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仙侠修真 > 棺材铺的老板娘 > 棺材铺的老板娘_分卷阅读_53
  别的他不知道,但他在做阿飘那些年却是听别的阿飘兄提起来,棺材这东西有三不卖,其中一不卖,就是不能卖给结婚当天就死翘翘的夫妻。
  如果卖出去了,那抱歉,卖棺材的那人就洗干净脖子等着这对夫妻上门讨债吧,至于是什么债……他也不知道。
  好吧,他以前不知道,但现在却是知道...... 所谓的债,就这夫妻两人找上门,把卖棺材的那个人掐死啊!
  可问题是,他们又不是被他害死的,掐死他有毛用,又不能报仇...
  看着翻着白眼珠,伸着利爪,像疯狗一样紧追不舍的厉鬼,金大多觉得自己这是被气狠了,才和这两只没有神智的恶鬼理论... 理论个屁啊!
  不好,又追来了。
  快跑,不能让他们沾上他的阴气...
  金大多手忙脚乱,从两只包围过来的厉鬼中间飞到院子中的树上。他虚抹了一把额头,庆幸自己是僵尸。
  这要换成凡人,保准交代在这两只厉鬼手上了。
  金大多虽然在僵尸中比较废材,但他的弹跳力却是杠杠的,这可是他专程练出来的逃跑绝技。他有心躲避,别说两只阿飘,就是踩着飞剑的赵宇,都不见得能追上他。
  他敢说,这个世上能跟他比赛弹跳力的同类还没出生。
  好吧,别怪金大多眼界短浅,不知道僵外有僵的道理。谁叫嬴政在他进了赵家门后,就一直躺尸在棺材里,成了一只隐形僵呢?生活在同一个屋檐底下的两只同类没有沟通的机会,硬是让金大多就这么一直误会了。
  金大多到现在连嬴政姓啥名啥都还没弄清楚,就更别提他的本事了!
  金同学和两只阿飘在棺材铺里玩上了猫捉老鼠,上跳下蹿,把棺材铺弄得一片狼藉。
  看着被撞翻的桌椅和棺材,金大多觉得牙齿好痒,特么,等会他又得收拾。
  不行,不能再任由他们纠缠了,再这样下去,说不定明天派出所的人又要来撬门,前次他们撬门进来捉贼,他可是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避开了那些人。
  这两只鬼,天天半夜准时准点来棺材铺报道,简直是烦透了。
  罢了,试一试吧,反正他是僵尸,两只鬼也掐不死他。哼哼哼,别以他只会逃命,没听说过,僵尸是以怨为力的吗,他的阴气可以让这两只厉鬼变得更加厉害,可同样,厉鬼身上的怨气也是他力量的来源。
  拼了,就不信还弄不死两只鬼。
  好吧,金大多同学在逃跑了几天后,终于忍不住发飙了。
  他压抑着声音低低吼了嗓子,掉转身子,猛然一跳,就冲到了两只厉鬼身边,然后大手往前一捞,獠牙冲着厉鬼的脖子咬了过去。
  僵尸与厉鬼本就自成一家,还从未听说过这两个种族是怎么打架的。
  僵尸吸血,可鬼没血给他吸... 厉鬼掐脖子,或是附身,可僵尸体没有呼吸这一说,掐也掐不死,附身——抱歉,没听说过有鬼可以附身僵尸这种奇葩事的。
  所以... 金同学又准又狠的一口咬下去后,就急吼吼地捂着嘴巴撤退了。
  ...... 厉鬼无形无体,悲催的金大多一口下去,没咬到敌人,倒是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史上第一只咬到自己舌头的僵尸,就在这么荒唐的境况下诞生了。
  两只厉鬼见自己索命的人就在眼前,二话不说,伸着爪子齐齐往金大多的脖子掐去,他们没有神智,本能的跟着棺材的气息追踪到这里,向在新婚便送他们棺材的人索命。
  金大多的顾忌是对的,两只厉鬼将将碰触到他的身体,魂体能量突然爆胀,力量疯狂攀升,楞是把棺材铺这一方风水宝地给弄成了阴森森的极恶之地。
  金大多现在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虽然两只恶鬼掐他,对他造不成任何伤害,可那也并不代表着,他就想这么站着乖乖让他们掐。
  金大多同学来气了,大手聚力一撕,把两只厉鬼的四条胳膊齐齐给扯了下来。扯下作案工具,金大多抱着四只胳膊掉头就跑。
  哼哼,这下看你们怎么掐。
  两只厉鬼失了胳膊,顿时凄厉地惨叫,随即便疯狂追着金大多跑,想要抢回自己的胳膊。
  当赵萱和嬴政回到家时,见大门铁锁变了个样,连整个棺材铺上空都被阴煞占据后,顿时大怒。
  那个王八蛋把她的店铺弄成这样的,别被她逮到,否则,非得扒掉他一层皮不可。
  赵萱胸口一起一伏,深深吸了口气,好缓解怒气。正待她准备强行进屋时,屋内一道“砰砰”声突然响起,一听就是某种东西掉地上发出的。
  她杏眼怒瞪,脚一跺,瞬间爬上自家屋顶。
  当赵大仙看清楚院子里的情况后,整个仙生观都被颠覆了。
  僵尸大战厉鬼,这是在演恐怖片吗?
  第66章 棺材板的威力
  寒风飒飒吹,细雨绵绵下, 赵萱盯着院子中的三只非人类, 风中凌乱。
  她猛得眨眼, 眉毛跳啊跳,头一次怀疑自己的眼睛, 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她的棺材铺子,怎得就这么招异类喜欢?
  金大多自己送上门,也就算了。毕竟这家伙有异于寻常僵尸,说得过去, 可...... 特么, 厉鬼是怎么回事?
  看着院子中央,抱着四只鬼爪子蹦来蹦去,把整个院子里的物件撞得东倒西歪的金大多,赵萱觉得自己的牙齿也有些痒...…
  趁着她不在家搞事就算了, 还破坏家具, 哼, 扣工资!
  等等,他好像没工资可以扣...…算了, 扣不了工资,那就扣口粮。这一个月内,他休想得到小徒弟的血。
  ——砰!
  就在赵萱想着怎么扣金大多“工资”的时候,院中的石桌被金大多慌不择路之下, 撞得翻了两圈。
  金大多回头瞄了瞄那两个紧追着他不放的厉鬼, 腿一跺, 腾空后跳,蹦到了两只厉鬼的后方。
  看着只知道躲避,不知道还击的新家庭成员,赵萱气得直吸气。
  特么,你是僵尸,僵尸...…你怕鬼做什么,你倒是还手啊...…抱着几只鬼爪子跑什么!
  哎哟喂,这到底是哪来的逗逼僵尸啊,不知道鬼也是你的食物之一吗?你直接把几只胳膊塞进嘴里不就得了,抱着不放,当摆设吗?好看吗?
  “嗯... 他是在做什么?”嬴政也跳上了屋顶,看着院中追逐的三人,疑惑的问。
  “鬼知道他在干什么。”赵萱翻了一个白眼。
  她不过就出门几天,家里就多了两只厉鬼,这金大多到底做了什么缺德事,被两只新死就成厉鬼的家伙给追杀到店里来了?
  “动静太大,附近的人都醒了。”嬴政对生人气息很敏感,他看了眼周围的房屋,提醒赵萱。
  赵萱闻言,瞅了眼周围的屋子,大手一挥,瞬间甩了个结界出去,把自家小院罩住,隔绝一僵两鬼弄出的动静。
  好嘛,赵萱一出手,可让附近邻居们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消停下来了,再闹下去,他们保不准还得去趟派出所。
  金大多奋力躲避着厉鬼的近身,完全不知道,自己蹩脚的战斗力落进了主家眼里,看到死咬着自己不放的厉鬼又追来了,金大边跑边气吼:“再追,信不信我把你们的脚也给......”
  一嗓子还没吼完,金大绿幽幽的眼睛突然腾腾发亮,身形一顿,不跑了。
  他猛然转身,倏地一下朝着两只厉鬼扑了过去。
  哎哟,怎么就犯傻了呢...…没脚,他们不就追不了他了!
  好吧,金大多总算是在危及关头,开了一把窍,想到摆脱困境的方法了。
  眼瞧着就快接近两只祸害了自己几个晚上的厉鬼,金大多心下一动,忽地把手中的四条胳膊往上空抛去。
  两只厉鬼见自己身上的零件飞了,哪还顾得上金大多,纷纷朝胳膊飘了去。
  金大多见机会就在眼前,猛得一跳,跳到男厉鬼的后下方,利爪用力一撕,愣生生把男鬼的两条腿给撕裂下来。
  男鬼没了腿,鬼啸一声,顿时戾气爆涨,掉头就想咬金大多。
  金大多没闲心管他,偷袭得手后,立即掉转方向,又向女鬼的双腿攻击过去。
  女鬼一心想要找回胳膊,对于同伴的惨叫声充耳未闻,执着地往胳膊飘去,所以... 金大多得手的特别容易。
  金大多转瞬间达成目的,捞到了四条腿。
  他弹跳力比世界冠军还牛逼,得手后,立即往空中一蹦,把厉鬼的四只胳膊也给弄了回来。
  好吧,做完这一切,金大多同学觉得终于可以休息了!
  可,想法很美现,但现实却是.... 愣生生的扇了他两个耳光。
  ....... 阿飘,阿飘,没有腿人家照样会飘!
  所以,金大多同学又一次陷入了被鬼追的囧途里。
  “你不下去帮忙?”嬴政看着扭着眉头,眼中即将大火燎原的某个大仙,问了问。
  赵萱努力压抑着心底的火气,忿忿地道:“自己的事,自己解决。他如果连两只厉鬼都收拾不了,那就没必要再留下。”
  赵萱是怎么也没想到,金大多的战斗力竟然会这么弱。
  明明是一只思维灵动的白僵,可他所发挥出来的力量,竟然比不上低级黑僵... 这简直,简直是太让人跌破眼镜了。
  赵萱不是圣母,她之所以让金大多与赵宇订下契约,大半原因,是看在他作为僵尸所拥有的强大力量上,毕竟徒弟修为浅薄,往后万一遇上点什么事情,身边有金大多保护,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嬴政扭头,看着院中被厉鬼追得极为狼狈的金大多,开口说:“他有些营养不良,发挥不出该有的力量。”
  赵萱听说嬴政的话,眼珠子一突,扭头,诧异地看向他:...... 营养不良?
  这家伙,自从出巫凤镇后,身上变化极大,变得更加让人琢磨不透了。
  赵萱掉回目光,盯着明显不如别的僵尸厉害的金大多,附和道:“确实有些营养不良。”
  嬴政:“补补,开发他的力量,他与别的僵不同,弃之可惜。”
  赵萱:“这事,你负责。”
  嬴政闻言,垂头,很正经,非常正经,乃至于一本正经地道:“可以,付工钱。”
  赵萱猛然抬头,一脸惊悚。她眨眼,紧紧盯着嬴政。
  ... 见鬼了!
  嬴政,嬴政...…问他要工钱的嬴政,还是嬴政么?该不会是鬼上身了吧!
  呸呸!鬼被鬼上身,嬴政都不会被鬼上身。
  天雷滚滚,赵大仙顿时五雷轰顶,老半天才相信嬴政这是真的在叫自己付工钱。
  嬴政看着神游天外的赵大仙,严肃地接着道:“他是你徒弟的契约者,要我帮你训练他,你得付我工钱。”
  赵萱盯着嬴政看了一会儿,确定他是说真的,她眉头打结,“行,我付钱。”
  她觉得自己需要静静,别问她静静是谁。
  嬴政这变化有点让她心惊,就算在巫凤镇解决了他心底的一桩事,可也不用变成这样啊!
  一个月前还因为血脉相残,关在棺材里要死要活,甩脸色给她看,一个月后就...... 就变得问她要工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