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网游竞技 > 网游之星宇归刃 > 故人新梦 九爷的往事
  西边太阳如此耀眼,接近了那山上的弧线,开始和地平线融成一体。
  看的人有些晕眩,但却挪不开眼,就像带着磁铁,吸引着人看的出神。
  “九哥,完事儿。”
  阿彪带着弟兄从仓库出来了,血迹染脏了他新买的西服,他花了不少钱,准备穿着去和媳妇儿过纪念日的,还没走半路上,就让我给拦住直接拉来这边抢货,这家伙也是莽,二话不说上去就和对面干起来,本就不是个精致人,自然不会在意那些光鲜亮丽的细节。
  他双手搓了搓还温热的血,从我手里接过那支准备了许久的烟。
  “……嘶……呼……”,阿彪靠在汽车引擎盖上,微笑着弹掉了烟灰,吐着已经很是熟练的烟圈。
  “九哥,咋样?兄弟我可是苦练了的,吐得圆不圆?”
  他笑着问我,视线却也转向了那夕阳,欣赏余下风光的美好,是人们共同的爱好,他也不例外。
  抢来的货装好了车,我们重新回到车上,留下仓库里一地的死尸,漠不关心,仿佛和我们毫不相干。
  “阿彪啊……”,我轻声唤着他,他只是转过脸,年纪轻轻的,皱纹就已经爬上了眼角,比我这个快四十的老男人都显老:“咋了九哥?落东西了?”
  我摇摇头,从兜里掏出一封信,打开给他看着,虽然他岁数不大,但是绝对够义气,所以我有啥事儿也爱找他聊。
  他看着,眼睛瞪的老大,那神态和他在大街上看见那些花枝招展的小姑娘时一模一样。
  “嚯!九哥你这是……”
  我将食指放在嘴上,示意他低调,然后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那最近几天,组里就交给你打点一下,大哥那边有啥事儿你给我打电话,我最多三天就回来。”
  “成,这算个啥事儿?交给我了!”他自信满满的样子,总让我觉得不安心,果然,他转过一副小人的奸笑,连说话声音都放低了许多:“那九哥……,这个月的赏钱能不能加点儿啊,媳妇快过生日了,准备给她买个金链子,你看……”
  这小子,本事不小,就是太惯着媳妇,组里的人谁都明白,不过最近他表现的确不错,应有的奖励还是要给的。
  “回去,换身衣服,这埋汰样子,再把你媳妇儿吓着……,赏钱我预支你一个月的,好好干,以后不差这点钱。”
  “嘿嘿,谢谢九哥了!”
  说好的三天回,我却食言了,第五天头起,我背着黑包袱回到组里时,已经筋疲力尽。
  我杀光了那个小庙里的和尚,也杀光了几个盯梢的垃圾,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压制住那刀锋中的杀意,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连夜翻过山跑出了那片地方,以至于今天,我依旧不愿意回想,年份久了,居然开始淡忘,只记得那天眼前只剩下血红色,还有最后那一刃漆黑的煞气。
  好在最近几天没啥大事儿,我谢绝了弟兄的问候,只身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蹭!”
  宝刀出鞘,那寒意瞬间笼罩了我的全身,我觉得手指都开始有些冰冷,我凭空挥舞着,胳膊也开始不听自己的命令,让我总有一种砍杀的欲望,一种杀光一切的念头。
  我终究是怕了,将刀收回刀鞘,藏在了炕洞底下,活了半辈子,我已经看开了名利财色,唯独喜好个刀枪剑戟,每一次心仪的东西到手,都只是金钱的交易,唯独这把刀,差点要了我的命。
  但这并不能浇灭我的兴趣,只会让我更珍视这来之不易的宝贝。
  只不过,那天过后,我保持了十几年的收藏爱好,忽然就戒了。
  过了三年,组里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阿彪离婚了。
  他媳妇看上了一个组里的人,那人家里有钱,日子过的比阿彪富足的多,他媳妇自从嫁过去,就像是过上了梦里的生活,那条细细的金链子也换成了吊着宝石的吊坠,浑身穿金带银披貂皮,俨然已经适应了贵妇人的生活。
  我在一家酒吧里找到了阿彪,已经醉成了疯子,闹腾的动静惹来了一伙混混,拳打脚踢,一向勇猛的他,居然就被按在地上打,吐着,哭着,嚎叫着,就像一条丧家之犬。
  我看不得别人欺负自家兄弟,但那天我只是拉开了众人,扶着伤痕累累的他回了住处,我也没有去报复那些混混,因为我觉得那天的暴打是好事儿,能给阿彪一个痛快,他压抑了太久,需要发泄。
  挨打也行。
  他不愿意躺沙发,在地上打滚,哭号不断,嘴里念着他媳妇的小名,谁都无法把眼前这个死狗般的男人和打架时勇不可挡的阿彪联系起来。
  我不去理会他,只是任由他抽疯,不过,怕他寻短,我坐在客厅里看了一晚上电视。
  身后那个哭累了的阿彪沉沉的睡了过去,他的怀里还揣了一封大哥昨天刚下的庆功信,阿彪和另外一个组里的弟兄被一同并称为双刀,那个人叫狼刀,阿彪就是鬼刀。
  华发掩盖了青丝,苍老一步步将我推向死神的怀抱,我老了,从组里的“九哥”变成了“九爷”,唯独不变的,是我一手经营的“九忠堂”。
  鬼刀也老了,那个曾经被我拉进组里的后生,也成了沧桑的大叔,男人终究不会被命运打败,他媳妇和新丈夫犯了事儿,大哥下了死令,是阿彪带人去做的,那天的傍晚,又再酒吧喝多了,但是这次却没有抽疯,而是埋头趴在酒吧柜台上睡着,我带他回家时,他瘫坐在地上笑,边哭边笑,一边满不在乎的聊天,一边流泪。
  比起这样,我其实更愿意他死狗一样的发泄,至少那样我还知道怎么对付,现在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去劝他。
  “九哥……”
  他停下了自己的絮叨,靠在墙边上,有些沮丧。
  “说。”我慢慢回答着他,手中香烟萦绕。
  “我以后就专心给组里卖命了,也不知道,自己啥时候就没了……,但我舍不得我那儿子。”话都没有说完,他只是抬起头看着我,曾今意气风发的眼神,已经浑浊不堪,带着祈求。
  “呼……”我将香烟戳灭,拉着他一把推出了我家门外,酒气太大,我闻着恶心。
  “滚回家去,洗干净睡觉,醒来以后,把孩子送过来,你要死就死远点。”
  男人的结交之情,不会抑制在那些温和的措辞,我的唾骂在他听来,比给他多发一个月月钱都高兴。
  阿彪是个真汉子,他知道自己做的事情都是生死簿上的孽账,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自己会连累自己唯一的儿子,自己本来还给孩子留了亲妈这个后路。
  结果……,这唯一的后路,最后却断送在自己手里。
  他连名字都没有给儿子起,带来时,还只是个不到六岁的孩子,但那幼小却冷漠的眼神里,已经失去了孩子该有的天真。
  “就叫他,鬼影吧,好歹要跟你一个姓,你叫鬼刀,姓鬼,孩子这么叫,没毛病。”
  孩子给了我,比谁都放心,我跟了大哥半辈子,资历,能力,地位,都已经是一人之下,本来结发妻子过世之后,我不该再有什么盼头,阿彪这个混蛋,却给我硬塞了一个责任。
  孤苦了半辈子,忽然带了个孩子,我居然觉得自己活得有劲儿了。
  记得,那是一个下午,我出去和合作的帮会应酬,我的烟瘾大,酒量却稍差一些,以至于回到住处,都是让人搀扶回去。
  我关上家门,就那么靠在门口,叹着气,这么大岁数了,有些吃不消。
  醉眼朦胧之中,那家具,那摆设,那壁纸,都飘飘忽忽的,就像进了小说里的仙宫,带着飘渺。
  鬼影从卧室走出来,看着我。
  那一刻,我的酒瞬间清醒。
  我严严实实藏在佛龛后的宝贝,影字决刀,就被他抱在怀里,就像是抱着一只猫。
  “小影!快放下!!”
  我从没有那般呵斥过他,但那天,我由衷的愤怒了。
  我不是愤怒他胡乱动我的东西,而是愤怒他的愚蠢,年幼无知的人,根本不懂什么叫生命的贵重,只有我们这些刀尖上滚头的男人,才明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影字决刀,那不是一把刀,那是一个魔鬼,一个带着无穷戾气的恶鬼。
  说来也怪,不爱生气的我,那天生气了;一向听话的鬼影,那天却格外固执,就是不肯撒手,抱着那影字决,比跟我都亲。
  争执之时,刀从刀鞘中滑落出来,我只记得,那一刻,我的心跳都快要停止。
  鬼影捡起刀把,拿在手里有些吃力,他抬不起沉重的刀身,只是拖起半个刀柄,笑得那样开心。
  我第一次见这个孩子笑,我一直以为这孩子天生就不会笑。
  本该杀意凛然的影字决,那一刻却温顺的让我匪夷所思,我就那么愣在原地,看着鬼影拖着刀,在客厅里来回跑,和那些奔跑着放风筝的孩子一样高兴。
  无暇计较他划坏了几块好地板,也没心情统计他打坏了几个贵花瓶。
  我那天就只是盘着腿,坐在地上,看着他天真的小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充满活力,我也就跟着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笑,就是高兴。
  “喜欢这把刀么?”我问着他,而他抬起坚毅的小脸看着我,兴奋得点了点头。
  “想要这把刀,就得跟九爷练功夫,啥时候把九爷打败了,这把刀就送给你。”
  “嗯嗯,拉勾勾!骗人是小狗!”
  ……
  时光来去,枯荣了岁月,我们的时代,终究走到了尾声。
  阿彪也老了,鬼刀的称号已经继承给了新的后起之秀,鬼发,还有已经长大的鬼影,和新鬼刀并称为“三鬼”,他们有我们当年没有的盛气,他们身上,是组织的未来。
  阿彪这个老鬼刀依旧干着自己的老本行,新来的强子都已经成了大哥边上的红人,他却依旧只是个下手利落的刽子手,大哥心机重,当年是他下令灭了阿彪的媳妇儿,他只是担心阿彪会记恨,也只有我才明白,阿彪没有记恨,更多的却是感激。
  感激大哥,给了他一次重生。
  仔细算算,新鬼刀去了a市也已经一年多了,小伙子城府很深,虽然手脚功夫比不上鬼影,但心眼却多的很,大哥派他去那边,便是看重了他的优点。
  更重要的是,“三鬼”现在的身份很迷惑人,很多人都以为,鬼刀指的是阿彪这个跟了组织半辈子的老男人,却不知道,真正的鬼刀已经另有其人。
  后生可畏也不止是我手底下的人,大哥养大的那个孩子,也慢慢的开始参与组里的事情,我不是什么神仙,没办法看透人们的内心,但我明白,这个孩子绝非善类。
  “叶寒落……”
  我细声念着这个名字,一同出口的还有我钟爱半生的中华烟,烟味在空中慢慢消散,但心头的愁云却越聚越多。
  “九爷,a市的人已经联系好了,他们那边查到,是一个叫南宇恒的人干的,货……八成也已经被转出手了。”
  鬼影从门外走进来汇报着,当初的孩子,不知怎得,忽然间就长大了,高挑的个子比我都高出一头,长得也俊俏,手中那把影字决刀,已经和他合二为一,成了组织最可怕的杀器。
  我将烟头戳灭在烟灰缸里,披上我那件有些年头的大衣,站起身朝外而去。
  “那就去一趟a市。”
  肺癌晚期,多么令人恐慌的词汇,说来可笑,我都已经这个岁数了,老天才想起给我加报应。
  当然,这件事儿只有我和阿彪知道,我和他还能说说心里话,和别人都不说。
  我知道,自己已经大限不远,二十年前我觉得啥时候死都行,无所谓;但现在,我却想多活几天。
  操心了半辈子,已经改不了了,最后的时候,也想替阿彪这个老东西做件好事儿。
  保住鬼影。
  阿彪下场绝对好不了,但鬼影,我老九必须要保。
  车子在夜色中行驶着,我有些犯困,迷迷糊糊的就梦见了以前的时候,那天的夕阳仿佛又照在我的脸上,转过头,那个报废了许久的老车崭新着停放,阿彪就靠在引擎盖上,抽着烟,吐着烟圈,身上的血迹还没有干。
  当时漠不关心的一切,现在居然成了我梦寐以求的曾经,我想再回到那时候,好好享受一次年轻。
  窗外的星星比那些年暗淡了许多,会不会有一颗就属于我这个老东西,……会在我死的那天一同湮灭?
  呵呵……
  老九啊老九,你是越活越没出息了。
  ……
  唉…………
  就这么静静的,化作尘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