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仙侠修真 > 未来之军娘在上 > 未来之军娘在上 第65节
  想了想,栾绛还是捏着鼻子去收徒了。只是凡俗世界灵气稀薄。找了好几年都找不到一个好苗子。直到他路过一个村落,捡到了今生唯一的徒弟——仲孙十三娘。
  村落所在的国家连年灾荒。兵荒马乱不止,苦的都是最底层的老百姓。
  易子而食惨烈无比,但栾绛早已断绝尘缘,哪怕看到了那些画面。眼底也不兴波澜。
  风光霁月宛若仙人的栾绛对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说道,“这个孩子,我买下了。”
  栾绛很少说话。甚至很少离开踏剑峰,他的生活只有他的剑。眼中也只看得到他的剑。
  为了将仲孙十三娘带走,他解下腰间唯一的玉佩,买下那个连他腰部都不到的干瘦丫头。
  在人命不如狗的年代,用一枚玉佩买下一个注定要上餐桌的丫头,这么好的买卖男人怎么会不答应?没有任何意外,仲孙十三娘就这么被她的生父推了出来,卖给了栾绛。
  至于栾绛买了丫头用来做什么,宰了吃了还是养了睡了,他根本不在意。
  “从此以后,你便是踏剑峰下一任剑尊,我便是你的师尊。以后见到我,一定要恭敬喊一声师尊。至于你,十三娘这个名字听着俗气,干脆喊做沅,仲孙沅!”
  这是栾绛近百年说的最长的一句话,只是……对面的丫头似乎有些问题,没回答他。
  “傻的?”栾绛蹙眉,若是一个痴儿,自己收下了有什么用?
  “我不傻。”十三娘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直直看着对方,“你要吃我么?”
  “不吃,我已经辟谷多年,而且你……”栾绛蹙着眉头说道,“又瘦又小,咬着也膈牙。”
  栾绛虽然有好几千岁了,但心性依旧单纯,甚至比十几岁的少年还要单纯洁白一些。
  他的容貌一直保留在二十岁的年纪,那么多年来都不曾变过,相较于师尊,十三娘更希望喊他哥哥。只可惜,她喊过一次之后,就被栾绛罚跪雪地一天一夜。
  栾绛看着几乎烧糊涂的弟子,依旧冷着脸说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礼不可废!”
  要喊也是喊爹爹,哪里能喊他做哥哥?简直是不服管教的臭丫头!需要严格教导!
  栾绛没有当过师尊,但是他当过徒弟。当年他的师尊是怎么教导他的?
  不听话?打!学不好?罚!徒弟学习老不好咋办?揍一顿就老实了!
  幸好,他收的徒弟悟性高,吃苦耐劳又听话,除了那次雪地罚跪,栾绛就没有对徒弟动过粗。只是他不知道,从那之后十三娘就极其害怕他,每次看到都觉得两股战战,膝盖生疼。
  师徒二人都是一贫如洗,口袋比脸蛋还干净。栾绛本人可以辟谷,一千多年不吃饭也能活蹦乱跳,但是十三娘不行。当栾绛看着饿得快挂掉的徒弟,神色严肃,问大夫,“什么绝症?”
  大夫:“……”一个大男人人模人样的,竟然将一个小姑娘硬生生饿出病来,也是奇葩了。
  后来知道徒弟是饿病了,栾绛的脸色有些黑……他的徒弟,竟然不可以辟谷!
  看着徒弟呼啦啦吃着清汤素面,一点油水都看不到,栾绛觉得自己也许该捡起副业,赚赚钱养养家了。不然的话,真的养不起这个徒弟。
  栾绛作为剑爹中的剑爹,赚钱的副业必然比较凶残。打劫几个看不顺眼的邪修之后,栾绛终于有钱养自己的徒弟了,每日都用肉食养着。终于养出了点儿肉,看着白了些。
  徒弟很听话,修炼很刻苦,这让栾绛觉得带徒弟也不是那么烦恼的事情。名师出高徒,他的徒弟自然是以后的剑娘中的剑娘,犀利得可以吊打所有通阶层修士的存在。
  养个徒弟有很多好处,例如房间有人打扫。衣服有人清洗。因为这些好处。栾绛觉得自己还是能忍受徒弟性格越来越歪,越来越吵……少女么,偶尔也该活泼一些。
  徒弟十二岁的时候。他发现徒弟身上有血气味道,衣服上也染了血,他问,“你又和谁动手了?动手便动手。竟然还将自己弄得都是血?告诉为师,为师为你找回场子。”
  十三娘也是一脸的纳闷。“我没和人动手啊……”
  然后,两个生活常识近乎为零的白痴师徒傻愣愣看着那一滩血,呆了。直到后来有个万归宗的女徒弟告诉十三娘,她才红着脸了然大悟。然后栾绛就忧伤地发现徒弟开始远离他了。
  徒弟远离自己每几个月。她某一日突然问他,“师尊师尊,我以前有师娘么?”
  师娘?栾绛听到这个词汇。直接点了点头,说道。“当然有。”
  他当年有过一段中二期,那时的他刚刚凝聚出剑心,作为沧溟界女修倾慕的男神,他的告白者络绎不绝。后来为了打发所有人,他在一个损友提示下准备娶亲。
  新娘是他的剑心,他用尽一生心血倾注而成的存在。若是没有收徒,他将只有剑心相随。
  他忠诚于自己手中的剑,单纯到了木讷的程度,为了正式甚至弄了婚书,昭告了天地。
  不知为何,他刚刚回答,他家徒弟就露出十分古怪的表情,似笑非笑,看得他有些烦躁。
  踏剑峰十分冷清,平日里几乎没有弟子靠近,山峰上只有他和他的徒弟。当徒弟学艺有成之后,她自以为隐蔽地偷偷下了山,去见她凡俗世界的亲人。那一瞬,栾绛心中更烦躁了。
  “他们需要的是钱财,而不是一个亲人,你不需要做其他事情,只要留下一笔足够他们花销几辈子的钱财便可。十三娘,你和他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修士追求长生,既顺应天命,也与天争夺,需要的不仅仅是天资,还有心性。所谓剑修,心志坚定,心性真诚!”
  看着失落的徒弟,栾绛说了这辈子最长的一句话,口气也带着些微的凌厉。
  他不希望这样优秀的徒弟被凡俗因果缠上,好好的苗子就这么毁了,多可惜。而且他越发觉得自己快要走到尽头了,他根本没有时间去培养第二个徒弟……
  徒弟百岁的时候,万归宗恰好举行万花节,说得通俗一些,这就是一个给单身男修女修拉郎配的活动,他家徒弟受邀也参加了,栾绛很担心,因为沧溟界的渣男太多。
  栾绛坐在堆满积雪的松树下抱剑观雪,站了一夜,直到徒弟迎着晨曦微醺的光回来。
  栾绛问道,“昨日玩耍得可好?”
  “不怎么好,半路醉在山脚下,冻死我了……”十三娘还没有千杯不醉的海量,被几个同门灌了酒,跌跌撞撞回来的时候踩空了,晕乎乎在雪地中睡了一夜,差点被大雪活埋。
  “以后……多多喝酒,练一练酒量。”栾绛眉头蹙得死紧,“昨日可有心仪的男子?若是看中了,为师给你去提亲,到时候娶回踏剑峰。”
  十三娘以手抚额,宿醉未醒,“不了,徒儿可是想要追随师尊,将一生都奉献给剑。世间男子多半不可靠……至少我的剑不会背叛我,抛弃我……”
  栾绛很满意,他这才觉得自己真正是后继有人了。
  “师尊……”栾绛依旧一身白衣道袍,站在松树下观雪,他的徒儿迷迷糊糊蹲在一旁。
  “什么事情?”
  “我能喊你一声……”说到这里,她的舌头像是打了结一样,整个人都清醒过来,然后尴尬地笑道,“我觉得师尊比我爹爹都要好……”
  栾绛不会说话,“你的标准真低……如此说来,世界上能当你爹的人多了海去。”
  又过了几年,一个曾经向他告白并且热烈追求过的女修来山峰拜访,她的一句话将栾绛吓得连茶杯都拿不稳。
  “你那徒儿可是喜欢你?我看她似乎经常注意你的眸子。那眼神……很是情深。”
  女修本来只是一句玩笑话,但她不知道栾绛开不了玩笑,特别当对象是他徒弟的时候。
  栾绛脸色铁青,手中的茶杯被他捏碎,“一派胡言乱语!”
  “信不信由你喽,你多多注意不就知道了?”女修当年追栾绛最炽热,也是被拒绝最狠的人。她一个大美女竟然还比不上栾绛凝聚出来的剑心。简直是奇耻大辱!
  当栾绛收养了一个女徒弟的事情传到她耳朵里。她就生出一些逗弄的心思。
  栾绛没多久就送客了,但那句话却深深印在他脑海。
  他养大的徒儿心悦与他?简直是荒诞!
  但是他一连观察几日,心中越发没底。他的徒儿的确很喜欢看他的眼睛。只是,没有感情经历的栾绛根本没发现他徒儿眼中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少女特有的爱慕,他误会了。
  不知为何,那个女修说的话像是诅咒一样围绕着他。本来平静的心思也紊乱起来,眼前似乎浮现徒儿既嫌恶又冷漠的眼神。不停地斥责他这个师尊。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栾绛强迫自己整日整日地写这句话,却越写越心乱。最后,他想出一个蠢招儿。
  当多年之后徒弟游历归来。他已经将双目封印,再也看不到东西。
  让他惊喜的是,这个办法似乎真的有用。栾绛也能安安心心悟剑,生活没有丝毫不便。
  十三娘归来之后。他听到对方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师尊的眼睛……怎么了?”
  突然的,栾绛有些遗憾,他封印了眼睛,看不到那些动摇他心神的东西,却也看不到打小养大的徒弟了。
  “倘若看不到外界的纷扰繁华,那么为师就能更加忠诚于自己手中的剑,眼中将只有自己的剑……如此一来,岂不是更加诚心了?”
  徒弟没有回声,他也看不到对方脸上的表情。
  蠢徒弟回来之后就没有再离开了,至少在他大限将至之前没有再离开踏剑峰。
  栾绛一生没什么积蓄,穷得两袖清风,不过他觉得自己可以给徒弟留下最后一份礼物。
  他用了上古秘术,将毕生修炼出来的灵力都给了她,如此一来,她飞升的几率远比自己大。
  一夜青丝换白发,他看不到自己的模样,自然也不在意头发是黑的还是白的。
  七日后的前一夜,行将朽木之前,他将蠢徒弟召过来,因为他忘了还要交代遗言=_=
  “第一件事,为师一生忠于剑,诚于剑,然大道无望,徒儿可要完成为师遗志,登临巅峰。”
  十三娘恭恭敬敬回答,“徒儿谨记。”
  “第二件事,为师一生不曾娶妻……剑心不算……虽然不觉孤苦,却不忍你也这样。若是有缘遇上倾心之人,别错过了,如此一来,为师也就放心了。”
  十三娘觉得有些别扭和难受,却还是应道,“徒儿谨记。”
  “第三件事,踏剑峰剑修一脉难以维持,为师知道其中艰险,只是……到底是传承多年的道统,断了传承也可惜。若是遇见有缘的徒儿,收下便是。”
  十三娘这才意识到对方真的要走到尽头了,声音微微哽咽,“徒儿谨记。”
  “第四……为师一生有徒如你,三生有幸。”
  其实,栾绛还有第五件事情没说。
  不是不想说,而是到了最后他突然明白过来了,觉得没有必要再问。
  他的幼年比十三娘还苦逼一些,幼年克父克母,青年无妻无子,到了最后却有一人待在自己身边,似乎也是上天格外优待。
  临终之前,他突然明悟了很多东西。
  收下仲孙沅,算是他这一生最正确也是最后悔的决定。
  只是,倘若有来世……
  他还愿意收下这个徒弟!
  第111章 权五求粉红
  “这是我早年在某个地方发现的东西……算是我送给你,权当这几年的谢礼。”
  七号虚弱无比地说道,哪怕他的容颜十分苍老,但眼睛却纯澈得像是最美的星辰。
  七号的模样都是仲孙沅按照已故师尊为模板制作的,那双眼睛更是倾注她所有心血。
  它作为仲孙沅最优秀最完美的作品,不仅仅拥有着她心目中最好的容颜、最好听的声音、完美优良的品格……还拥有着那双她极为喜欢的眼睛,师尊封印自觉之后她再也没有见过。
  只是七号制成之后,她很少让它醒来。虽然是按照师尊模样制作的,但七号只是七号,某些意义总是不一样的。仲孙沅每次看着七号熟悉而陌生的眼睛,总觉得缺了什么。
  要不是当时那个情况需要七号协助,仲孙沅并不想七号醒过来。
  哪怕是仲孙沅这样审美苛刻的人都喜欢那双眼睛,更别说是是权五了。
  只是有时候看着这双眼睛,权五总觉得对方不该是这么苍老的模样。若是大师年轻时候,应该也是一个绝代风姿的人物。只可惜……权五想到大师这些年过的日子,不由得暗暗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