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重回1995 > 重回1995 第30节
  林秀面无表情看他。
  吴老师还在自顾自猜测,“我仔细琢磨了一下,肯定是因为你生过小孩,那什么,生过小孩就变聪明了,以后我就照着这种标准找。”
  林秀无语了片刻,对他说,“行,你开心就好,反正你以后也改姓曹了………”
  张妍妍周五开家长会是在说读小学的事情,以前学生可以五岁读书,但是现在卡得更严,只能六岁以后再读。
  所以小孩五岁就有两个选择,第一是继续读幼儿园,第二是读学前班。
  这次家长会就是老师们在宣传读学前班的好处。
  曹珠妈妈挺心动的,所以来问林秀意见。
  她捧着杯子坐板凳上,“我觉得这个班还可以,提前学习小学知识!这样就不怕小学跟不上了。”
  林秀挺能理解她这种家长心情,因为她也带张妍妍报过各种补习班。学前班,小升初,初升高,在学习这条起跑线面前,所有大人都恨不得自家小孩能不讲武德地犯规先跑。
  她想了想对曹珠妈妈说,“其实读不读不重要,因为小学有六年,学前班只有一年,肯定学不完。”
  曹珠妈妈思索了一会儿,下定决心说,“没事,就多十块钱的事情,而且读了这个学前班,读县二小的几率才更大。”
  林秀愣了一下,才想起张妍妍面临着读小学的重大问题了。
  现在读小学是按照户口本所在区域分,县城里一共七所小学,有好有坏,麻烦的是教育局为了扶持条件比较坏的小学,往往会划更大的管辖区域给他们。
  张妍妍的户口在张家,如果不找人,肯定只能读一所很差的小学。
  上辈子为了给张妍妍换学校,张仲清找人花了几百块才搞定。
  但是林秀现在却有思路了,花钱找人不如花钱买房改户口,现在房价可便宜了,一两千块足矣。
  曹珠妈妈没发现她的心不在焉,又叹气道,“说起来,更麻烦的还是我家猪猪生日,她是十月出生的,就得七岁读书,她比人家大这么多,会不会自卑啊,真头痛。”
  张妍妍生日恰好在八月,不过这件事就不用拿出来刺激她了。
  林秀看她眼巴巴的眼神,只好出主意,“要不改生日?”
  曹珠妈妈眼睛亮起来,“这个可以。”
  但是问题也有,比如会比别人晚拿一年退休工资,晚一年结婚什么的,这些利弊林秀都和她说了。华夏人总是很擅长精打细算的,有人就会为了免除这些问题反复修改生日。
  曹珠妈妈听完后果然犹豫起来,问林秀有没有其他主意。
  林秀爱莫能助说,“要不花点钱吧,反正只差一个月的事儿,万一老师好说话呢。”
  曹珠妈妈心神不定地点点头。
  这倒让林秀想起后来为了小孩能按时读书无所不用其极的家长们来,据说一定要十一二月怀孕,才能在九月之前把小孩生下来。八月的产房是最忙碌的,尤其是八月三十一日,医生能从早剖到晚,剖到手发抖,还有家长因为错过十二点手术坐在病房门口号啕大哭的。
  这样看起来,曹珠妈妈还算理智了。
  因为时间太晚,林秀把人留在这里吃饭,两个女人一起忙碌,很快把饭做好了。
  曹珠妈妈看林秀炒的菜,纳闷道,“我们吃不完吧。”
  她记得林秀饭量很小,吃饭特别斯文,菜一小口一小口吃,慢吞吞的,还感慨过难怪她这么苗条清瘦。
  林秀还没回答她,就看见走廊那边走过来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和他打招呼道,“颜医生,我们菜炒多了,要不要来吃。”
  颜医生目光落在曹珠妈妈身上,摇摇头说,“你们吃,我家里有昨天的冷菜。”
  林秀依旧热情说,“那带走一点尝尝吧。”
  这回颜医生没客气。
  林秀和这人还挺熟的,看他工作特别忙,忙起来的时候估计连饭都吃不上,有时候会故意多做一些,邀请他一起来吃。
  过了这么久,他们也算搭饭之交了。
  只是张妍妍好像不太喜欢他,应该是觉得被侵占了亲子温馨时间。
  林秀把盘子拿出来,每种菜放了一点,今天她做了一道土豆炖牛肉,牛肉炖得烂烂的,惹人垂涎。
  等那人走了,她们围坐在桌旁吃饭,曹珠妈妈忽然犹豫说,“你和颜医生关系很好?”
  林秀给张妍妍夹菜,“还行,就打过几次照面。”
  曹珠妈妈很久没说话,林秀奇怪问,“怎么了?”
  曹珠妈妈叹气,“虽然知道这么说不好,但是你们毕竟男女有别,更何况是吃饭,况且这种小院子,大家嘴又脏,眼睛又利……”
  林秀反复思考了三遍才明白她的意思,哭笑不得说,“我看他就像看小孩。”
  曹珠妈妈说,“这就更离谱了,他比你还大,你看他像看小孩?”
  林秀被怼得说不出话。
  她那是老阿姨心态,看人都像看后辈,但是却没思考过自己在别人眼中是怎么样的……
  她心生警惕,觉得还是要改变心态。
  吃过午饭,林秀把曹珠妈妈送走,颜医生把她家门敲开。
  他站在门口,一手拎着一个袋子,一手拿着洗干净的盘子。
  林秀因为被人提醒过,故意站在门外没进去,笑眯眯问他,“怎么样,味道好吗?”
  颜医生抿了抿嘴唇,“很棒,比饭店的都好吃。”
  他说着,就把袋子给她,“谢谢你,给妍妍的。”
  林秀愣了一下,却看见对方耳朵有点红,放下东西就走,短短一秒钟就不见身影。
  这么迫不及待就走,袋子被留下来,在灶台上孤零零的。
  林秀想到礼尚往来几个字,决定看看东西贵不贵重,太贵重的话等下次买其他东西给他,毕竟是买给小孩的东西,她退回去他也没法处理。
  抱着这种想法把袋子拎进屋,林秀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居然是盒子装着的一个四五十厘米高的洋娃娃。
  这个娃娃穿着小洋裙,卷卷的头发垂落在肩上,一双湛蓝色的眼睛扑闪扑闪的,睫毛又长又卷。
  这个娃娃一看就很难得。这时候市面上玩具挺一般的,中心商场也没见过这种娃娃卖。
  张妍妍本来在一旁咬着笔头画画,看见这个娃娃尖叫一声扑上去,抱着林秀的腰,“妈妈,给我买的吗?妈妈,我好爱你!”
  林秀很不能理解小女孩对洋娃娃的热爱,问她说,“你喜欢这个?”
  张妍妍拼命点头,“我同学有个芭比娃娃,特别好看,还可以换衣服,不过我觉得妈妈给我买的这个好看多了!”
  第四十三章
  林秀想了想, 发现张妍妍小时候真的挺爱玩这个,小衣服做了一抽屉,她还因为这个小小年纪就练了一手很好的缝纫技术。
  她把盒子拆开, 警告说,“妈妈给你,但是玩之后必须洗手,也不能抱在床上睡。”
  这是考虑到张妍妍前科,张妍妍曾经把小花猫藏在被窝里抱着睡, 半夜的时候她姥姥给她盖被子, 摸到团毛茸茸的东西差点没吓得当场叫出来。
  张妍妍撅嘴,“那能带到学校里去吗?”
  林秀拒绝说,“不行, 不过你可以请同学来家里看。”
  母女俩达成共识, 林秀准备和张仲清说一说花钱给女儿转小学的事情, 张仲清也正好有事和她谈。
  他打电话的时候, 母亲还在一旁抱怨,说就是因为林秀,她才不得不去扫盲班丢脸的。
  张仲清不耐烦说,“劝你多学东西算什么坏事情?我觉得你就是在多想。”
  电话打通,他让林秀周三和他一起参加一位远房亲戚的八十大寿。
  其实也是给彼此一个台阶下, 他马上要回单位了,就想趁此机会和解。
  林秀不假思索答应下来。
  很快到了周三, 林秀接了刚下课的张妍妍一起到了酒店。
  酒店名还挺有意思的, 叫“红高粱”,作为本地最大的酒店之一,丧葬喜嫁的最高规格基本就在这儿了。
  酒店门口铺了红地毯,林秀牵着张妍妍进去, 张仲清站在一旁抽烟等她。
  他看见林秀的模样,忽然愣了一下,“你穿了裙子?”
  林秀踩着高跟鞋,看起来就很有气势,“不行吗?”
  张仲清纠结,“倒不是不行,就是不习惯。”
  林秀今天穿着及膝的裙子,一头长发散落披在肩上,还涂了淡淡的唇妆。
  平心而论,这样当然好看,但张仲清总觉得别扭,就是自己老婆不那么贤良的感觉。
  他跟在后边夸奖,“你今天真漂亮,光彩照人。”
  然后又说,“但是你好看的样子我只想一个人看,以后只在家这样穿给老公看,可以吗?”
  林秀没说话,她今天是来要钱的,如果不是抱着这个目的,她才懒得和这人歪歪唧唧。
  两个人说着话就到了大酒店的大堂里,虽然说是大酒店,但其实里面设施还挺土的,和二十年后不能比。
  张仲清走过来牵她的手,“我们坐那边。”
  被林秀默不作声躲开了。
  张仲清可怜地说,“秀秀,你想工作就去吧,我想了想,觉得自己思想不够进步,你原谅我好不好。”
  林秀微笑道,“你认识到自己错误就好。妍妍要上小学了,我找了个人,说换学校要三百块,你回去给我吧。”
  张仲清愣了一下,没想到她张口就提钱,但又不知道真假,只能默默不说话了。
  这会儿规矩是一家人坐在一起,所以圆桌周围围着婆母和三兄妹,婆母对林秀没什么好脸色,只有张三花认真抬起头看她。
  张三花殷勤地对林秀说,“嫂嫂,过来坐。”
  林秀坐在她旁边,张三花就问,“嫂嫂,你裙子可真好看,哪儿买的,改明儿帮我买一件怎么样?”
  她这么一说,张仲清才意识到林秀穿的是新裙子。
  他是典型的中国式男人,对老婆的衣着不太在意,心里不禁有些不舒服,林秀在外面借住,他想象中她应该是惨兮兮的,结果买了新裙子不说,整个人都容光焕发的,也不知道存了多少私房钱。
  林秀把女儿抱在凳子上坐好,随口回答她,“不是买的,没其他款式了。”
  张三花不信,“还独家定制啊?既然这样,可不可以借我穿几天,我一件裙子都没有,还有人在嘲笑我。过几天厂里就要开联谊会了,嫂嫂,我终生大事就托付给你了。”
  林秀温温和和说,“我这条裙子太廉价了,不适合你,让你两个哥哥给你掏钱,买裙子压箱底,他们当哥哥的怎么也该疼疼妹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