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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8章 第十二章 重回京城
  陶娇娇出了日军司令部的大门,就看见段小楼已经被放了出来,和菊仙两个人静静的站着,远远地等候着陶娇娇的出现。
  菊仙被陶娇娇赶出来后,正绝望的不知道怎么救段小楼时,陶娇娇的手下通知菊仙去日本司令部门外等候接人。菊仙这才明白陶娇娇最终还是要帮着救段小楼的,于是匆忙的赶到地方的时候,没过多久就见段小楼被日本兵放了出来。虽然身上带伤,段小楼没死,菊仙已经是对陶娇娇感谢万分了,于是就有了日军司令部门外等候陶娇娇出来的一幕。
  陶娇娇见段小楼四肢健全,还活着,就不再管他们夫妇,也不想和他们有任何的联系,话都不说一句,陶娇娇就自己坐上车子离开了。留下一对呆愣尴尬的段小楼夫妇,无措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的看着陶娇娇的车远去。
  若是之前,陶娇娇一定会狠狠的给段小楼一顿教训,让他知道鲁莽行事只会连累别人,还害了自己。可是如今,陶娇娇已经不想跟段小楼计较了。陶娇娇展开手里的信纸,这是程蝶衣离开时留下的,信上只有一句话:哥哥明白,只望丫头速归。
  陶娇娇怔怔的看着信纸上的字发呆,半天才恍惚过来,不由得笑出了声。
  哥哥果然是明白的,知道我的小心思,明白我真正的意思。
  陶娇娇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哥哥,想亲口对程蝶衣说一声对不起。丫头从来都没有对哥哥失望过,丫头一直都认为哥哥是自己的骄傲,永远的骄傲。
  香港机场,陶娇娇刚下车,便一眼看到了等候自己归来的程蝶衣。身上单穿一件墨色细丝驼绒长袍,将两只衫袖,微微卷起一些,露出里面白皙的手腕和修长纤细,骨节分明的手。眉目如画,嘴角含笑,立如芝兰玉树,笑似朗月入怀。
  陶娇娇就这么呆呆的站着,看着远处走来的哥哥,心中感慨,郎艳独绝,世无其二。这一颦一笑,一言一语,哥哥可知你早已惊艳了乱世无情的时光,温柔了岁月的沧桑。
  “哥哥,对不起!”
  “丫头,对不起!”
  陶娇娇和程蝶衣同时的道歉,让彼此愣了一下,然后都笑了起来。
  真好!你的好别人能记在心里,你的用心,别人也能感受到,并心存感激,更用心的回报与你。不需要任何的解释,因为你都能明了。
  “哥哥!咱们走吧!”
  陶娇娇看见随从的人员示意飞机即将起飞,便拉起哥哥的手慢慢的走着。
  再回头看一眼即将成为故土的地方吧,下一次回来不只是何年何月,何种情景了。
  “丫头,咱们还会回来吗?”
  “会的!我们一定会回来的,因为这里才是我们的家。”
  “对,这里才是我们的家。”
  1993年,北京。
  两位古稀的老人,在随从的人员的跟随下,行走在北京的胡同里面。
  “哥哥,你看,那不就是咱们以前的宅子吗?”
  “嗯?还真是。不过变化可真大,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门前的柏油马路,院外的梧桐树,来往的行人一脸好奇的看着这一对老人,还有随行的看护的人员,疑惑着不知什么重要人物来这里参观。
  这两个老人不是旁人,正是归来故土感慨的陶娇娇和程安平。程安平便是程蝶衣,曾经的小豆子。
  当年离开北平,两人去了美国避难。等到二战结束后,耐不住思乡之情,陶娇娇又带着哥哥回到了香港。那时候,正值国家内战不断,陶娇娇虽然作为红色资本家帮着一党做了不少事情,但是不安稳的地方,陶娇娇从来都不会拿自己和哥哥的性命做赌注。而且自己的身份太扎眼,在那个时候并不合适待在内陆。
  直到中国彻底的安顿下来,没有内乱,没有争执。国家开始慢慢的进步发展,民众开始正常的生活下来后,陶娇娇才应政府的邀请,带着哥哥来北京参加华人华侨对祖国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表彰大会。
  陶娇娇和程安平依旧是中国籍,算在港澳同胞一批人里面一起被受邀。
  这么多年了,陶娇娇的生意是越做越大,合作的人各个国家的都有。开办  的工厂也是全球范围的扩散。
  陶娇娇并不在乎自己赚了多少,只要平日里的吃喝不愁,每年个人盈利的一半都拿出来做了慈善。学校,医院,老人,孩子等等,只要是弱势群体,只要是需要的,陶娇娇的安平慈善机构,都会施以援手,给与帮助。
  这些事情其实都是哥哥在做,这么多年来,哥哥陶安平一面精于自己戏曲的学习。一面用心的打理着慈善机构的事情。日子过得充实又满足。
  多少年都没有在踏入北平,不,应该说是北京这个地方了,陶安平有些感慨万分。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丫头啊,我们是真的老了啊!”
  陶娇娇闻言看着哥哥虽然青丝变白发,面部也有了老年的皱纹,但是精神依旧抖擞,行动利落,根本不用旁人的照顾,一个人绕着宅子的门口来回的走动观望着。
  “是嘛?我可记得哥哥昨儿个在台子上说自己还年轻着呢!怎么今儿个倒改口了?”
  陶娇娇回想起昨天哥哥在舞台上的表演震惊了全场的观众,心里好笑。这哥哥,真是越活越宝,老小孩一样的性子越发的活泼了。
  程安平爽朗的哈哈大笑,对陶娇娇说:“哈哈哈!若说年龄,我承认抵不过时间的催老。可是若是谈起戏曲,我可是永远不会老去。我对戏曲的心是永远如年轻时候一般,充满激情和活力。”
  程安平如今在梨园界早已封神,成为了世界闻名的京剧大师。享有世界名誉,拥有大批的戏迷观众,所以被戏迷们尊称为程老板或者是程老。
  程安平的一生,9岁学戏,拜师学先青衣,后又学习花旦。六十多年的戏曲生涯中,无论唱腔,念白,舞蹈,动作等等,都已经到了完美的境界,让旁人无可挑剔。他功底深厚,台风优美,扮相绝色,唱腔婉转妩媚,其中的代表作《霸王别姬》、《贵妃醉酒》已经到了登封到顶的地步。被人评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唱。
  程安平也有自己的亲传弟子,但只有一位。是陶娇娇在香港收养的一个养子,程安平看其对戏曲很是喜欢,又很有天赋,所以就收了他为亲传的徒弟。也是梨园行里面有名的人物,如今在香港继续发展京剧的事业。
  陶娇娇和程安平两人,一生都未娶未嫁。程安平是因为把一生的时光都奉献给了戏曲,择一事,忠一生,爱一世。程安平对于戏曲的痴迷用了一辈子的光阴去学戏,唱戏,演戏。而陶娇娇则是因为没有遇到对的人,所以也没想过随便的凑合,就这么一直单身到老,陶娇娇也没觉得怎么不妥。
  “程老,陶先生,咱们先回去吧!这已经快到中午了,天会越来越热,太阳也毒。您二老得注意身体,我们也能安心。”
  程老是对程安平的尊敬,陶先生是对陶娇娇的尊称。早在去美国后陶娇娇就恢复了女儿的装扮,一直到现在,人来了,也成为了一个优雅的老太太。之所以对陶娇娇尊称为先生,是因为陶娇娇这么多年对国家,无论是战乱还是建国后的发展,都有着很多的贡献,再加上陶娇娇的慈善事业做到了全球的范围,受国际上的尊重。所以也算得上德高望重,被称为先生,是对陶娇娇的尊敬。
  陶娇娇用手微微的遮了眼,仰头瞧了瞧太阳。这块中午的太阳果然是耀眼灼热,现在是初夏时节,没成想也这么的热。
  “嗯!咱们就回去吧!哥哥,咱们走吧?”
  “好!咱们也该走了。都看过了,都记住了。还是这个地方,园子也没怎么变化,好!挺好!”
  程安平唠叨着眼前的戏园,正是以前的安平园。如今到了新社会,名字并没有改变。只是外观看起来更现代化,重新装修的也好。园子还是那个戏园子,里面依旧是台上唱戏,台下听戏,热闹的场面让陶娇娇和程安平回忆到了从前。
  “京剧就是国粹,什么时候也是变不了的。好啊!好!”
  程安平一连说了好几个好字,表情也有些激动。对于戏曲的延续发展,程安平感到很欣慰。
  有人唱戏,就有人听戏;有人听戏,就有人懂戏;有人懂戏,就有人爱戏;有人爱戏了,这国粹就会一直的唱下去。
  “丫头!”
  “嗯?”
  “谢谢你!”
  谢谢你陪我这么多年,谢谢你支持我的一切,谢谢你教我人戏之分,谢谢你是我的妹妹。
  程安平觉得自己这一生很幸运,幸运的遇到了妹妹,幸运的选择了自己最爱的戏曲,幸运的活到了和平的年代,又幸运的回到了曾经的起点。虽然是物是人非,虽然是沧海桑田,但是陪伴的人还在,回忆里的景物也在,还有这戏曲,任斗转星移,词还是那个词,曲还是那个曲。
  真好!
  程安平猛地想起了幼时的一个画面,心中一动。
  也许,那个时候,才是自己一生中最幸运的时刻吧!
  “小尼姑年芳二八,正青春被师父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错了!哥哥,你是男儿郎,不是那女娇娥。”
  “哈哈!对,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
  作者有话要说:
  程安平,安平是陶娇娇给程蝶衣另起的字。前文讲过!
  何以笙箫默
  第119章 第一章 带球找人
  陶娇娇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无力的扶着额头,这种头疼是醉酒的后遗症。
  陶娇娇转过头瞥见了身旁的男人,头更疼了。懊恼的翻了个白眼,然后小心翼翼的起床,在不出大声的情况下,捡起自己散了一地的衣服。
  去洗漱间换好衣服后,陶娇娇就悄悄地离开了房间。
  这个世界来的方式太刺激了,陶娇娇一时半会儿还缓不过来神。根据记忆力的印象,陶娇娇找到了自己这个世界的住址,回到了家里。
  陶娇娇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洗澡,疯狂了一晚上,怎么都是不舒服的。
  舒舒服服的洗完澡的陶娇娇瘫软的躺在沙发上,回想起昨晚的一夜,额!真是一言难尽啊!
  这世界的陶娇娇,同名同姓。家境殷实,父母恩爱。女孩也是长得出色美丽,名校大学生。算下来,一个月前女孩是刚大学毕业。
  本来可以开开心心的开始下一段人生的路程的时候,父母外出游玩出了车祸,意外的双双去世。女孩一时接受不了现状,就有些想不开。雪上加霜的是女孩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竟然劈腿了,小三还是女孩的闺蜜。
  陶娇娇心里堵得了一下,觉得真是人生悲剧。膈应的狠啊!
  总之一系列悲剧的后果就是女孩想不开了,想要寻死。死之前,女孩想疯狂一把,也不狂在这世间走一趟。
  值得一提的是女孩和前男友,也就是渣男交往了四年竟然都没有做出越界的事情,也就是一起牵个手,接个吻而已,再多就没有了。不是前渣男克制,而是女孩坚持,一定要结婚后才能更亲密的接触。
  其实前男友能坚持了四年,也是爱着女孩的。只不过最后没把持住,和女孩的闺蜜有了肌肤之亲,还怀孕了。
  呵呵!
  陶娇娇回想起记忆中所谓的心机婊闺蜜还没显怀就挺着肚子来给女孩儿示威的样子,真是,如果是陶娇娇自己,早一巴掌呼过去了。
  贱-人,从来都是我陶娇娇威胁别人,什么时候轮得到你在我面前耀武扬威的。
  可惜温室里长大的女孩,性子太柔弱了,就这么忍痛的主动和渣男分了手。再加上双亲去世的事情加一块,额!女孩就不想活了!
  死之前,吃喝玩乐,把之前没有做却想做的事情都做了一遍。最后一晚跑到夜店去喝酒,顺便想勾搭一个帅气的男士,疯狂一晚。
  可惜,正要紧的时候,女孩因为酒醉昏死过去,醒来的就是陶娇娇。
  可箭在弦上,哪有撤回的道理。
  于是陶娇娇就躺枪了,昏暗中看见男方长得不错,陶娇娇也不是个矫情的人。总这么被动不是陶娇娇的风格,再说了,事情该做的都已经做了,感觉不错的陶娇娇就主动地调戏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