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耽美同人 > 临时保镖 > 临时保镖_分卷阅读_30
  翟辰在公司前台找到正跟前台小妹聊天的郑经,圈着他的脖子将人拽出来:“郑秘书,跟你打听个事。”
  “什么?”郑经警惕地看着他。
  “你什么学历?”
  “美国g大本科。”郑秘书说起自己的学校,忍不住挺起了胸膛。
  翟辰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其实,你当初不如读我们学校。不耽误胜任这个岗位,还能学一门技术。”
  “翟保镖,你这就过分了。”郑经不高兴道。
  “叮咚!”门铃声响起,玻璃门外站着一位身穿黑色西装、戴银边眼镜的斯文男士。
  “您好,有什么事?”前台开口询问。
  “我想见见你们ceo高雨笙。”男人彬彬有礼,看起来是个体面人。
  “请问您有预约吗?”前台把人放进来,热情地接待。
  “没有,麻烦将这个转交给他。”男人递过来一张折叠式的小卡片,打开,里面只写着六个字:
  天赐,哥哥来了。
  第40章 洋娃娃(9)
  翟辰看了一眼立时合上, 没有给郑秘书瞧见总裁小名的机会, 笑着看向这位斯文男士:“先生怎么称呼, 我好跟总裁说一声。”
  “我姓白,叫白睿,是一名律师。”男人很是坦然。
  “等着。”翟辰捏起那张卡片, 转身离开前台。
  郑秘书追上来,小声问:“他是谁呀?”
  “来认亲的。”翟辰晃晃手里的卡片,在郑秘书试图伸手拿的时候快速躲开。
  “这人胆儿够肥的啊, ”作为公司内除了两位当事人之外, 唯一知道星星哥哥是谁的郑秘书,惊讶地回头又看看那位等在前台的白先生, “他哪里来的信心?”
  那些个骗子,都只敢发个邮件、打个电话什么的, 这人竟然敢直接找来,还好死不死让翟辰直接撞上。李鬼遇见李逵, 下场可想而知。
  “大概是,抗揍吧。”翟辰摸摸下巴。
  “……”
  高雨笙刚忙完一阵子,起来倒水喝。从壁橱里拿出一盒干薄荷叶, 放两片冲泡。干瘪的薄荷叶在清透的水中逐渐舒展, 青是青白是白,让人心情愉悦。
  “有个自称哥哥的人在门口,要见你。”翟辰走进来,把卡片递给他。
  “嗯?”高雨笙接过来瞧了一眼,“你怎么没把他……”话说一半, 眼中的笑意骤然消失。
  “你这小名,还跟别人透露过吗?”翟辰见他脸色不对,收起了调笑。
  “叫他进来,看看他说什么。”高雨笙眸色冰冷地抿了一口薄荷水。
  这位白律师似乎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步履沉稳,神色泰然。翟辰看得好笑,把人带进办公室,发现高雨笙已经换了一副模样。不复方才的凶光四射,此刻坐在沙发上慢条斯理喝水的人,周身弥漫着温和平静的气息。
  “坐吧。”翟辰拽了个凳子过来扔到沙发对面,自己坐到高雨笙身边,用规划的目光审视对面的律师先生,决定一会儿从哪里打起。
  “你写这个是什么意思?”高雨笙将卡片摊开摆在桌上。
  白睿看了一眼坐在高雨笙身边的翟辰,欲言又止。
  “我是保镖,一步也不能离开的,您二位随便聊,不用管我。”翟辰没骨头似的窝进沙发里,单手搭在高雨笙身后的靠背上,这大概是市面上最嚣张的保镖了。
  “我就是你要找的星星哥哥。”白睿深吸一口气,直接说了出来。
  “噗……”翟辰忍不住喷笑出声,赶紧捂住嘴表示抱歉,请白先生继续。刚才他还想着,也许万一是高雨笙流落在外的哪个亲哥哥,好嘛,真的是来冒充他的。
  “我看你,不大像。”高雨笙端起玻璃杯,面色冷淡地喝了一口薄荷水。
  “你还在喝薄荷水,”白睿仿佛没听到这句质疑,很是感慨地叹了口气,取下眼镜擦了擦,似乎为了遮掩眼中的泪光,“山里人都喝泉水、井水,没有咖啡茶叶,只能采一把薄荷扔进去,消暑解渴。你小时候,很喜欢喝的。”
  翟辰一愣,他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从他见到高雨笙开始,这家伙就没怎么喝过咖啡、茶水,平时喝的都是薄荷水。
  山里的确有很多薄荷,村里人时常拿来当药材用,下火止痒的。翟辰有一回跟隔壁二狗拍卡片,赢了个漂亮的玻璃瓶子,就学着村头麻子爷往瓶子里装薄荷叶冲水。
  冲的是凉水,泡不出什么滋味,哄天赐玩的。他竟惦记了这么多年吗?
  高雨笙没有接茬,垂目看着卡片上的“天赐”二字:“你这些年,去哪里了?”
  “我是个孤儿,父母都不在了,警察送我回去没找到人,就又回了福利院。”白睿不愧是做律师的,说话头头是道,语速快且稳,将人不自觉地带入到自己的语境里。
  “咱们山下那个镇子,叫南碑镇,因为镇上有个南朝时候立的石碑。村子叫坡上村,因为在陡坡上面。”
  这些东西都是可查的,倒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人竟然能说出小时候的一些细节。
  “你记不记得咱们养的鸡?”白睿像是回忆起了什么美好的事,眼中满是温柔。他长得还算英俊,常年做律师打扮得比较严肃刻板,突然笑起来仿佛铁板上开花,好看是好看,就是浮于表面有些不真实。
  翟辰听着听着就走了神。
  那时候,翟辰跟着的那户人家,不像高雨笙那个驼背养父那么变态,是一对比较朴素老实的夫妻,比较勤劳。春天的时候赶集买来一筐小鸡,用软篱笆圈在院子里,让翟辰看顾。
  毛茸茸的小黄鸡很是有趣,挤成一堆“啾啾啾”叫个不停,充满了活力。翟辰没见过这么稀奇的东西,立时叫了小天赐来一起看。
  天赐也没见过这个,好奇地伸出一根手指,想摸摸小鸡仔。那小鸡突然回头要啄他,吓得他立时缩回了手。
  “不咬人的。”翟辰抓起一只小鸡塞到天赐手里。
  小天赐被吓了一跳,但哥哥给的东西又怕摔坏了,就坚持着没有扔。发现它真的不咬人之后,又高兴起来:“小鸡鸡,我是天赐,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长大了,就会变成大鸡鸡。”翟辰坐在地上,拿着沾了颜料的小树枝给小鸡屁股上画圈,这是那便宜爹妈去地里之前交代他的,画上标志防丢。
  “变成大鸡鸡做什么?”天赐捧着小鸡给哥哥画圈。
  “吃啊,等它们长大了,就宰了烤着吃。”翟辰信誓旦旦地说。
  “可是,家里的鸡是不能随便吃的。”天赐低头看着嫩黄的小鸡,很是难过。驼背家里也有几只鸡,只有逢年过节才会杀一只,平时要么拿去卖,要么拿去走亲戚了。
  这个道理翟辰当然知道,家里的鸡都是有数的,丢一只就要挨打:“小鸡丢了不要紧,咱俩偷偷养两只。”
  天赐眼睛一亮。
  两个小朋友各揣着一只小鸡,跑到他俩经常玩耍的林子里,用树杈做了个篱笆,铺些干草把小鸡放进去。
  “快点长大吧,长大我们就有烤鸡吃了。”小天赐扒着篱笆吸口水。
  结果第二天,两只小鸡就被野猫叼走了。养鸡不成丢了鸡的翟辰,因为隔壁二狗告状挨了一巴掌。
  “哥哥……”小天赐看着他被打红的胳膊,眼里泛起水光。
  “没事,”翟辰搓搓胳膊,指着二狗家站在房顶上趾高气昂的大公鸡,“回头咱们偷一只现成的。”
  房顶上的大公鸡似有所感,脚下一滑差点摔下来,扑楞着翅膀冲这两个不怀好意的小孩喔喔叫。
  “哥哥,等我回家,请你吃炸鸡。炸鸡店里的炸鸡可好吃……”话没说完,就被翟辰捂住了嘴巴。
  扛着锄头的驼背慢吞吞路过:“娃子,回家。”
  “驼背叔,叫他跟我再玩会儿,我带他吃饭。”翟辰抱着天赐站起来,不肯还给驼背。
  “那你们玩吧。”驼背瞥了一眼,慢吞吞回家去。
  拍拍怀里紧绷的小身体,翟辰想把他放下来,却不料被他抱得更紧。
  “哥哥,等我自己有家了,就养两只鸡,只给你吃。”天赐在他耳边小声说。小小的孩子,知道不能说“回家”,被驼背听到就要挨打。只能换了个说话,宛如清朝时候躲避文字狱的可怜秀才。
  “行,那说好了,等出去了请我吃炸鸡。”
  ……
  “我看到电视上的消息就来找你了。之前看到你的节目,我其实有点怀疑的,但又不敢相信。毕竟你以前不叫雨笙……我这些年一直在惦记你。”白睿那连珠炮一样喋喋不休的声音,把翟辰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比起这个假哥哥,自己好像很不称职的样子。看到这张脸也没想起是天赐,能认出来完全靠的直觉,跟野兽似的,简直不是人。
  “我很高兴,”高雨笙抬眼看向白睿,身体却往后靠,直接靠在了翟辰的胳膊上,“谢谢你还记得我。”
  翟辰觉得这姿势有点太不商务了,试图把胳膊抽回来,便捏了捏高总的后颈肉。
  “留个名片吧,”高雨笙面不改色地任由某人捏他,就是不肯挪动,“今天太忙,改日请你吃饭。”
  白睿对他的冷淡似乎有些意外,愣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烫金名片。
  “问完了,可以揍了吗?”翟辰小声问高雨笙。
  高雨笙没理他,继续压着他的手臂。
  白睿以为他说“可以走了吗”,忙说有事的话先去忙,不着急叙旧。高雨笙也就顺水推舟的送客了。
  等人走后,高雨笙把名片交给郑秘书:“打听一下,有没有这个人。”
  名片上写着的,是一家颇为有名的律师事务所,很容易查。既然让郑秘书打听,当然不仅仅是为了求证白睿的律师身份。郑秘书心领神会地去了,留下屋里相顾无言的两人。
  高雨笙瞪着他,不说话。
  “呃,那什么,我不知道那个镇叫什么。不过我知道那个村叫簸上村,因为山像簸箕,这是村头的麻子爷说的。”觉得高雨笙眼神不大对,翟辰赶紧积极证明自己的真品身份。
  高雨笙哼了一声,抓住他被压麻了的那只手,直接拖着出了办公室。
  “哎哎!”翟辰没吸氧,被他拽得一个踉跄,单手拎起包甩到肩上,“上哪儿去?”
  标点公司里的人都在低头忙碌,等两人出了公司大门,那些埋进土里的笋尖脑袋纷纷从隔板后冒了出来。
  “我没看错吧?刚才boss拉着小保镖的手出去的?”
  “没有吧,是手腕啦。”
  “手腕也不正常好吗?我说什么来着,那个保镖长得细皮嫩肉,还没高总壮士,肯定不是什么正经保镖。”
  完全不知道公司里已经开始传起自己绯闻的翟辰,被高雨笙一路拉着下了楼,拐去了公司大楼旁边的炸鸡店。
  这会儿正是上班时间,店里没多少人。高雨笙点了一桌子的各色炸鸡,递给翟辰一只鸡腿,自己也拿起一只,沉默地吃了起来。
  “你怎么想起一出是一出的。”翟辰拿着炸鸡哭笑不得。
  高雨笙不说话,恶狠狠地撕扯着肌肉。
  翟辰终于察觉出这孩子有点不正常,拦住他捏着鸡腿的手:“你这是吃鸡呢,还是寻仇呢?”
  “那个人说的那些话,是我跟高家人说过的。”高雨笙指尖发白,捏断了手里炸酥的鸡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