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以后都这样叫你?”
“啊,真的吗?那,那我是不是、是不是也可以叫你……”但小兔子毕竟是小兔子,小兔子的机灵是不加掩饰的,这让她可爱无比。
“如果你觉得没问题的话。”
“我、我觉得这样很好……”
“那就这样吧。”
我已确实地发现,接受她比拒绝她要容易太多了。之前的纠结,那些压在心头的烦闷都消失而去。我再也不会去想,别人是否会因此疏远我;不会去想,会让人家怎么看待我;也不会去想,我这样做是否是为了符合乖孩子的准则。
和她在一起,好像什么都不用多想,我或许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过这样轻松的心情。
凌初一在一般人的眼中或许不怎么聪明,可她却总是能让我这个被看做聪明的人甘拜下风。
凌初一爸爸之前的邀请看样子绝非客套,这周五我就被邀请去了她家。
放学的时候,凌初一很明显的带着与之前都不相同的局促。一副忐忑难安欲言又止,好像是开心得想笑却又十足含着担忧。
直到她下车在我身边足足站了五分钟后,我终于忍不住问她。
“你有什么事想对我说?”
凌初一抬头看了我一下,又红着脸低下,似乎费了几十秒才鼓足勇气。“爸爸说晚上想要邀请你来,来家里吃饭……”
这还真是个天大的惊喜……事到临头才说呢。
我并不惧怕见同学的家长,或者不如说,我就是他们口中的那个“别人家的孩子”,所以,在家长圈很受欢迎。
虽然之前已有了顺其自然的打算,并且也确实回应了邀请。但是,真到了这个时候,我还是生出了几分犹豫。去凌初一家就意味着,我们的关系会确实地变得更亲密一些。
大约是察觉到了我的态度,凌初一饱含期待的双眸已经有越来越湿润的趋势了。
“你,你不想去也,也没事的……”她慌乱的摆摆手,像是害怕我说出什么话来。
“倒不是这样,”我还真的挺怕她哭给我看的,只能斟酌的安慰她,“就是太突然了,你应该早点说让我有个准备。”
她模模糊糊蕴着泪水的眼睛一瞬间就亮了起来,还带着一丝哭音的话语透出了压不住的雀跃,“你,你愿意来嘛?”
也不可能说不愿意吧?
我仔细想了想,反正也没什么事,回家又是一个人吃饭,就答应了。
在新湖和银宾这里有个基本的常识:银宾这里的大部分住户是一些上市企业的高管,新湖那边则被称为暴发户聚集地。暗地里也有互相嫌弃的,银宾觉得对面没文化,新湖则觉得这边没自己有钱还那么看不起人。
当然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两边也不到打架的地步,就是做小区建设的时候攀比得厉害。
不过见到凌初一爸爸的时候,我确实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土豪。
这位凌叔叔大概40出头的样子,胖,大光头,络腮胡,一身金饰,看起来特别糙,感觉能在三秒之内吓坏小孩。但她看向凌初一的眼神充满慈爱,像是怕吓坏女儿一样压着粗大的嗓门与她说话,而且,很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