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仙侠修真 > 师弟为何那样 > 师弟为何那样 第119节
  她照做了前者,布料解下,被她随手一扬,被风席卷着飞走。
  露出的素白面容和澄澈的眼,让周围的马贼瞬间兴奋,夹杂着脏话的侮辱话语还未出口,少女却将手中剑高高抛起。
  晶莹的剑身在星光照耀下更显亮色,它旋转着向上飞,而后稳稳地在空中停住了。
  马贼们一时惊诧,却又听她念出一长串咒语,低沉诡异,宛若毒蛇吐信时的嘶嘶声。
  再然后——
  便是万千剑雨洒落而下,刺入皮肤,搅动血肉,惨呼在这片亘古沙漠中传了很远,群星静静照耀着不太分明的血色。
  天亮之前,清清选了匹他们骑来的最强壮的骏马。不知是不是因为目睹了夜晚的一切,它显得格外乖顺。她毫不费力地爬上马背,缠好头巾,策马而去。
  留下被黄沙渐渐掩埋的残肢断臂,以及正徘徊等待啃食的狼群。
  少女一路西行。
  她看到了高原之上洁净明澈的湖泊,成群的牛羊在湖边食草或者饮水。她偶遇跟随水草徙居的部落,他们热情而淳朴,用马奶酒招待异族客人,而不是弯刀和弓箭。
  她看见漠漠孤烟在戈壁之上升起,太阳的升落在这里显得格外壮阔,就连大雁的鸣叫也穿得分外远。
  风掠过山岗,蓬草在沙石之上滚动,清清置身于此,彻底感受到,什么叫天地一沙鸥。
  她仍然向西。
  风越来越荒凉,将皮肤吹得干皱发红,她却全然不在意。
  清清途径了沙漠之中的城镇,栖居在此的人们大概都相似,貌美高大的胡姬,膀壮腰圆的胡人,有的朴实好说话,有的狡诈,需要她费些脑筋。
  她学了他们的语言,同当地人交谈,询问这里有没有什么奇诡事件。她是中原来的道人,会些仙术,可以帮他们排忧解难,并且不收钱——
  只要能让她入梦,听听他们的故事。
  见她是云游的道人,大多数人不会拒绝这个要求。毕竟来去无定数,将秘密说给她,和说给一阵风,没有什么区别。
  于是清清路过一个又一个城镇,也路过一个又一个心事。她品尝着那些贪嗔喜恶,在过于逼真的幻境中,投身于别人的人生。
  这不算是什么轻松愉快的事,一次次在梦中苏醒,她睁着迷茫的双眼,几乎忘了哪个人生才属于自己。
  早就听闻,玄华宗的信徒到了修炼的后期极容易走火入魔,丧失自我,竟是这个原因。
  她相信不会成为其中之一,但她承认,自己已经越来越茫然,且疲倦不堪。
  花了一年时间在路上,最远的时候,她到过一个不同于以往任何所知的国度。
  那里的人们金发蓝眼,衣角领口缀满沉甸甸的装饰花纹,用香味强烈的水喷洒在身体上。他们说的话抑扬顿挫,宛若在唱什么声调悠扬的曲子。
  这一切都让清清感到稀奇,他们看清清也稀奇,一个十分富有的贵妇热情邀请她留住,然后日日举办一些聚会,让她参与其中。
  席上全是用铅粉把脸涂得刷白的女人,清清觉得滑稽极了,她冲她们笑,她们也将她围住,点评她绸缎一般柔软的黑发,和乌黑温润的眼睛。
  她在那座尖溜溜的名叫莫纱城堡的房子里呆了半个月,帮女主人驱逐了徘徊在走廊和地下室中的幽灵,符纸贴在花花绿绿的玫瑰窗上,有种别样的喜感。临走之前,还得到了一盒子不容拒绝的珠宝。
  返回故土的路上,清清在一处破旧的酒馆中,遇到了一个同样从东方来的汉人。
  对方苍白的肌肤,和墨一样的头发让她惊异万分。
  更重要的是,清清一眼就看出,这个女孩绝非常人,她胸口虽然在起伏,但没有温热的呼吸,她眼睛虽然明亮美丽,但没有魂火。
  多么有趣,这是一个来自于故乡的僵尸姑娘。
  清清没有一认出便拔剑相向,她不动声色地靠近,攀谈,她们交换彼此的名姓,交流路上的见闻,一同抱怨当地的食物多么难以入口,二人竟是意外的投契。
  于是最后,清清一边喝着温热的苹果酒,一边点破了对方的身份。
  名叫付黛的姑娘却大笑,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她得意地说,她也早就看穿了清清身上的道韵,晓得这是个降妖除魔的道士,虽然在说笑,但一直做着随时开溜的准备。
  她们一齐笑起来,在酒馆打烊前,清清问她,如果见够了太多人心,对于世间的期待一点点被消磨掉,甚至迷失其中,寻不到本我,该当如何?
  付黛却说:“你猜我活了多久?”
  清清保守地猜:“八十年?”
  付黛伸出两根手指,狡黠道:“一百八十年。”
  “人们说五十便能知天命,但我活了那么久,都没看出什么是我的天命,什么是我的归宿,”她长长地伸了个懒腰,“你一路走来,的确见识了不少——但我见的必定比你多得多。我把自己当做他们的过客,将所有喜怒只交付于那一瞬,于是这么多年,我从未感到过迷惘。”
  她眨眨眼:“我看出,你同我一样,也是不愿受拘束,不愿苟伏于安定之人。想要在纷繁红尘中守住本我,不忘怀初心,不过两个字——‘我执’。”
  “佛陀说这是痛苦之根,轮回之源,但对于我们来说,只有执愿、欲念,才是催动前行之风帆,掌控方向之舵盘。”
  “我知道,你也有自己的‘执’,但它似乎远远没到被完成的时候,因为你好像因为它很不快乐,”付黛轻轻地说,“我能看出来,你并不快乐。”
  清清默然了很久,才回答了这句话。
  “曾经有一个很厉害,很强大的人对我说,在看过了世间浩繁后,还心念着最初的愿想,是一件很难的事……”
  “我也有过这种担忧,直到经历了许多后,我才发现,最难的是在最初的愿想还未完成前,便去见识着广阔世间。”
  “我见得越多,反而越遗憾。”
  “遗憾这一切不能为另一人所见。”
  付黛轻轻笑了,是与年轻的面庞毫不匹配的,感慨而了然的笑。
  她似乎想起了其他事,眼睛中有淡淡的惆怅:“那个人很幸运。”
  清清不知道裴远时幸不幸运,挥别了付黛后,她踏上归乡路途,在旅程中,倒是听闻了许多关于他的消息。
  塞外商镇的居民喜欢谈论的话题,无非是战争和天气,二者都关乎于运输道路的通畅与否。
  他们总是提到定西军,这支曾经所向披靡的军队在经历了主将离世,险些分崩离析的命运后,又迎来了再次崛起的曙光。
  他们说前大都督的独子逃过围剿,隐姓埋名,藏匿在队伍中。不过一年,便斩敌首无数,从最低等的兵丁连升三级,成了前锋队中的一员。
  如今中原政权几经更迭,几方角力已成剑拔弩张之态,他的身世传出,却并未招致祸端,因为北边的民族虎视眈眈,摩擦常有,军中需要这样能服众的人才。
  即便远不到领军挂帅的位置,但保留这样一个身份,也能极大鼓舞军心。况且,他确实军功硕硕,已然是目前军中最饱受关注的少年将士。
  清清心念一动,便改了方向,迂回北上。
  越往北,关于裴远时的话题听的越来越多。有人说他是定西大都督借子还魂了,不然怎会天降这等杀神;有人说他虽年纪轻轻,但生得高大黝黑,面若夜叉,人更是粗鲁野蛮,残忍嗜血,才得以服众。
  更离谱的,是说他得了某某郡主,某某县主的青睐,就等着升了军衔好成婚。而他如今是何品级,又无人说得准,百夫长者有,校尉者有,连说他当上将军的都有。
  从别人口中知道他的消息,实在是一件过于奇妙的事。
  他们已经三年没有相见了。
  清清仍是孤身一人,一剑一马,驰骋在辽阔草原上,偶尔结交当地人,不收钱财,□□。她在西方游历的时候学了很多有趣的术法,能叫她在野外也能过得舒服自在。
  那是一处安然舒适的牧场,战火远远没烧到这里,她在牧民的帐篷中喝了点酥油茶,睡了个小小的午觉。
  再睁眼,却看到人群慌乱地走动,他们高呼着,噶尔沁王的军队马上要经过此处,势必要扫荡劫掠一番的。
  清清知道,这是正同定西军交战的一方。
  她施了个咒法,帮助牧民的马儿跑得快了些。在他们离开此地后,自己则翻身上马,避到一边的山岗之上,隐蔽了身形,静静观察。
  来者果然是彪悍凶猛,旋风一般袭掠过草地,马蹄声声,浓烟滚滚。异族士兵们钻进未来得及撤走的帐篷中,一番抢掠后,又燃火烧了个干净,才扬长而去。
  清清悄悄跟上。
  她有的是办法不叫人察觉,在马背上晃晃悠悠两天后,终于,看见噶尔沁的军队鬼祟地藏身在一处山谷边缘,他们想要在此处埋伏,目的太过明显。
  于是耐心等候,夜里,终于听见自远而来的马蹄声。
  来者似乎毫无防备,他们整齐划一,慢慢行进,眼看着就要全员进入噶尔沁的包围圈——
  清清站在夜风吹刮的绝壁之上,这里过于险峭,没有人会来,视野却是最好。
  她吹了声口哨,白衣被风刮得猎猎作响,她右手一捏,再往前一送。
  山谷上空,骤然升起足以看清一切的明亮。
  山坡上匍匐的士兵,严阵以待的□□,长刀尖矛反射出刺目白光,所有阴影被驱逐,亮如白昼,无所遁形。
  明亮持续了半柱香的时间,谷底的汉人将士立刻发现了埋伏,同时清清也看清了他们,失望的是,里面没有她想见的那个人。
  厮杀声,呐喊声,兵刃交缠摩擦声响起,剩下的内容无心观赏,她叹了口气,便想转身离开。
  甫一回头,却发现身后站了个人。
  他静静站在夜风之中,不声不响,也不晓得在这多久了。
  一声惊叫哑在喉间,清清早已学会按捺住慌乱,她反手按在剑柄上,还未抽出,那人动作却比她更快。
  他下一刻便出现在了她面前,按住了她欲拔剑的手,面容隐藏在护具之下,声音显得低沉而沙哑。
  他说:“等我。”
  说完了这句,他便低下头,看了她一眼,身上兵甲彼此摩擦,发出悦耳脆响。而后,便掠身而下,落入战场之中。
  只留清清呆立在悬崖边上。
  这是她师弟!变化也太大了!
  他声音少了从前的清澈,低沉了许多,身量也大大增高,她必须仰着头才能同他对视。只有盔甲中露出的那双眼,仍是墨一般的浓黑,潭水一般的深静,让她立即辨认出来。
  她还能回想他方才留在手背的触感,粗糙而温和,像大漠中曝晒了一整天的岩石,到黄昏时的怡人温度。
  以及,他靠近的时候,即使隔着甲胄,也能让她感受到的腾腾热气。
  他不再是那个小少年了。
  意识到这一点,她的心突然狂跳起来。
  第131章 终曲(上)
  清清看着少年在重重兵刃中厮杀。
  他已经是身经百战的样子,本来就在校场长大,拥有绝佳的武艺身手,如今,又在行伍中呆了三年,在出生入死中积累了数不尽的经验。
  左侧的蛮人刚举着刀冲来,就被他一脚踹倒,清清还未来得及咋舌这个力度,一转眼,他身后又有敌人刺来长矛。
  她心中一紧,正想做点什么,却见裴远时一侧腰,将将避过此番攻击,接着挥砍长剑,那偷袭之人登时便扑倒在地。
  他用的剑,清清却是知晓的,这一路上关于他的传说纷纷纭纭,其中这把剑的出场率最高,跟随着它主人的声名,为人所津津乐道着。
  它叫“寸青”。
  有人说这副杀器是他在某处黄沙掩盖的古墓中开出来的,剑身古朴,却锋利非常,周身缠绕着诡异邪气,嗜血好杀,且越杀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