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谁?”埃里克问。
“是一位画家,她天生没有双臂,双腿也有残疾,她就用嘴衔着笔作画,成了一位美术大师,还为女王作画过。”道林说,他学问不好,但肚子里故事挺多,都是哄小情人们的。
埃里克点点头,眼睛里的神采越发明亮,他明白道林是在鼓励自己,他说,“我喜欢音乐,我以后想要成为一个音乐家。”
小可怜的,这怎么可能。不过道林还是虚伪地说,“你一定能成为音乐家的。”
就在这时,接近的脚步声传入道林的耳朵,道林提起裙子,说,“我得走了。”
埃里克小狗一样眼巴巴地看着他,“再见,玛琪。再见。”
道林和他道别,“再见,埃里克。”
不过道林觉得,这应当是他和这个丑小孩人生中唯一的交集。这个孩子是他打算做个好人之后第一个实施的个体,所以道林对他还是有些印象,可也只是偶尔想起来,有个模糊的记忆,记得那双清澈的蜜色眼睛。
无论如何,道林也是无法想到自己以后会和这么个丑八怪相爱的,他并不歧视埃里克长得丑,可他选情人时是极端颜控的,其他的都无所谓,首先一定要长得好看。
埃里克看着“小女孩”弯身钻过幕布,“她”的金发从雪白圆润的肩头滑落,仿似阳光编织的流苏。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和自己搭话呢?埃里克简直要以为这只是一场梦。
他怔怔地凝视道林离开的地方,不知过了多久,才回过神来,突然注意到刚才道林呆过的地方有一个小盒子,他费力地将小盒子捡到手里——是一盒火柴。
埃里克擦亮一颗火柴,点起一小团火,他看着豆大的火团蓦地笑了起来,仿佛有一股暖意流淌在四肢百骸。
他想,是的,我会活下去的,我还要成为一个音乐家。他们可以夺走我的一切,但不能夺走藏在我心底的旋律。玛琪说,我一定能成为一个音乐家。
远处隐约飘来优美的歌声,埃里克抬起头仰望着漆黑的天花板,捏着那一小盒火柴,低低地跟着吟唱起来。
马戏团老板原本以为这小脏东西迟早会死掉,他的伤很重,即使是一个成年人说不定也会死于伤口感染,但是埃里克熬了下来,他活下来,吃喂狗的食物,并且勉强算作健康。
马戏团在英国展览了几天,就收拾起东西,前往其他国家展出。
待到秋天款款降临,寒意渐浓的时候,马戏团抵达丹麦。埃里克得到了一件破烂的粗布衣裳用以遮身。马戏团的马车驱使在潮湿的乡间公路上,埃里克从木箱的缝隙间望出去,看到一片芦荻瑟瑟的池塘,几只鸬鹚在水草间休憩,悠闲自在的叫人羡慕,薄纱似的轻雾盈盈飘荡在萋萋绿意的原野上。
演出的前一天埃里克发起高烧,马戏团可没钱给他治病,大家照常演出,只把埃里克丢在后面的林子里,提着系在脖子上的绳子牵出笼子,像条狗一样绑在小树上。
因为觉得他要死了,所以连这天的食物也没有给他。
天色渐渐暗下来,埃里克又冷又饿,他掏出那盒精心藏起来的火柴,悄悄擦亮一根,只是火光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没一会儿就只剩下灰烬。
“你怎么提前走了?”
“我实在不喜欢这样的表演,太残忍了。”
两个男人脚步匆匆,意外闯进了埃里克在的地方。
走在前面的男人看到坐在地上的埃里克停住了脚步,他怔了怔,脱下高礼帽,走到埃里克身边,“孩子,你怎么了?”
埃里克抬起脸,把男人吓得又退后了几步。埃里克颤了颤睫毛,又低下头,他也听不懂这个大人说的话,埃里克自顾自地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着弱小的火光发呆。
男人重新走向他,叹了口气,把脖子上的围巾解了下来,披到了埃里克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