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耽美同人 >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_分卷阅读_308
  在赵怡宁眼里,李耀新婚之夜在后院荒唐一夜,其实是郑之南陪李耀下了半晚上的棋,那位买来的男宠按照李耀的吩咐独自在床上嗯嗯啊啊叫了半晚上。
  要不是郑之南已经觉醒, 了解自己是个穿越者, 在现代见多识广, 不然这一晚上他会觉得相当难熬, 毕竟旁边还有个人在叫, 而且还不是单纯的叫。
  那人在床上叫的时候, 他们俩就坐在房间内的桌子前下棋。
  比起郑之南的故作镇定, 李耀看上去要比郑之南从容自在多了。
  半夜时, 郑之南假装出去打水给李耀换洗, 李耀收拾完才躺下睡,郑之南服侍李耀洗过后和过来换班的太监交差,也回去休息了。
  早上醒来,收拾完书房,李耀听说赵怡宁的嬷嬷趁李耀和赵怡宁进宫问安时,将赵相公教训了一番,算是给府里这帮子“男宠”一个下马威,因为还顾及着李耀,赵相公只是被打了一巴掌,言语羞辱了一番,除此之外也没被多狠的磋磨,其他男宠基本上也都被叫出来训话过,言语之中就是让他们识相一点,这后院是王妃说的算,他们再受宠也不过是玩物,上不得台面。
  从宫里回来的马车上,赵怡宁拿着帕子擦了擦眼角的眼泪,善解人意地说:“今日怡宁顾及王爷的脸面,没有在母后面前提王爷昨夜的荒唐,也请王爷回府后也顾及一下怡宁的脸面,昨夜怡宁坐在婚房等到蜡烛燃尽才歇下,王爷……”你要明白我的辛苦啊,语气里都是委屈。
  李耀拿着扇子,一边扇着风,一边回头去看眼眸含泪的赵怡宁。
  轻轻笑了笑,故意用古怪的语气说:“王妃竟不生气?”
  赵怡宁虽然不需要李耀的宠幸,但却需要王妃的这份体面,因此这会儿正在努力表演识大体。
  “这爷们养几个男宠,没什么,只要王爷有分寸,懂得维护晋王府的体面,您宠幸的是姨娘还是男宠,怡宁都不会阻扰,只要王爷开心。”露出一点都不介意的笑容看着李耀。
  李耀把扇子合起来拍在掌心说:“王妃甚得吾心”说完还佯装松了口气,接着道,“王妃不介意就好,昨夜是本王放肆了,你是晋王府的王妃,该有的体面,本王都会给你,定不让底下的人越了你去,今晚本王就歇在你那里,你回去了好好准备一下。”露出意味不明的眼神,让听到这话的赵怡宁心里着实不舒服,特别是一想到李耀今晚要对她座什么,就更不舒服了。
  还好她早有对策。
  药和酒一直备着,还有丫鬟。
  只是李耀晚上和王府里的食客喝多了几杯,去王妃的屋里时,已经摇摇晃晃无法自控了。
  等丫鬟们服侍他躺到床上,人竟已经睡着了。
  王爷虽然睡着了,但赵怡宁可不准备就这么让他睡过去,她要制造出李耀已经与她圆房的假象来,免得传扬出去,她这个新家娘一直都未曾和王爷圆房,落了把柄给其他人,也会对晋王府不利。
  赵怡宁虽然不喜李耀,可她现在是晋王妃,表面的光鲜还是要维持住的,也要让李耀觉得他们已经是夫妻,不圆房是无法真正走近彼此的。
  等李耀睡熟后,赵怡宁让丫鬟刺破手指,将血染在了床上的白绸上,昨晚这一切才躺到了李耀的身边,这一夜赵怡宁不敢睡死,生怕李耀突然醒过来要对她做点什么,第二天青着眼窝出现在人前,也加深了大家的认知。
  圆房这件事便安然度过去了。
  赵怡宁是四天后见到郑之南的,她为李耀炖了汤,知道李耀在书房时,亲自为他送过去。
  郑之南就是这个时候出现自赵怡宁的跟前。
  看到郑之南的时候,饶是赵怡宁见多了各色人,也不得不说一句,这內侍实在好看,俊美中带着一丝清雅,垂眸时又能感觉到一丝柔媚,不仔细看,其实根本发现不了那丝柔媚,将两种气质揉搓的如此和谐,赵怡宁第一次见到,然后便忍不住可惜一句,这般颜色的人,竟然是个太监。
  接着便想到,王爷这断袖果然不是装的,连內侍都如此标致艳丽,怎么看都不是个正经王爷,难怪成婚这几日,日日与府中食客弹琴论文,饮茶做对,陛下分派的任务,应付着干完了就算,一点都不积极。
  半月后,赵怡宁将自己在晋王府的所见所闻,关于李耀的生活点滴,习惯和性格都写成信寄给了中间人。
  这信自然递到了太子手里。
  赵怡宁极长袖善舞,自从李耀依照约定将后院的权利交给了她后,她便开始了作为贵妇的日常交际,王府也定期举办茶会,从前安静的王府自从有了王妃后很少再有安静的时候。
  赵怡宁与各府的夫人结交,尤其是东宫的太子妃,只要是太子妃的茶会她不管身体是不是不舒服也一定要去,而自己举办宴会也会邀请太子妃过来,妯娌关系与日俱增,赵怡宁去东宫的机会也越来越多。
  赵怡宁只管经营自己和善的王妃形象,说不管男宠的事儿,就真的随李耀去了,只是跟李耀说不许他去楚楼,免得传扬出去,两人的名声都有损,喜欢就抬到府里来,免得被陛下知道,说咱们晋王府的不是,各种循循善诱。
  赵怡宁嫁过来这几个月,让郑之南是佩服的五体投地,难怪这样的女人能和太子勾搭上,每一步都掌握的刚刚好,若是他没有见过她的真面目,说不定也会被这样有勇有谋识大体的王妃给收复,甚至还要撮合李耀和她好好过日子。
  郑之南在王府大半年,李耀有天忽然问郑之南想不想去街市上逛逛。
  郑之南自进宫后第一次出宫就是从皇宫到王府,这期间他从未出过宫,更没有逛过街,像这样难得的机会,郑之南再稳重的性子也忍不住心内雀跃,眼睛亮亮的看着李耀说:“可以去街市吗?”语气有些不确定。
  李耀穿着便服,玉冠束发,英气勃发,含笑点头。
  郑之南走到李耀跟前,抓着他的胳膊再次求证道:“真的可以出去?”
  “当然,不过你穿成这样可不行。”然后挥手示意旁边的侍从初唐去拿衣服。
  初唐笑着抱着早就准备好的衣服递给郑之南说,“快些换上。”
  郑之南穿着小厮服,戴着帽子,面如傅粉,在王府里住这大半年,郑之南不仅长个子,脸上也长了一些肉,看起来没有从前那么单薄,穿好衣服站在李耀面前,颇为亮眼,准确的说是夺目。
  李耀看了他一会儿后,顿了顿,让初唐拿了一样东西过来,给郑之南脸上粘了个长着毛的金钱痣才算完事儿。
  出了王府后,李耀先带着郑之南在东街逛了逛,随后带着他去了一家颇为热闹富丽的酒楼内。
  到酒楼后上二楼的雅间,郑之南手里拿着李耀给他买的吃的玩的,整个人兴奋的脸上泛着红晕,推开门却看到雅间里已经坐了一个人,那人郑之南没见过,下意识弯下腰,不敢去看,怕是李耀的贵客,唐突了对方。
  李耀看郑之南颇为拘谨的样子,让初唐关上门守在门口,他拉着郑之南坐到了男人旁边。
  让郑之南坐下后,李耀对郑之南说:“这位是萧掌柜,萧逸云,之南,跟萧掌柜问好。”
  郑之南依言,恭敬地起身给萧逸云行礼。
  萧逸云看起来三十多,成熟英挺,目光如炬,让郑之南不敢直视,问好后郑之南便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一动不动。
  萧逸云看着郑之南垂着眼眸的侧脸,腮帮酸涩,拳头紧握,久久后才慢慢松开,发红的眼眶也恢复了正常。
  他端起茶杯对郑之南说:“之南小兄弟看着十分面善,像是我的一位故人。”
  郑之南听对方语气和煦,有些拘谨的状态慢慢放松了下来,抬眸看向萧逸云,腼腆的笑了笑,没有搭话,不是他故意不搭,而是不知道怎么搭,毕竟他早就没有家人了。
  对于郑之南的羞赧,萧逸云并没有介意,他性格十分爽朗也很健谈,听说是经常出海的商人,能言善道,没过一会儿,就用惊险的海上故事和郑之南熟络起来。
  “你说你十几岁就跟着家人出海了?”
  “是的。”
  “不害怕吗?”
  “刚出海的时候也怕,特别是遇上风浪,吓尿过,被大哥嘲笑了好多天。”
  听到这话,郑之南笑出了声,因为脑海里仿佛有了一个画面般,很是逗趣。
  “那后来呢?你什么时候敢独自率着队伍出海的?”
  “二十二岁时,那是我第一次带着商队出海。”说到这句,萧逸云的语气颇为怅然,像是有什么未尽之言,拿着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第290章
  郑之南看着萧逸云, 猜测是不是那一次商队损失惨重,所以才会有这般神情,不好再问,怕触及更深的回忆。
  吃完这顿午饭后,李耀领着郑之南和萧逸云告别,临别前萧逸云送了一份见面礼给郑之南, 是一块暖玉,刻着两条胖胖的鱼儿, 尾巴甩在浪花上,十分童趣可爱, 像是给小孩子戴的。
  萧逸云说:“这块玉佩偶然所得, 并不十分贵重,希望之南小兄弟不要嫌弃。”
  萧逸云毕竟是李耀的客人,不管收或不收, 郑之南都应该看李耀的神情行事,作为奴才, 他没有拒绝的权利也没有接受的权利。但郑之南的这个神情落在萧逸云的眼里,便让他的心更痛上几分。
  郑之南是郑家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得宠爱的那一个,是义父义母的老来子,是疼到骨子里的心肝, 三岁之前从未下过地, 他不仅得宠爱, 本身就是极聪明的孩子, 四岁将《千字文》倒背如流,五岁读完《幼学琼林》、《古文观止》、《千家诗》,戏文中常常称呼一个人如玉一般,萧逸云活着这么大岁数,从未见过谁当得起这“如玉”二字,只有这个小弟,粉雕玉琢,聪明伶俐,金尊玉贵,宛若观音娘娘座下仙童,郑家从上至下无一不喜,无一不爱,因为大哥性格沉稳内敛,二哥喜欢结交朋友,应酬多,嫌弃小弟太小,主要是他们事情多,不怎么陪他玩,在萧逸云没出海之前,经常陪郑之南玩的人就是萧逸云,他出海之前,小弟红着眼眶,抱着他的腿说:“易哥哥,你要快点回来陪之南玩”。
  他当时还笑着说:“一定快去快回,给你带许多好玩的,等你学到了《大学》没准我就到家了。”
  他揉了揉眼眶说:“娘说海上凶险,不希望你去,之南什么都不要,易哥哥要顺利的回来。”才那么大点个人,小小的,穿着湛蓝色的锦衣,嘱咐他顺利回来,虽然还是要埋怨一句他为什么要去。
  他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压着货物到了西幻岛,将船上的物品销售一空,然后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修整,购买西幻岛的货物,准备运送回夏国,可船还未开走,便有逃出来的郑家忠仆前来寻他,让他勿要再回夏国,一旦回去,只怕是有去无回。
  “郑家被抄了,满门抄斩,女眷被充入教坊司,郑家男子六岁以上全部菜市口问斩,吾主冤啊易笙。”
  萧逸云原名叫易笙,是郑家收养的义子,其实说是义子,不过是因为他的父亲和郑家家主是朋友,他父母早逝无亲无故,便被接到了郑家,他那时不过二十来岁,虽然早就随商队出过几次海,见过很多大风浪,甚至看透生与死,他从不畏死,不然也不会独自带队在海上航行,但他却无法接受待他如亲子的义父义母惨死,无法接受大哥二哥,还有最小的小弟……郑家上下几百口人,竟都落得如此下场。
  尤其是想到最小的小弟,皇宫那样凶险的地方,他那般娇贵,怎么熬得住,且还要受那等酷刑。
  萧逸云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大病一场,浑浑噩噩过了一年,遣散了跟在他身边的郑家奴仆海员,在西幻岛隐姓埋名,甚至跟着其他船队在海上航行,每次风浪来袭,所有人都躲在船舱里,只有他,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走出去,任风浪将他席卷。
  他也的确走出去过一回,只是没有死而已。
  就这样习惯了新的身份后,萧逸云再也无法坐以待毙。
  特别是脑海里一直回忆郑家的罪状,他便每每胸口憋闷,仿佛有东西要炸裂开一样。
  什么行贿,什么买官,郑家所有入仕的子弟,没有一个是买的官,没有真本事,郑家的族长根本不允许子弟走出南洲,言行都需谨记郑家祖训,免得出了一个贪官鱼肉乡里。
  萧逸云记得皇帝的样子,他南巡时,被安排在郑家,郑家为表敬重,衣食住行无一不精无一不美,那狗皇帝不止一次感慨,郑家儿竟比吾儿食的精,说这句话时,小弟正在吃一道甜品,是郑家善巧工的子弟研究出来的奶制品,属于私厨,就算是皇宫也没有这道甜品,郑家也根本没有想过要推广到民间,皇宫就更不可能获得方子了。
  其实回想一桩桩一件件,郑家那个时候就走在了刀尖上,只等着狗皇帝挥刀。
  那狗皇帝不过是见钱眼开,见不得竟有子民过得比他这个皇帝还要高雅精致,土匪上位果然改不了土匪本性,夏国李家开国之前,郑家高祖甚至还接济过着李家高祖,谁能想到一百多年后,郑家却还是应了中山狼之说。
  想开的萧逸云隐姓埋名,拿着这块玉佩重新踏上了夏国的土地,开始了他的征途。
  不过十多年,便从默默无闻的商人发展到了夏国第一海航商队,也是最大的商队,因为他们商队的老水手经验丰富,靠海的水卫队甚至请他们商队的老水手去指导训练,因为这一层关系,萧逸云获得了格外的海市权,因为物品精美,不论是海外的国家,海市夏国,都让他赚得满盆满钵。
  但这一次的萧逸云懂得了隐于幕后,他一步步走到今天,一步步来到郑之南的身边。
  对比各个皇子,萧逸云压了李耀,成为了他的支持者。
  两年前在许先生的牵线下与李耀达成合作,两年后,终于见到了还活着的郑之南。
  他和小时候的眉眼一模一样,只是他已经不记得他这个易哥哥,更不记得这块他亲自给他刻的玉佩,其实不记得也正常,毕竟小弟见到玉佩的时候,玉佩还没刻好,现在是刻好的,也显得幼稚的一块玉佩。
  李耀点了点头,郑之南接过玉佩,笑着对萧逸云道:“谢谢萧大哥。”
  接过玉佩,郑之南跟在李耀的身后离开酒楼,继续去其他街市。
  站在二楼的萧逸云神情沧桑的看着郑之南离去的背影。
  要想让小弟重获自由,只能将现有的帝王推下台,不然戴罪之身的小弟永远也不可能自由的过完后半生。
  郑之南一路上都拿着玉佩,虽然看着路,但手会不自觉的玩手中的双鱼佩,玉佩纹路圆润,像是被人摩挲过上千回才有的莹润感。
  郑之南垂眸没有去问李耀为什么要带他见萧逸云,更没有问李耀为什么要他接下这块玉佩。
  郑之南总觉得自己在想某些事情时脑袋钝钝的,像是塞了一团棉花,他甚至觉得自己的性格不该是这样沉默甚至逆来顺受的,可是身处的环境又让他不得不逆来顺受,被动的处理着各种事情。
  他进宫之前的记忆早就记不得了,更记不得自己六岁之前如何的聪慧过人,自然也不记得萧逸云,曾经的易哥哥。
  开始那份异样的感觉还是萦绕在他的心中,没有人会无缘无故送另外一个人玉佩。
  因为都说郑家只剩他这一个人,郑之南不会去想,萧逸云是他郑家的故人,或许是因为他同萧逸云的某个朋友有些像?
  逛了一天,回到王府的时候,天已经擦黑,郑之南用过晚餐便回了书房,比起待在房间发呆,郑之南更喜欢坐在书房的某个角落,看看书。
  李耀过来的时候,郑之南沉浸在书中,还是李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让他回过神来,立即放下书到跟前伺候着。
  李耀坐在书桌前,对郑之南说:“磨墨。”
  郑之南闻言说:“王爷要练字?”
  “嗯。”
  郑之南没有立即研磨,而是又点燃了一盏灯放在书桌前,怕太暗伤眼,然后才去磨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