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六零穿成女配闺蜜 > 六零穿成女配闺蜜 第29节
  “在在在, 啊哟, 是邮递员同志, 什么事情啊?”于奶奶认得这邮递员通知, 来给他们家送过信。
  邮递员从自行车上取下一个包裹:“于大根的包裹,是从……凹子山生产大队寄来的,我记得之前有封信也是从那里寄来的吧?”
  于奶奶一听:“是的, 我孙女寄来的,这孩子在那里下乡。”
  邮递员:“下乡还给家里寄包裹,可真是孝顺。”
  于奶奶被夸的高兴:“可不是嘛,这孩子随她爸,她爸以前在部队里的时候,也是很孝顺家里的。”
  邮递员一听,顿时表情都变了:“原来是军属家庭,就是不一样。大婶,在这里签个名字或者按个手印。”他拿出一张单子。
  于奶奶道:“那我跟上次一样按手印吧,我不会写字。”
  邮递员:“好嘞。”
  于奶奶按了手印就抱着包裹进了院子,各房门口的人早就等着看了,也听到了于奶奶和邮递员的对话,知道这包裹是于笑从凹子山寄来的。说起来,他们对于笑的包裹是没什么好奇心的,毕竟一个下乡的姑娘能寄什么东西来?上次不过是一封信。不过这次看到是包裹,所以在等着没有进屋子。
  于三婶一惯性子比较火辣一点,所以她先问道:“娘,笑笑给寄了什么东西来啊?看包裹还不小了。”
  是的,包裹不小。这才是重点,也是大家没有进屋子的重点。
  于奶奶道:“我哪里晓得了,我还没看呢。”说着,她把包裹抱进了自己的屋子,因为抱着包裹的她知道,这包裹不仅不小,还有点重点,所以里头肯定有东西。
  这个年代的人特有的习惯,收到包裹了,都喜欢在自己的屋子里拆开,于奶奶也是如此。不过,等她拆开包裹的时候,她都愣住了。包裹里竟然有腊肉和布,腊肉还不轻,她垫了垫重量,估计有十来斤。包裹之所以重,就是因为这腊肉的原因。而包裹之所以大,却是因为这布。这里有两种布,是灯芯绒布和斜纹厚棉布,这两块布摊开一看,都不小,每款布约都有十尺,要知道做裤子的话也不过两尺多一些,做一身衣服的话,也不过七八尺,所以于笑寄来的布着实不少了。包裹里面还夹着一封信,于奶奶拿着信,对孙女倒是更加担心了,也不知道这布是怎么来的。这孩子,有点东西怎么不自己用呢?
  于奶奶想到自己寄了一只风干的鸡过去,家里人就有想法了,现在看到包裹里的腊肉和布,这一对比,心中就有些偏了。正常的人都是这样,谁对自己好,自然偏心谁。
  等于爷爷从地里头回来,于奶奶就把他拉进屋子里:“你看这包裹。”
  于爷爷看着包裹里的腊肉和一边的布,说起来,还是这布吸引他的眼球,因为两块十尺的布实在是太多了。“这是……这怎么这么多布?还有这些肉是怎么回事?”
  于奶奶道:“这是笑笑寄来的包裹,还有这个信,你快看看信里写了什么?”
  于爷爷听到是孙女寄来的,就给更加意外了,意外之余也有担心,一个小姑娘哪来这么多的布票买布?所以听到有信,他就赶忙看信了。
  于奶奶在一边催促着:“笑笑在信里说了什么?有没有碰到什么事情?”
  于爷爷看了信之后,也松了一口气:“笑笑说,他们凹子山有个古墓,她上山捡柴的时候,捡到了考古人员从古墓里掉出来的金条,她把金条还给人家了,然后人家送了她肉票,因为金条比较大,所以肉票送的也比较多。但是肉票快要过期了,她就买了肉请村里的人做了腊肉,她那边也留了些,这些寄来给我们补身体,她说让我们一顿饭切几块,还让我们自己藏着慢慢吃,可以吃上好久了。”
  听到孙女这样孝顺,于奶奶嘴巴都合不拢了,真是高兴。但是:“这孩子肯定把腊肉都寄给我们了,她肯定没留下,这孩子性格随她爸,就是孝顺。虽然那几年被她亲妈带走了,但是好在本性好,脑子也转过来了,她这是被她妈伤透了心啊。”
  于爷爷叹气,他可不好评价儿媳妇,尤其是前儿媳妇。
  于奶奶也没要他说话:“那布呢,这么多布,得有二十尺了,笑笑哪来的布票?”
  于爷爷道:“笑笑说这是给大队里的孩子补习挣来的,她给大队里的孩子补习,家长给票。”
  于笑的借口找的很合理,一则这交易很妥当,于爷爷和于奶奶知道了也不会担心。二则于爷爷和于奶奶也没有办法去求证。所以她准备寄东西的时候,就已经想了应付的借口。
  果然,于奶奶一听,很是欣慰道:“笑笑可真是聪明,会给孩子补习来挣票了,说起来,咱们家的孩子还是笑笑最聪明,可惜……”可惜孩子下乡了。“人啊,总是要发生点事情才懂事。”
  于爷爷安慰道:“事情都过去了,就不要想那么多了。而且,孩子变聪明了也是好事情,至少在那边,你也不用太担心。”
  于奶奶听了点点头,也就没说什么。接着她看着这些布沉思,这些布要怎么分呢?给孩子们?这是孙女给她和老头子的,分给孩子们于奶奶可舍不得。而且,家里孩子多,给谁都分不好。想了想,给自己和老头子做条裤子吧,他们已经好几年没做新衣服了,孙女寄来的布,他们自己做新裤子怎么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于三婶道:“娘,今天笑笑寄来的邮包里有什么啊?上次你寄了一只风干的鸡过去,笑笑可不得好好的补身体。”
  于大伯母道:“说起来,咱们家里新抓来的那只小母鸡再过两个月就能下蛋了。”意思是,如果不是那只母亲被于奶奶风干寄给于笑了,那现在还在下蛋。
  其实,于笑在这里的时候,跟他们相处的的确挺好的。首先,于笑自己带了粮食的。其次,于笑还会帮忙做家务,也会一起下地上工。所以于笑住在于家的二十几天,和他们相处的很好,相安无事。
  但是,人走了,于奶奶还要寄东西过去,尤其是这损失的是他们的利益,所以于大伯母和于三婶有些舍不得,当然,也只是舍不得,倒也没有什么怨恨。
  于奶奶哪里不知道她们的想法,两个儿媳妇人都不坏,也不是那些个不安分的,都有些小心思,但是人活着,谁没有小心思?所以于奶奶也没什么意见。不过既然她们问了,于奶奶当然也要让她们知道谁才是当家的。“笑笑啊,在乡下辛苦。辛苦也就算了,那些个存下来的东西还要寄给我们,这孩子跟她爸爸一样,都是孝顺的人。”
  于爷爷安静的吃饭,啥都不说。
  于茉莉好奇道:“奶奶,笑笑姐寄了什么来啊?”
  于奶奶笑了笑:“也没什么,就是腊肉和布,说是给我们老两口补补身体,然后快过年了,做两条新裤子。”
  大堂嫂郑小兰一听,眼神闪了闪:“两条裤子可得不少布,还是笑笑孝顺。”
  于三婶道:“可不是嘛,想来笑笑能拿到这些布票也是不容易的。哎,可惜我们没有布票,不然就给娘和爹各做一件衣服。”
  于大伯母道:“是啊,娘和爹只做一条裤子哪里够,不如今年咱们去借借谁家有布票,来年还给他们,然后给爹和娘各做一件衣服。”好听的话嘛,谁都会说,反正家里没有布票,婆婆还能让她们借布票去买布,再给他们在做新衣服?
  于奶奶自然不会这样做,虽然也知道儿媳妇们只是话说的好听,但是心里也高兴:“你们有这份心,我就心满意足了。新衣服就不用了,有新裤子我们就满足了,我待会儿给你们布,你们抽空给我和你们爹各做一条新裤子就行。”
  于大伯母和于三婶道:“是,一定给娘和爹在过年前做好。”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十点,第三更!
  第36章
  “于笑, 你起床了吗?”林爱瑶刚起床,就在于笑的房门口叫道。这会儿天还没亮,尤其是大冬天的, 还很冷,只不过新买的棉袄她不舍得穿。她买的棉袄和于笑的不一样, 于笑那件军绿色的棉袄是在城区百货百大楼买的, 她和金铃是在镇上供销社买的,虽然镇上供销社的衣服没有城区百货大楼的好看, 但是能买到一件棉袄, 她已经很高兴了。
  于笑大声道:“起床。”今天是12月初一, 大家要去赶集。所以一大早的就起来了。乡下赶集特别早, 因为要走路,所以大家要起的早。
  于笑起来之后, 先用暖水壶的水刷牙洗脸,然后抹了面油:“我去宋阿婆家吃饭,吃好饭再过来。”
  林爱瑶道:“我们可能没有你快, 你得等我们一会儿。”
  于笑道:“知道啦。”因为天冷,虽然她棉袄棉裤都穿上了。黑色的棉裤、军绿色的棉袄,这颜色总比一身黑色好看些。
  到宋阿婆家,看见堂屋门口放着两只背篓,一只大背篓、一只小背篓。于笑问:“阿婆, 你们今天去赶集吗?”赶集, 也就是自由交易。一般都是以物换物, 但是, 也有人是用钱交易的。因为自由交易一个月才两次,而且都是小交易,也没有人管, 所以只要不被看到,用钱交易大家也是默认的。但是,用钱交易的不多。
  宋阿婆道:“去赶集啊,去看看。以前去赶集的时候,都会带上家里存的鸡蛋,但是自从你们来了之后,我们家的鸡蛋就不用带去赶集了。”不仅是他们家,还有别人家。不过周知青走了,订鸡蛋的人又少了一个。
  于笑倒是有些好奇宋阿婆要用什么去交易,所以打听道:“阿婆,你用什么去交易啊?”
  宋阿婆哪里不知道她的想法,她笑着解释:“用菜干啊、玉米粉、大麦粉之类的。像菜干、菌菇干,我们乡下地方不稀罕,但是城里人会需要,城里人没菜吃,要花钱买,不如和我们换便宜。还有玉米粉、大麦粉之类的,城里人也会来换。还有鞋子,我们自己做的鞋子也会拿去交易。”
  原来如此,还挺有学问的。
  宋小聪也好奇的问:“于知青,你要去换什么啊?”
  于笑道:“我也不知道啊,我去看看,我们那边没赶集,所以我好奇。”指的是现实世界没赶集。
  宋小聪有所明白的点点头:“那于知青你要把钱藏好了,赶集的时候扒手很多,有的会偷钱。”
  于笑点点头:“谢谢宋小同志。”
  宋小聪顿时抗议:“我可是大同志了。”
  吃好饭,于笑没有急着走,而是看宋阿婆把赶集要去交易的东西都拿了出来,其中光鞋子就有二十来双。于笑看着鞋子又问:“这么多鞋子能换完吗?”看鞋子的码数,基本都是在40码左右的。这一般都是给汉子穿的。
  宋阿婆轻声道:“能,会有人专门来收。”
  “啊?”
  宋阿婆放好东西:“你有没有发现我的鞋子做的都比较大,都是汉子们穿的?”
  于笑点点头:“发现了,是这个码数的鞋子比较好交易吗?因为男同志们比较费鞋,所以这个码数的鞋子才好交易?”
  宋阿婆摇摇头:“那倒不是。我刚才说过,这个鞋子有专门的人来收,收了去干什么我不知道,不过估计应该是卖给城区里的人。百货大楼的鞋子多贵,就是城区的人也不能每天穿百货大楼的鞋子啊,所以他们也穿布鞋。但是城区的人都是工人,哪里有时间会做这个?就是有时间了,他们金贵,恐怕也不会做。所以有人专门从我们这边收了鞋子,然后卖给城区里的人。”
  原来如此,如此于笑倒是听的明白了。不过,如果有人专门收的话,那么对方应该是黑市里的人吧?“那他们用什么来收啊?”
  宋阿婆道:“用各种的票,肥皂、大米、富强粉之类的,都行,反正就没有钱的。”用钱的话这目标有些明显了,因为换鞋子的可不只是她一个人。“除了这些之外,有的用布也能换,我一般会换布,换了布票的话,我还要再去买布,有时候供销社都买不到布。所以换布的话,布我可以继续用来做鞋。”
  “难怪阿婆手艺这么好。”于笑称赞道。这话不是虚的,宋阿婆给她做的衣服手工都很好的。于笑在现实世界是富二代,她穿的衣服无一不是名牌,就算很多是淘宝买手店买的,淘宝网红店买的,于笑也讲究做工,有些衣服再好看,做工不好,她也不会穿。所以她能称赞宋阿婆的手工,可见宋阿婆的手工是真的好。
  等于笑回到知青宿舍,她看到金铃和林爱瑶已经吃好了饭,也差不多要出发了。于笑没有东西,她背着小背篓,和自己的书包,书包还是打满了补丁的那个,反正她也不在意。书包里有她可以换东西的票,有点心票、糖票、布票。自从盗墓贼事件后,她就没有去过城区,所以也没有机会拿票去换现金,这段时间以来,好感值已经增加到1852了,前段时间,于家那边又收到了不少的好感值,于笑猜测,是腊肉和布票到了。说起来,她从林爱瑶身上也得了不少的好感值,但是从金铃身上只得一回好感值,那就是她帮金铃洗被子,然后掉进水里的那次。
  就是她给金铃送肉送点心都没有过好感值,却是因为洗被子拿到了。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是于笑猜测过,送肉送点心,在金铃的心中,觉得她这是给原来的金铃的,而不是她,所以她没有给好感值。而洗被子,确实帮她的,所以她给好感值。不过,卖布票给金铃也是没有好感值的,大概是公平交易吧。
  不得不说,金铃是非常理智类型的人,好感值非常的难刷。
  “你们走了吗?”田晶晶也准备好了,也背着背篓。
  背篓是真方便,还可以做一块破布盖盖住,用肩膀承载力道,比用手拎东西轻松多了。
  于笑道:“我好了。”
  林爱瑶:“那我们走吧。”
  女知青这边五个人全部去赶集。男知青那边加上任朔一共七个人,也去赶集,不过有的男知青背着背篓,有的男知青拎着篮子。像韩简,拎着一个麻袋。
  知青们是一起走的,这是一个天然的团队。
  知青们走出一段路,看到一些组队的村里人也走在一起。
  林爱瑶介绍:“其实平时去赶集的人不多,但是农历十二月的时候最多了,因为很多人要买年货,初一和十五有两天可以买。”
  于笑等新来的知青点点头。
  “于知青。”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众人回头,只见是背着背篓的张云朵跑了过来。一些男知青笑呵呵的看向韩简,韩简则面无表情。
  张云朵也不在乎,她走到于笑身边,挽起于笑的手:“于知青,我和你们一起去赶集。”
  于笑道:“好啊,你们家就你一个人去吗?”
  张云朵摇头:“我奶奶、我娘、还有我嫂子她们都去,家里需要的东西她们会买,我就去看看,买点姑娘家需要的东西,对了,你第一次去赶集吧,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你可以问我,我给你介绍。”
  金铃眼神复杂的看着于笑和张云朵,说起来,这是她第三次看见张云朵来找于笑了。第一次就是于笑掉进水里的那天,第二次则是第二天,张云朵来看于笑好些了没有,这是第三次了。
  每次看见张云朵来找于笑,金铃总觉得自己的认知在一天天的奔溃,不仅如此,加上于笑和小说里那个于笑也有些不同。她声音还是比较细小的,性格也比较斯文,但是,不像小说里那个于笑那样自卑。比如小说里的于笑说话的时候,不敢看人。再比如,小说里的于笑也有很多周蜜红送给她的东西,衣服之类的,她都不好意思穿。但是这个于笑不一样,她都是舍得穿的。
  所以,这到底是不是她看过的那个小说世界,是不是那个小说衍生的小说世界。
  金铃是真的想不明白了。尤其是,张云朵和于笑怎么能够做朋友呢?
  于笑道:“好的呀,谢谢你张同志。”
  张云朵道:“你以后别叫我张同志了,咱们都认识那么久了,你叫我云朵吧,我也叫你笑笑,好吗?”她是听见过周蜜红叫于笑笑笑的,觉得这名字挺好听的,又好叫。
  于笑附和道:“好啊,云朵。”
  “笑笑。”
  两人相视一笑。
  韩简和男知青们走在一起,他不由自主的看向张云朵和于笑,他的眼神也有些奇怪。于笑和周蜜红是好朋友,周蜜红以前喜欢她,缠着他不放。而现在张云朵对他也特别热情,也喜欢她。可于笑和张云朵又成了朋友,老实说,虽然他也不知道奇怪在哪里,但就是觉得奇怪。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凌晨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