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六零穿成女配闺蜜 > 六零穿成女配闺蜜 第23节
  在去宋阿婆家的路上,于笑又碰到了几个妇女。
  “于知青你回来了?警察同志说你碰到了犯罪分子,没事吧?”
  “于知青,犯罪分子是怎么样的?”
  “于知青……”
  因为这会儿是下工时间,所以碰到的人较多些。于笑按照原主的性格,对大家腼腆的笑了笑,然后解释:“我那天去山上捡柴,撞见了盗墓贼,盗墓贼要杀我灭口的时候,军人同志把我们救了。后来镇上和城区的警察都来了,但因为盗墓贼没有全部被抓,他们可能认的出我,所以我只能住在警察同志安排的地方。今天早上警察同志来找我,告诉我盗墓贼全部被抓了,我安全了,就送我回来了。”
  之后考古专家会来,所以盗墓贼的事情不需要隐瞒。
  “原来我们这大山里有古墓啊。”
  “那天杀的盗墓贼,死人的墓地都要挖,真是不厚道。”
  “可不是嘛,太晦气了。”
  于笑接着又道:“我出事那天,谢谢各位乡亲们去找我……今天回来,看到金知青头上绑着纱布,我很难过。”
  “可不是,那天金知青留了好多血。”
  “哎哟,这几天她也上不了工了,每天在休息。”
  “上工哪有命重要。”
  于笑也难过道:“是我害的金知青不能上工了,所以金知青请假的这段时间,我的工分会补贴给她。”
  “于知青,你可真实诚。”
  “于知青,你真是好样的,感恩啊。”
  “于知青品德好。”
  于笑在众人面前刷了一波,然后就去了宋阿婆家。看到于笑回来,周蜜红第一个高兴的叫了起来:“笑笑,你回来了?真是太好了。”
  “欢迎你回来,于笑同志。”
  宋阿婆也跟着道:“总算是回来了,快来吃饭,你回来的刚刚好。”
  于笑道:“谢谢大家关心。其实我十点多的时候就回来了,忘记来跟阿婆说了,阿婆午饭做的不够了吧?”
  宋阿婆道:“没关系,我煮几个番薯,很快的。”
  于笑道:“我待会儿吃番薯,阿婆你们先吃吧。对了,我在城区买了几个苹果,就给大家尝个味道。”她拿出三个,宋阿婆、宋小聪、任朔,一人一个。
  宋阿婆:“咱们这边有农场,专门种桔子、苹果还有杨梅,每年的这个季节卖苹果,能卖到过年。”
  周蜜红看着于笑:“我的呢?”
  于笑道:“你的在宿舍呢。”又对宋阿婆道,“难怪副食品店的售货员说,最近隔三差五的有苹果呢。”
  任朔道:“谢谢于知青,那我不客气了。”
  于笑道:“不用跟我客气,我这几天叫你们担心了,感谢你们的关心。”
  在宋家吃了午饭,于笑和周蜜红就回知青宿舍了,不过回去前,于笑拉着周蜜红去散了一圈步,两人在山脚下走着,于笑问:“蜜红,你家里有来信了吗?”
  周蜜红道:“没这么快吧?不过估计也就这几天了。”
  于笑:“哪天有空的时候,我们去镇上,你去邮电局给家里打个电话,让他们尽快安排你回去。”穿书女来了,她担心对方因为看上任朔提前对付周蜜红,虽然现在的任朔和周蜜红还没有产生感情,但是谁知道穿书女是怎么想的。
  周蜜红有些不解:“笑笑,你可真心急。”
  于笑担心道:“我这不是担心姜大发吗?我不在的这几天,你有碰到姜大发吗?”
  周蜜红摇摇头:“没有碰到。”说到姜大发,她也紧张了起来。上辈子,在她被蛊惑之前,姜大发也是没有出现过。
  于笑道:“蜜红,你说我们能重生,会不会有其他人重生?比如姜大发?”
  周蜜红被吓了一跳:“不……不会吧?”
  于笑道:“所以啊,你要尽快回城才行。”
  被于笑这样一说,周蜜红也觉得毛骨悚然了。
  两人聊了一下,回到知青宿舍,周蜜红都心不在焉的,不过于笑觉得,给她压力是必须的。
  下午,于笑和周蜜红一起去上工了,上工前,于笑去了村委办公室。办公室里只会计一人,看到于笑来了,关心的问:“于知青回来了,犯罪分子的事情解决了?”
  于笑道:“回来了,也解决了,谢谢您的关心。叔,我想问一下金铃同志这次磕破脑袋的医疗费花了多少,她是为了找我才磕破脑袋的,所以我来还她的医疗费。”
  会计道:“你等等……”不管是知青还是村民,如果发生点事情,自己没钱的话,大队是愿意先垫付医疗费的,费用会在年底算钱的时候扣。“金知青的医疗费一共18块2毛6分。”
  于笑给了两章大团结。
  “找你1块7毛4分。”
  从村委办公室出来,于笑就去上工了。
  周蜜红:“回来了?花了多少医疗费啊?”
  于笑:“18块2毛6分。”
  周蜜红:“看上去也不严重,花了那么多钱吗?不过出事的时候,她的确流了很多血,当时真是吓死我们了。”
  于笑:“……”这话怎么说?“只要金知青没事,再多的医疗费也是值的的。”
  两人正说话间,大队长来了。“于笑,我听会计说你付了金知青欠大队的医疗费?”
  于笑道:“大队长,是的,这件事是因我而起,我赔偿金知青的医疗费是应该的,总不能她为了找我吃了苦头,还要自己付医药费。”
  大队长倒也不是因为这件事来的,不过于笑把这件事处置的很妥当,她赔偿医药费本就是应该的。但是他这会儿过来,也不是因为这件事:“关于那天的事情,你把详细情况跟我说一说。”
  于笑自然没有隐瞒,把那天的事情说了一边:“……好在当时有军人同志在,我现在光是想起来就害怕。”
  大队长道:“没有想到解放后还有这么多盗墓贼,要知道解放前盗墓贼才多呢。那关于古墓的事情,有什么消息透露出来吗?”
  于笑道:“这个我倒是不清楚,不过我听说好像警察局已经上报了,可能过几天就有考古队来吧。”
  大队长点点头:“以后上山自己要注意安全,虽然那天的事情不能怪你,但是你也要谨慎。”
  于笑道:“我知道了,谢谢大队长提醒。对了大队长,明天上午我和周蜜红还得请半天假,然后要借一下你们家的自行车。”
  大队长:“干啥去?”
  于笑道:“那天麻烦大家上山找我了,我真是不好意思,我恰巧手中有些肉票,我想去供销社买些肉,给寻我的人家每户送一两,但是您家的自行车太大了,我骑着不方便,得让周蜜红骑着带我,您看可以吗?”身高165的周蜜红,那双腿是真的很长。
  大队长抽了一口烟,好是好,但是这得不少钱:“那天去找你的加上知青,大概有六七十个人,具体我还要统计,每人一两的话,得准备八到十斤,你有这么多肉票吗?”
  于笑道:“有的,我下乡前家里给了我全国通用的粮票,我用这粮票在医院里跟别人换了一些肉票。就是供销社买肉得早点去,所以得借您家的自行车。”
  大队长听她都安排好了,也没有阻止:“那行,明天一大早你来骑自行车。”
  “谢谢大队长。大队长,我还有一件事,金知青为了寻找我磕破了脑袋,她的医药费我虽然补偿了,但是工分也要补偿给她。”
  大队长:“这个你自己答应就行,到时候给记分员说一声。”
  “谢谢大队长。”
  到了下午下工后,大家去宋阿婆家吃饭的时候,宋阿婆按照于笑的话,准备了金铃的晚饭,一大碗白粥,一盘子小葱炒蛋。“我先给金铃去送饭,你们先吃吧,不用等我。”
  知青宿舍正准备晚饭,因为田晶晶和赵宝兰不会做饭,所以她们只能是下工后再一起做饭了,当然,田晶晶和赵宝兰是负责洗碗的。
  现在金铃磕破了脑袋,那么做饭的事情就到了林爱瑶的身上。上了一天的工,林爱瑶都累死了,哪里有心思做什么?直接煮几个番薯,再做一碗蛋汤就搞定了。
  事实上,田晶晶和赵宝兰已经厌倦了吃这个。下乡已经十几天了,每天吃这个,她们都要受不了了。
  赵宝兰:“要不我们也像周蜜红和于笑那样,每个月拿出5斤粮食,请村子里做饭好吃的婶子帮忙吧?”
  田晶晶听了心一动,觉得这样可以。
  林爱瑶道:“就算你们每个月给五斤粮食,吃的还是番薯,要吃的好,还得自准备菜,油盐酱醋也不能少,不然光是五斤粮食,人家给你们做什么?”
  田晶晶和赵宝兰一看,确实也是。
  “金知青。”此时,于笑拎着一个篮子来了。
  “于知青来了。”金铃坐在门口,她的头其实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送去卫生所的时候,她曾一度休克过,虽然后面醒来了,看似伤不重,但是脑震动这事情还是需要多休息的。实际上,田晶晶和赵宝兰刚才说的话,也说到了她心坎里了。每天这样上工再做饭,她也受不了。她心里有其他的想法,她不想去地里上工,不过也想拿高工分。所以,她这几天已经想出了办法。
  不过,如果剧情没有变的话,那么于笑知道金铃接下来的动作。
  “金知青,我给你送晚饭来了。”于笑走进厨房,把篮子里的白粥和小葱炒蛋拿出来,“金知青,你快来吃,我先去吃饭了,回头再来收拾碗。”也不等金铃拒绝,她就跑了。于笑此举,意在还金铃的人情,免得以后有人拿这件事说事,所以她送的光明正大,像这会儿,女知青们都在的时候送晚饭,就是最合适的。
  金铃倒是没有要占于笑便宜的意思,毕竟去找于笑的不是自,而是原主,于笑欠的人情也不是她的,现在原主已经不在了,这件事也就过去了。当然,这件事也怪不到于笑头上,如果是于笑害死了原主,她自然也会为原主报仇,但因为是意外,所以只能当这件事过去了。不过,闻到白糯的米粥香味,还有金光灿灿的炒蛋,她口水有些泛滥了。不得不说,这是穿书以来,看上去最香的一顿饭。
  既然于笑都送来了,那她就不拒绝了,就当欠于笑的吧,她以后会还给她的。金铃干脆爽快的吃了。她是现代人,还愁没有机会还这个人情吗?
  田晶晶等人看着金铃一边喝粥一边吃蛋,看的眼睛都红了,她们也想吃。田晶晶:“我真羡慕周蜜红和于笑,每天下工后就有人做好饭了,这日子真好。”
  赵宝兰:“羡慕啥?大小姐做派,又不是地主家的小姐,还要人伺候做饭。”
  林爱瑶:“话可不能这样说,周蜜红和于笑上工还是很勤快的,每天都有四五个工分的。而且有人做饭怎么了?村里人不都是这样的,大人们上工,小孩子们做饭,难道这也是有人伺候,也是大小姐做派?”
  赵宝兰看了林爱瑶一眼:“你就和周蜜红她们好吧,她们也不会让你占好处。看看她们从下乡之后有帮过你吗?”
  林爱瑶觉得她的话很好笑:“吃不到葡萄,就永远说葡萄是酸的,我这是就事论事,也没有要她们的好处,谁像你们,心里都是黑的,才会想这种占便宜的事情。”
  赵宝兰语气一变:“你说心里是黑的呢?”
  金铃:“你们别吵了,我头疼。”
  考虑到她是病人,大家马上没说了。
  金铃吃了饭,从瓦缸里淘了一些水,把两个碗洗了,人家来送饭,她总不能让人洗碗吧。洗好碗,她对林爱瑶道:“爱瑶,我待会儿要去大队长家,等你吃好饭能跟我一起去一下吗?”金铃有原主的记忆,从下乡开始,原主和林爱瑶的关系就很好,两人相互帮助。所以金铃决定继续持续和林爱瑶的关系,因为林爱瑶这个人性格好,不会斤斤计较。而且,她也不能穿书了就和林爱瑶避开,这样一个人在乡下也不合适。
  等林爱瑶吃好饭,厨房洗碗的活交给田晶晶和赵宝兰,她挽着金铃的胳膊出去了:“金铃,你要去大队长家干什么啊?”
  金铃道:“我准备请个探亲假。”知青下乡已满一年就可以有探亲假,原主不舍得多花钱,所以从来没有回去过,金铃倒不是想去原主那个薄情的家里,而是她有另外的打算。“爱瑶,我觉得我们也和田晶晶、赵宝兰分开吃吧。让她们自去捡柴,自去挑水,以后和她们各管各的。”不管是看小说还是从原主的记忆中都知道,这两个人好吃懒做。她们捡的柴、挑的水,都不够她们用的。
  林爱瑶觉得最近金铃有些变化,性格比以前强势了。不过,她也没有什么想法,因为她也觉得金铃的话有道理,她的确不太想和田晶晶、赵宝兰一起吃饭。“那我们她们不捡柴、不挑水呢?”
  金铃道:“咱们要用水的时候再去挑,挑来直接用掉。等我请了探亲假回家,你这段时间别做饭了,请村里的婶子做一下,做个半个月,大概也就拿出个三斤粮食,你自的话可以轻松很多。其他的,等我回来再说。”
  林爱瑶一听:“那行,我试试。”
  两人到了大队长家,大队长家正在吃饭。看到金铃和林爱瑶来了,大队长问:“金知青,你的脑袋怎么样?对了,今天于知青去找了会计,把你欠大队的医疗费已经付清了。她还说,你病假这几天的工分从她身上划到你那边。”
  金铃有些意外,没想到于笑的动作这么快。她赶忙道:“不用了,这件事也不能怪于知青。”
  大队长:“会计那边已经收钱了,你们之间如果有问题的话,自私下去解决。”
  金铃想了想:“那好,谢谢大队长。大队长,我今天是来请探亲假的。过两天农闲了,而且我这个样子就是农忙也上不了工,所以我想请个探亲假,回家里去看看。再者,最近头还有点晕,我想去家里那边的医院再检查一下,我们那边的医院看脑科的比较好。”
  大队长道:“行。”金铃自打下乡一来的表现一直很好,再加上农闲了,有十天的休息时间,所以大队长给的假期还是比较痛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