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仙侠修真 > 山野闲云 > 第228章 回头我教你打铁啊!
  大巫在试过铁刀和铁矛的锋锐和坚硬之后,便立马叫来人,然后吩咐下去,从明天开始,大家都去找矿,能找到,便是大功一件。
  这种东西的好与坏,一试便知。如果他们能够用这种铁器来代替那些金骨的话,那可以解放出多少金骨来?
  用这些金纹兽骨熬成金汤,可以成就多少族中年轻勇士?
  这种简单的运算比较,身为部落的大脑,大巫瞬间就能明白。
  当云不留从大巫家离开,炎角便从旁边跑出,“云兄弟,走,去我家吃饭!”然后一副鸡贼的样子,看了眼周围,一把勾住云不留的脖颈,低声对他说:“是不是兄弟?”
  云不留瞟了他一眼,道:“有些事,你父亲没和你说,那就说明不能让我知道,我可听说了,你在部落里也是个大嘴巴子……”
  “咳咳……”炎角轻咳了下,道:“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我来找你也不是找你打听你们商量的那些事,而是问你个私事。”
  “什么私事?当你那些姐姐妹妹的说客?”云不留轻笑。
  炎角尴尬地咳了下,道:“就是想问问你,那些金骨换不换?”
  “……”
  “你可别跟我装傻,我可看到了,你那张兽皮里包裹着的,是一只巨禽的金骨吧!爪子我都看到了,我想用那些爪子打造一把武器。”
  “行啊!你拿什么金骨和我换?”
  “你还要金骨做何?”
  “熬成金汤喝啊!还能做何?”
  炎角听到这话,不由问道:“你喝过几次金汤了吧!那东西对你现在还有效果?”
  云不留闻言也不由发愣,“怎么?那东西还有次数限制?”
  炎角摇头道:“不能说是次数限制,只能说,那东西达到一定量之后,身体也就饱和了,不可能无限制增长下去。否则大家也不用修炼了,天天出去狩猎,天天喝金汤,就能喝成无敌于天下了。”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好像,我的身体还没有饱和的迹象啊!云不留眨了眨眼,他其实已经喝过不少次了,可每次的效果都很显著。
  于是他问,“那一般人可以喝几次?力量能增长到什么程度?”
  炎角挠了下头,道:“这个说不准,一般一个普通人,如果没有修行的,一次能够享用的金汤,量也不能太多,但几次,这个确实是因人而异了,普通人,大概可以将力量提升到……按你说的‘斤’来计算,估计可有三千斤到万斤这个范围吧!”
  “如果是修炼之人,这个就更难讲了……”
  云不留算听出来了,这些人,压根就没有总结过他们的经验。
  于是他问:“那你的力量有没有饱和了?我是说用喝金汤来增长这条路。你一共喝了几次金汤?”
  炎角尴尬地笑了笑,“我不能用来做标准的,因为我父亲是部落的首领,所以得到的要比其他同龄人更多,而我的天赋,也要比其他同龄人更好,所以用我来做标准,是不公平的……”
  听着这货自吹自擂,云不留想给他一拳,但最后还是忍住了,只是心里骂了句:万恶的特权阶层!
  “那你说说看吧!我好做个参考,心里也能有点数。”
  “从小到大,我喝过的金汤次数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六岁的时候,力量就已经达到三千多斤,八岁就有万斤,十岁的时候,我的力量用金汤已经无法提升,但也超过了万斤的范畴,毕竟我是一个天才嘛!十岁之后,我只能通过修炼来继续提升了。”
  “简单点来说的话,一个人的一生,能喝下三倍你那兽皮中包裹的那些兽骨所化的金汤已经算不错了。再多喝,就是一种浪费。”
  云不留:“……”
  他很想对炎角说:你丫尽瞎说,我喝了都不知道多少次了,也没你说的那种限制,力量还是不断猛增。
  而且,三倍那些金纹兽骨,增加的力量不止万斤吧!
  他觉得自己之所以这样,很可能就是因为身体在穿越过来的时候出现了变异,所以被小毛球随便电一电就能增强,金纹兽骨熬的金汤也可以一直喝……反正目前还没有饱和的迹象。
  而且很可能,他对金汤药力的吸收,要比其他人更彻底。
  “我虽然喝了几次,但感觉还没有饱和的迹象,应该还能再喝几次吧!”云不留一副不确定的样子说。
  然后炎角便道:“我用上古遗迹里的古籍和你换,行不行?”
  “我要那些古籍干嘛?就算要,我找大巫要不就行了。”
  云不留笑了起来,看到炎角一副纠结的样子,笑声就更大了,“开个玩笑,那对爪子你想要就留给你好了。不过我觉得拿那爪子当武器有些浪费,回头你要是能找到铁矿石,我教你打铁……”
  他说着,从背后抽出一根短矛递给他,“看看矛头,有何不同?”
  炎角看了一会,便惊讶道:“很坚硬,也很锋利,你真的找到那种铁矿石了?你是怎么办到的?”
  “这个说来话就长了……”
  两人说说笑笑,很快就来到了首领炎阳的家。
  如今炎角已经成亲,搬出这个家,和他媳妇在外面住去了。
  聚餐结束,云不留便被炎角拉回他的家,他的媳妇和孩子这个时候已经睡下,之前在聚餐的时候已经认识了下。
  炎角将他拉到他藏宝的房间,然后将他从一些遗迹中得来的古籍翻出来,递给云不留,道:“这些古籍我都看过了,记载的是一些炼制丹药炼制器具的方法和心得体会,就是有些残缺……”
  古籍的材质不是纸张,也不是棉帛,有点像兽皮,但材质要比普通兽皮薄上很多,柔软却又坚韧,易于保存。
  云不留疑惑起来,道:“这种古籍,不应该交给大巫,让他们进行总结吗?就算很多残缺,总能总结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吧!”
  炎角笑道:“大巫他们可不会缺少这些东西,只是大家总结来总结去,总结出的东西,也就是一些平时治伤用的膏药。基本上很少能总结出用于提升力量或气血的东西,还不如金骨兽肉来的有效。”
  云不留闻言,点了点头,然后就着油灯……油灯是动物的油脂当燃料制作而成,普通人家用不起。
  所以说,在这原始时代,也是存在着特权阶层的。
  炎角就享受了这个特权阶层的福利。
  不过相应的,他们所承受的责任,也会更多一些,毕竟这个时候的人们,心地还没有那么坏,一个个都还很纯朴。
  看着看着,云不留仿佛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一片新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