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百合小说 > 女将军和长公主[GL] > 女将军和长公主[GL]_分卷阅读_107
  这是有关于北境的最后一封绢报。
  李娴面无表情的坐在自己书房的案前,脑海中恍然想起她曾经问过林飞星的一个问题:“你最后一次哭,是什么时候?”
  林飞星说:“是我第一次杀匈奴人的时候……”
  不知道怎地,就犹自想起了这句话,李娴当初听的时候觉得有些不解的一句话,后来每次回忆起来,都会觉得心头泛起阵阵凄凉。
  李娴将两份已经皱的抚不平的绢布并排放在案上,低着头注视良久。
  就这样低着头,无声的看着。
  看着看着,看着看着。
  便觉得她跳动在胸腔里的那颗心,先是一揪,然后便酸酸的痛了。
  第77章 孤儿寡嫂夫何呼
  殿下台鉴, 元鼎二十九年·七月七日匈奴夜袭北境军营,先锋郎将林宇战死。
  元鼎二十九年·七月十日林飞星伤痛交加昏厥于属下家中, 属下发现其脉搏怪异非常, 后处理林飞星背后伤口时, 惊天发现林飞星实乃女儿身……
  “啪嗒”一声, 余纨手中的毛笔掉在了案子上!
  余纨伸出一只手轻轻的抚在了已经微微隆起的小腹上。
  就在刚刚,她肚子中的那个小家伙第一次动了动。
  “啪嗒”
  “啪嗒”
  “啪嗒”
  ……
  大颗大颗的眼泪, 一滴一滴重重的砸在余纨身前的木案上。
  泪滴四散飞溅,一不小心就氤氲了绢布。
  寂静的房间里, 终于传出了低低的呜咽声,那是一种强自压抑而漏出的声音, 蕴含着浓浓的悲伤, 让人闻之心碎……
  余纨的自白:
  很久很久之前, 我叫小兰。
  自幼父母双亡,是作为赤脚郎中的二叔一家将我养大。
  二叔很喜欢我, 常教我一些医理,但二婶却很少给我好脸色, 所以我一直努力的学习医术,干杂活,为了讨她的欢心。
  直到几年后我才明白, 二叔家并不富裕,家中还有一位兄长,两位弟弟,加上我这个吃干饭的“包袱”之后, 日子愈发艰难。
  九岁那年,二婶带我去逛庙会。
  却是背着二叔将我卖给了人牙子,大哥已经到了婚配的年纪,二叔家中无多余的银钱……
  而这也改变了我的命运,我被人蒙着眼睛,几经辗转送到了一个地方。
  当眼罩拿开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一个美的简直不似凡人的女子,只是这女子的脸色异常苍白,我心知这是亏了内里。
  我仗着年少,大胆与她对视,她的眸子让我这一生都无法忘记,那双闪烁着柔光又深邃的让人沉溺的眸子。
  她却并未责怪我的失礼,只是淡淡的笑了笑,问我:“孩子,你会些什么?”
  “劈柴,挑水,缝补,还懂些医理。”惊觉失仪的我忙低下头,支支吾吾的答了。
  她安静的听完,对我说:“以后你便叫余纨,既然懂些医理,本宫便安排你做明桩,记住了。”
  我懵懂的点头,从那以后我便成了余纨,而小兰,早已经在我被二婶卖掉的那一刻,在这个世上消失了。
  我被安排到了宫外的医馆,有了新的名字身份,后来我成为了医女,又顺利的进了宫。
  进宫很久,我才知道:那位美的就像神仙一样的女子,居然是皇后李倾城……
  我也知道了,那日她之所以如此苍白,是刚刚诞下太子不久。
  “你是明桩”,我一直牢牢的记得这句话,却从来不与任何人提起,这就像是我与皇后娘娘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一般。
  当我被内廷司调任到未明宫的时候,我慢慢懂得了明桩的含义。
  有明桩,便有暗桩,至于有多少桩?我是不知道的,也许除了皇后娘娘和长公主殿下之外,没人知道,包括皇上也包括太子。
  有一天,公主带我出了宫,目的地是北境。
  一日,公主对我说:余纨,本宫有个任务要交与你。
  终于到了启用我的时候了,终于到了报答的时候了,可惜那个倾国倾城的女人已经不在了……
  公主说,让我务必勾上林宇,准我以食色侍之。
  林宇,比我要小上几岁,看上去呆呆傻傻的,却带着几分宫中没有的憨厚淳朴。
  我知道公主是在下一盘大棋,置身局中,我心甘情愿。
  任务似乎比我想象中的要简单多了,这个林宇,单纯到我说什么他都相信。
  于是我成功的留在了北境,不久后又传来了公主的密函:要我留在林宇身边,首要任务是潜移默化林宇,培养他追逐功名利禄的心;第二个任务便是尽可能多的打探关于林飞星的消息,定期将林飞星的消息汇报给公主。
  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原来长公主殿下看中的棋子并不是林宇,而是林飞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