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仙侠修真 > 踏天争仙 > 第三十章 来晚了的赵敬修
  断将一死,他身后跟着的两个军中兄弟当即红了眼,嘶吼一声朝着方荡就扑了上来。
  此时郑守还有鸽子憨牛等人当然不能坐视,一拥而上,这两个兵痞其实也不差,但双拳难敌四脚,转眼间就被郑守他们给你揍了回去。
  断将一死,其余二王子的人心胆俱寒,都没了继续下去的念头,两个兵痞被打趴下后,王火等人扛着断将的尸体搀扶着两个兵痞灰溜溜的跑了。
  王火临走,依旧回头深深地看了眼一脸呆呆表情的方荡。
  四周传来一阵喝彩,那些酒客们纷纷对方荡竖起大拇指。
  憨牛几个更是将方荡团团围起,最后直接将方荡举起来,他们在二王子身上吃过太多的亏,这一次总算是扬眉吐气了。
  早到和郑守两个将早管事扶起,早管事一条胳膊被生生踩断,要想接续上得有断骨膏才成,但断骨膏这种东西有价无市,只有王府和城中少数贵族手中才有,上次靖公主为了憨牛等人求取断骨膏已经将玉夫人留下来的最后一件青玉人偶送给了王府中的库管,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换取断骨膏了。
  早管事满头大汗,半边脸肿得青紫,咬着牙含糊道:“这件事不要告诉公主了,就说我喝多了摔了一跤,请几天假。”
  说着早管事看向早到,眼中淌满了慈爱,叹息一声道:“快走,赶紧离开这里,要是这次能够考取一个功名,也就罢了,要是名落孙山,你也不要回来了,天下之大,只要不回火毒城,总有你容身之地。”
  早到并不似表面上那样懵懂无知,他知道没有功名回来后早晚被二王子的人玩死,当即跪下来给早管事还有垂泪不止的娘磕了三个响头,随后站起来,擦干眼泪,头也不回的走出胡同。
  临走时,早到看了方荡一眼,微微点头,继而拎着靖公主给的包裹,也不去理会破烂的书箱,迎着朝阳大步离开。
  这是一个离开了就很可能消失的时代,这同样是一个,一步迈出便平步青云的时代。
  再见,是一个沉甸甸的词,千山万水,再见太难。
  ……
  郑守这些天明显情绪低落,整个院子里面的人大气都不敢出。
  同时,郑守变得越发严厉起来,一张脸如同门板一样,几乎要将方荡身上所有的油都榨出来一般,拼命地挤压方荡。
  原本方荡每天修炼完后还有些余力能够用来吃饭,但是现在,方荡连饭都懒得吃了,训练完倒地就睡,吃饭基本上都靠郑守给他往嘴里塞。
  这样的训练方式,着实吓到了憨牛等人,他们侧面不知道给郑先说了多少好话,可惜郑守完全不听,后来谁在他耳边磨叽,他就用核桃削谁,尤其是憨牛和鸽子,被砸了个满头包,连一向狡猾的豹子的脑门上都顶着一个大紫疙瘩。
  谁都不知道,方荡睡着之后,郑守不但要给方荡喂饭,还要给方荡不断推拿按摩,浑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仔细揉过,每一根筋都要仔细抻拉,经常一揉就是一整夜。
  要不然,就算方荡曾经吃过了不少的丹药,也经受不起这样的熬炼,毕竟人的肉身是有限的,不过这样的熬炼后揉打,对于方荡消化那些无法消化的药力帮助极大。
  也正因为如此,方荡的进境一日千里,使得郑守惊诧不已,不过方荡的资质越好,郑守心中便越不是滋味,得罪了二王子还有四王子,哪有什么好下场?
  这个时候,郑守心中开始升起一个念头来,灯火下看着方荡被硬茧包裹下的稚嫩面容,郑守将那把跟随他十几年的短刀抽出来,手指不住的在短刀锋利的肚腹上摩擦,发出轻微的嚓嚓之声,这短刀已经太久没有被鲜血擦拭过了。
  郑守抽出晚上的时间来,久不提笔的郑守开始歪歪斜斜的写起东西来。
  越是严苛的训练,方荡反倒越有韧性,一身苦皮已经达到了开始绽裂的地步了,这就说明方荡已经要突破苦皮开始进入蜕皮阶段了。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盘算起来,方荡从烂毒滩地之中走出来竟然也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了,方荡一直都在苦练,以至于都没有时间去想自己的弟弟妹妹,还有石牢之中无声无息的娘。
  但一旦想起来,方荡就觉得心中难受犹如割裂一般,似乎思念积蓄起来,在这一刻全部爆发一样。
  ……
  王府家宴。
  靖公主很清楚自己不招人待见,所以一般的活动从来都不参加,她一心修道,也没有时间跑出来应酬。
  当然也没有人想到要去叫靖公主,靖公主对于王府来说,也就只是挂着个公主的名头的讨厌外人罢了。
  但今天的王府家宴她不能不参加,因为今天是洪正王六十八岁大寿。
  寿字高挂,一米高的红烛插满大殿,将整座大殿映照得红光璀璨,喜气洋洋。
  大殿正中的巨大鎏金盘蟒座位上,堆着一座比常人站着还要高的肉山。
  这肉山一身大紫色团银蟒袍,脑袋上一丝不苟的戴着平天冠,一身漆黑瓷实的老肉,满脸的络腮胡子,一对环眼微微眯着,脸上就算什么表情都没有,依旧给人一种狰狞之感。
  这座肉山堆坐在正中,下面的王子王孙们一个个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出。更别说陪伴在侧的那些嫔妃们了。
  这就是火毒城的土皇帝,洪正王。
  和四周王子王妃们桌上摆满了各种精美菜肴不同,在洪正王身前足足有七八米宽的大桌子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大殿上鸦雀无声,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在开堂过审,哪怕红柱遍地,也无法联想到这里是在过寿。
  此时外面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八个金甲侍卫扛着一口沉重无比,烤得皮焦柔嫩的野猪一步步走了进来。
  这野猪足足有三米长,看上去如同一座肉山,怎么也得有上千斤,八个侍卫每一步都相当吃力。
  这口野猪最终摆在了眯着眼睛的洪正王身前。
  那焦香之气瞬间弥漫整个大殿。
  王子还有妃嫔们脸上没有什么变化,倒是那些王孙们有不少皱起小小的眉头,甚至有些鼓着腮帮子,脸色青绿的强自忍着,似乎一不小心就要吐出来一般。
  待一大坛红枫老酒也抬上来后,洪正王这才张开半眯着的双眼,也不用杯碟碗筷,直接动手,扯下一整只足足有一米长的猪腿来。
  洪正王一动手,四周的王子王孙们才算是松了口气,大部分都连忙开始伸筷夹桌上的食物,堂堂王孙公子们一个个跟饿了七八年一样,飞快的吃着桌子上的食物。
  不过,这可绝对不是因为他们饿了,或者是没吃过这样的食物。
  洪正王对于食物要求极高,绝对不允许浪费,只要是摆在桌子上的,有多少就得吃多少,剩下一个渣都不成,许多饭量小的王子王孙们,每次宴席的时候都愁眉苦脸。
  洪正王有七子六女外加十三个孙子八个孙女,还有四个干儿子,外加能够入席的王后一人,夫人三人,嫔九人,加起来这大殿之中也有五十一人,算下来也是好大一家子。
  但就是这么一大家子,吃饭的时候除了洪正王撕扯猪腿还有砸吧嘴的声音外,一点声息都没有,甚至连衣服袖子摆动的声音都没有,整个红堂堂的大殿静得犹如鬼蜮一般,看一眼就觉得寒气逼人。
  洪正王食量极大,转眼间就将一整条猪腿吃个干净,随后伸出闪烁着油光的漆黑双手,直接到了那被缝合起来的野猪肚子上,伸手一扯。
  远处几个王孙王孙女脸上神情骤然变得铁青,有些甚至瑟瑟发抖。
  野猪的肚子上缝合的粗线被直接撕开,内中咕咚一声滚出一个烹熟了的怀孕女子,这女子皮肤红润欲滴,看上去就像是一块价值连城的血玉瑰宝。
  这道菜是洪正王的最爱,也是老饕洪正王自己发明的,可惜他没有多少墨水,起了个俗气的名字,叫做肉包肉。
  将活着的,将近临盆的女子抓来,在她赤裸的身子上刷上一层蜂蜜,封入塞了料包的野猪肚腹中,将野猪在小火上烤炙两天一夜,野猪皮焦肉烂的同时,内中的活人也被野猪肚腹之中烤出的油脂给烹熟了。
  因为内中是女子活人,在临死之前不断挣扎,所以皮肉软嫩之中又有嚼头,美味无比。
  更美妙的则是内中的胎儿,被闷得犹如蛋黄一般,连着骨头一起嚼吃,用来佐酒最是恰当,若是碰巧遇到那种生命力极为顽强的,或许还没死透,一咬吱吱作响,哇哇啼哭,那就更有一番趣味了。
  洪正王乃是山匪出身,机缘巧合之下,救了当时因山崩落难的夏国炫龙皇帝母亲的性命,凭着这救驾之功,成了一方土皇帝,可以说,只要洪正王不造反,至少炫龙皇帝在世之时,洪正王的富贵绝对不会有什么变化,哪怕洪正王臭名昭彰。
  此时洪正王的干儿子不叁恭敬的拎着一把寸长小刀走上来,站在那野猪背脊前,用刀片下野猪脖颈上金黄色的焦脆硬皮,一片片,每一片都巴掌大小,尺寸出奇的一致,刀法娴熟,境界不凡。
  旁边另有侍从捧着盘子接着,流水般一块块的送到洪正王身前。
  洪正王亲手撕下女子身上的肉包在野猪的焦脆硬皮中,放入口中一嚼,满嘴流油,咔咔作响,外焦里嫩,美味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