含着笑意问那少女:“请问我可以用一箱金子把姑娘你买回去吗?”
  少女听懂了她的话,顿时大怒:“大胆!你可知道我是谁,张口闭口就敢买了我回去!”
  金不语从始至终都笑的很是轻松平静,对于少女的怒气视而不见,甚至于她身后的一队护卫们执弓围了过来都不曾露出半点怯意,只是笑道:“姑娘难道以为天下所有人都能随你买卖做你家的奴隶?你既然不能买卖,为何我们兄弟俩便能被姑娘随意买卖了?”
  少女顿时怔住了,大概是没想到这中原人胆子如此大,来到北狄的地盘都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姑娘与我们兄弟俩,有何不同吗?”
  少女傲然道:“我自然不同,我是左贤王最钟爱的小女儿,而你们不过是一介平民。在我们北狄,除了贵族都是奴隶,你们既然不是贵族,做平民跟做奴隶有什么区别?”
  “我们兄弟好好的在中原有家有业,家中薄有资产,虽不是贵族可也生活的不错,为何想不开要做人奴隶?”金不语说:“本来我们兄弟也没想过要来左贤王的地盘做买卖,是吴老板一再说左贤王在北狄声名赫赫又讲信义,手下兵强马壮,就算是做买卖也能如数交易,不会强买强卖。没想到来了之后才知道左贤王的女儿可不得了,竟然要强买强卖!姑娘既然如此强硬,不如便带了我们兄弟去找左贤王评评理!”
  少女没想到这中原来的人竟然吓不住,且还嚷嚷着要去找左贤王评理,忽听得她身后有少年扬声道:“珠儿,你又在做什么?”顿时一腔怒气全都撒向对方:“要你管!”跺跺脚,东西也不买了,气哼哼扭头便走。
  掌柜的招手:“姑娘,你的东西还要不要了?”
  珠儿姑娘气的哪里还顾得上东西,与来的少年错身而过狠狠瞪了他一眼,很快带着护卫走了。
  那少年高鼻深目,蜜色肌肤,笑出一口白牙,阳光灿烂,个头比金不语还要高出不少,与金不语视线相接,不由笑出声:“难怪珠儿非要拿奴隶换你俩,果然中原人杰地灵,那丫头一向喜欢长的好看的人。”
  金不语松开了气嘟嘟的独孤默,笑着向那少年拱手:“多谢公子解围,我们兄弟俩真没到家里揭不开锅卖身为奴的地步,还要请公子向珠儿姑娘多多美言几句。”
  少年笑道:“那丫头脾气来的快也去的快,你们不必在意。”又指着他们所有的货道:“这些东西我都买了,回头送到珠儿帐篷里去,好让那丫头消消气。”
  金不语:“多谢公子。”又催促手底下的人:“还不快去点清货物交割清楚了,咱们赶紧走。”一副被珠儿姑娘吓到后怕不已的模样。
  少年朗声大笑:“倒也不必如此惊慌,珠儿就是刁蛮了一点,但其实人不坏。你们是没遇上我另外一个妹妹,她大概上来问都不问价,直接开抢。”
  金不语心道:你们北狄人祖传的强盗习性,家里兄弟姊妹有这秉性也不奇怪啊。
  倒是眼前的少年不但会说中原话,且表现的颇有礼貌,不大像北狄人的后代,反而礼貌的像个中原贵公子。
  “那我们还是赶紧走吧,下次做生意还是直接在小镇上,别贪心往人多处凑。”那不是摆明了给人抢嘛。
  少年听出了她的话中之意,笑的更厉害了:“公子明明不害怕,又何必摆出一副被吓到的模样呢?敢深入北狄草原,可不应该只有这点胆子啊。”
  作者有话说:
  错字晚上写完更新再改,下午六点左右还会有更新。
  第四十八章
  少年乃是左贤王乌都的第七个儿子, 名唤莫日根,他母亲与珠儿的母亲要好,平日便会多照看照看这个异母妹妹, 每每见了她犯浑, 也会劝说教训她几句。
  珠儿离开之后, 金不语兄弟俩被邀请去他的大帐,随从送了奶茶上来, 莫日根便跟金不语聊起中原,言谈之中颇有向往之意。
  金不语早听说左贤王乌都手底下兵强马壮,但他的祖母乃是前朝末年的和亲公主,与大渊立国之后送去天狼部和亲的公主虽同出中原, 却已是两姓王朝了。
  前朝末年的和亲公主阴差阳错之下因王朝覆灭却在异域活了下来, 且不必担着维系两国和平的重任, 反而彻底在北狄扎根,比后来大渊送去天狼部和亲的公主更要长寿, 不再受政治影响的婚姻反而能够长久, 像无数嫁进北狄王庭的女子一般, 度过了平静的一生。
  而左贤王乌都这一支人马便是她的血脉后嗣,身上流着汉人的血, 天然钦慕中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