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灵异玄幻 > 龙舌之祸 > 第二十三章 造梦
  就在俞述他们交谈过后,高枝上一只杜鹃鸟儿扑闪着翅膀飞到了一个幽暗的角落里。
  小鸟摇身一变,变作了子规。
  子规变回人形就顿足捶胸,“演的似乎有些过了!上亿的生意在路边摊谈,而且毫不避讳展示在所有人面前,人家一点都不信呐!”
  丹歌皱了皱眉眉头,“是了,确实不合情理。哎!是不是你出价太高了?说个万数来块,可信度也许更高。”
  子规一挑眉,“啥?”他又从兜里掏出了装着那所谓“鯥鱼的卵”的水袋,在丹歌面前晃了晃,“上古记载的神物,千载难遇,功效强劲,只此一颗。竟然不值上亿?”
  丹歌撇了撇嘴,“你说的也得有人信呐!”
  “让人信……”子规一拍脑门,“对!你少了一个鉴宝的过程!哎呀呀,到底是临时的主意,真是破绽百出!”
  “嗤,怎么鉴定,我难道说你这‘鯥鱼之卵’可一点都不像骨虫?!”丹歌笑着说道,伸指一弹那水袋,“别装了!动起来吧,别是醉死在里面了吧?”
  原来那水袋里装的不是水,是两人暗自转移的白酒,其中的卵也不是卵,是子规的骨虫所变,上面的彩光来自于子规的法诀。
  此时丹歌一弹,那里面的骨虫骨碌碌地动了起来,各自张开小口,几个呼吸之间,将一袋白酒吞了个干干净净。子规丹歌两人看得仔细,这些小虫吞完了酒,竟不胜酒力,四仰八叉地倒在袋子底部,沉沉睡去了。
  “我还以为这些个骨虫和小貔貅似的能吞天地万物百毒不侵,可竟然能醉。”子规笑道,他双目看得仔细,这骨虫醉倒后四足朝天,咽头巨口两侧那利如刀刃的下颚也有蜷缩,恍若被火燎的猫胡须。此时子规只感觉这小虫儿憨态可掬,没有之前的可怖了。
  他默默将那一袋的骨虫放回兜里,心中暗暗想到:“这也许是和这些小家伙相处的一个好的开端。”
  而其实他也清楚,这些骨虫既然已经认主,必定对他很是亲近,对他也是言听计从。而横亘在他们友谊之间的巨壑,就是他自己对于这些小虫的忌惮,当这忌惮消除,想必彼此的配合将更为默契。
  丹歌看着子规满目柔情,不由心底一阵恶寒。他双眼往上一翻,连忙避得远远的,同时挥手在脸前扇了扇,扇走子规散发的母系爱意的芬芳,心底吐槽:“真是以貌取虫的世界哟。”
  子规回过神来,问向丹歌:“接下来呢?你打算怎么做?”
  丹歌摸在衣领上,若有所思,“我打算也给我的骨虫一些酒喝,却不知道他们喜不喜欢。”
  子规闻听上眼皮一垂,满脸的生无可恋,暗叹丹歌这个家伙好似从未有过正形,他神色一正,“我说!俞述的事情,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
  “哦~!”丹歌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其中尚有埋怨,似在说“原来你是说这个!早说嘛!”,他也正色起来,“我离开时经过他的身侧,暗中取下了他身上的一根头发。我们主动送上门他没有理睬,今夜就让他来求我们?”
  子规忽然忌惮地看一眼丹歌,“你还会这种邪术?!使活人泯灭思想而驱使可颇为不人道!”
  “这话你应该去告诫什么大集团的老板。和我可没什么相干。”丹歌撇了撇嘴,“我要施展的是入梦之术,以神灵的模样在梦里指点他,让他来找我们。”
  “哦!这倒还行。”子规放心下来。
  “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找一个休息的地方!”丹歌道。
  子规握拳在嘴前,随之轻轻一咳,“咳咳,我回学校宿舍了,你……”他摊着手耸了耸肩,“爱莫能助。”
  说罢,子规不待丹歌回话,已变回原形杜鹃,离弦之箭一般飞速地逃离了。
  “你!”丹歌的手指在半空,又悻悻收回。“看来只能自己找住处了!”
  丹歌从黑暗里钻出,又步入了繁华夜市之中。
  高空明月朗照,四周有繁星点点,在天际架起一座星桥,万里无云的晴夜,宛若墨黑的宝镜,映照了人间的灯火。丹歌此时漫步在一座桥梁之上,两侧河水平静,恍然之间,只以为自己走入了高空,漫步在繁星里。
  丹歌好久都没有这种状态了,他宁静平和,这是自他修行以来少见的状态。修行之路如逆水行舟,每一时都在拼搏,这一刻的平和,却让他忽而有升仙的感觉。他有所明悟,“也许修行一路,只为了多一些宁静。”
  向河中轻抛一粒沙尘,却在落下后激起巨大的波浪,繁华寂处,也是繁华。“而宁静得之,何其不易。”
  他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所酒店,高高的大楼伫立当前,门前霓虹闪烁,门楣上写就四个大字,“繁星酒店”。
  “正应景啊!”丹歌笑着感叹一声,踏入其中。酒店内金碧辉煌,三两对情侣携手比肩,正在办理手续,丹歌噘了噘嘴,满不情愿地排在了他们身后。
  他很快也办理了手续,拿着房卡来到了酒店四层的第三个房间里。
  “房间403,正应入梦术乃道术第四十三道法门。”丹歌自言自语着,将窗帘拉住,屋门反锁,四周又感应了一番,才端坐在了床上。
  他从兜中掏出一张符箓,将从俞述身上得来的头发放在上面,右手两指夹住二者,心中默念入梦咒语,手一晃,符箓忽然起火,滕然间连同那一根头发一齐烧尽。丹歌此时立时收手,点在自己眉心上,随着一声轻震,他就进入了梦镜。
  丹歌在梦境中睁眼,此时他的形象已经变化。之前丹歌一袭白衣,此时却变作一身紫衣,紫衣形制恍若汉服,交领右衽,衣袂宽长。紫色之上点有繁星,形如北斗,暗合卦象,身后两道飘带,为幽蓝之色,浮于身后,悠然飘动。
  头戴紫金之冠,面容白皙,双目之上有暗金之色,双目炯炯,暗蕴神光。
  足蹬翘头履,为暗紫色,鞋翘呈云形,绣有云纹图样。
  除却自身的打扮,身后有光影摇动,呈亮金之色,脑后有明日照影,脚下踏五彩祥云。凡可以显露仙府之能事,尽皆呈现。
  丹歌打量这梦境,却发觉空无一物,“这小子睡得倒是死沉死沉,连个梦也不做!想必是照顾病人,劳累得很。”
  既然无梦,就不能入梦,只能造梦。而入梦和造梦的区别在于,入梦术里,被入梦者一般都在梦中,而造梦,并不能将那被入梦者唤入,只能演绎与之无关的故事。
  “却也不难!”丹歌笑着点头。
  他扬手一挥,则梦中万物显露,繁星之夜,地下芳草萋萋,连接碧水,远处,天水相接。丹歌踏着祥云浮在草地上,脑后明日照影的光辉将世界点亮。
  他一指前方,“仙府道门,蕴百千丹方,可解忧疾。”丹歌说完,将繁星酒店的房卡变出,渐渐变大,扩散到整个梦境空间。
  他如此演绎三回,就从梦境中退了出来。
  丹歌收回神来,眼也不睁,倒在床上就沉沉睡去。造梦之术的消耗实在是大。
  一夜无话。
  第二日,丹歌醒来时已经是快晌午了,朦胧中听到有杜鹃叫,听到这声音,他立刻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了些。他来到窗口,拉开窗帘,打开窗户,对着窗外学叫出一声鹤唳。
  只见很远处的高空飞速飞来一个黑点,“噗啦啦啦”,小鸟转眼间就飞到了窗前,立在了窗台上,摇身一变,就变作了子规坐在了窗台。
  子规看着睡眼朦胧的丹歌,“怎么才起来?”
  “昨天晚上消耗巨大。”丹歌道,“那小子连个梦也不做,让我耗费精神给他造了个梦境,演绎了三遍,险些累死我哟。”
  “哦?这可都中午了,他找来了吗?”
  “嘶……中午啦?对呀,怎么没有来找我呢?”丹歌一想,连忙走到屋前,“也许守在门口?”他一把把门拉开,却并没有人。
  子规想了想,问向丹歌,“你在梦里怎么做的?”
  丹歌于是就把昨夜在梦中做的叙说了一边。
  “嘶,扮相倒是很好,可是,怎么我感觉台词像是打广告呢?”子规皱着眉头说道。
  “不,不会吧……”
  “是有些像呢,越想越像呢!”
  丹歌显然不认为自己的造梦树没有效果,“额……会不会在大厅等我?走走走,我们去大厅看看!”
  他说着就穿上了鞋子,拉着子规就出了门。
  一会儿之后,子规指着空无一人的酒店大厅,对着丹歌说道:“你就不能接受自己失败的事实是吧?”
  “邪了门了,我连演了三遍呢!”丹歌喃喃自语,偕同子规出了酒店,来到了街上,“仙家赐药都爱答不理,看来是受的罪还不够!”
  他说着恨恨挥了挥拳。
  而就在这时,迎面奔来了三个人,这三人远远地就高喊,“沈先生!沈先生!”
  这三人丹歌子规都认识,就是和俞述昨夜一起吃烧烤的那两男一女。
  这三人来到丹歌子规近前,却欲言又止,皱着眉头点向二人,“你,你们不是谈掰了吗?怎么又在一起?”莫非俞述猜测是正确的,这两人果然在联合行骗?
  “呵,生意场上,只要有利益在,我们就能亲如一家,但凡没了利益,相见也不相识。”丹歌轻蔑道。
  子规白一眼丹歌,“是呵,这人对我们商行还有些用处。”说着两人都是别过了头去。
  “啊!沈先生,我们听说您能治疗痈肿!想请您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