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耽美同人 > 全世界只有我以为我是攻[娱乐圈] > 全世界只有我以为我是攻[娱乐圈]_分卷阅读_12
  小助理一怔:“江哥,你不是爱吃辣么?”
  “是啊,”江邪回答的理所当然,“可是顾影帝不吃啊。”
  “……”童宵额角一下子跳的更欢,猛地有种自家辛辛苦苦种的好白菜被猪拱了的愤怒。他正想说让江邪自己吃,就看见顾岷悄无声息站在了江邪后头,用自己的身体替被这夜风吹的抱着双臂的好白菜挡着风。
  方才的那股愤怒立刻便歇了菜,童宵望了两人一眼,涌上了股深深的无力。
  ……算了。
  他们爱怎么折腾便怎么折腾吧,反正两人都是乐在其中。
  说不定,还真是种诡异的情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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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中的所有故事都发生在雁门关。这座险峻的城池屹立在华夏版图的西北端,自古以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
  天下九塞,雁门为首;天下九塞,勾注其一。得雁门而得天下,失雁门而失中原。
  顾岷所饰演的将军自马上奔驰而来时,正值秋意萧瑟之际。孤雁,枯木,荒草,白骨。他停住马,远远地打量这座由无数将士的血肉生生筑成的城池。
  “城中人马都齐了?”
  身后的副将忙驱马上前,回道:“都齐了。”
  他顿了顿,又小声道:“只是,几个州长官都拒绝借兵,朝廷派下来的兵马也迟迟不至,如今匈奴攻势日渐凶猛,只怕……”
  只怕失守已是不可逆转之势。
  想及如此,他不由得更加怨愤远在帝京的天子。
  因为畏臣子勇猛多智而听信谗言,远远将将军派至这等必死之地——这是怎样恶毒的天子之心。
  “王猛!”
  将军拍了拍马侧,瞧着这城池,厉声叱道,“你我身为将士,自该为这国献躯、拿命为我朝而搏!怎可说这种扰乱军心之话?”
  王猛心中一惊,忙住了嘴,讷讷再不敢言。
  “来者何人?”
  城墙上有人喝道。
  将军仰头打量,忽然微微眯起眼——那是个看起来尚未及冠的少年,眉宇之间英气十足,防备地蹙着眉宇,居高临下望着他。身旁两侧的士兵俱都站于他身后,竟隐隐是以他为首之势。
  一群从死人堆里钻出来的人以这样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为首,这本就是一件荒唐之事。有认识的兵士在后头小声道:“将军,他就是之前那个带着满城百姓挡了三波进攻的,朝廷三次招其入朝俱不肯去。”
  “哦?”将军眉峰一挑,“父母何人,来于何处?”
  “俱不可考,只听闻民间百姓,皆唤其阿雁。”
  他们在城池上下遥遥相望,忽然见上头的少年勾唇一笑。
  “就凭你,”他轻蔑地说,“也想守得住我雁门关?”
  第14章 纵马飞驰
  电影的实际拍摄远比坐在影院中看到的要无聊。没有精美的后期剪辑,就只剩下绿幕和身后头雄浑的戈壁滩,一眼望去苍茫一片。
  最辛苦的在于拍摄的是古装战争剧,丛争在服装造型上头都无比用心,每一套盔甲的重量都有几十斤,沉甸甸地坠在身上,一天下来,整个人腰酸背痛、活像是浑身的骨骼经过了一场八级大地震,在马上颠的几乎要坍塌。
  饶是江邪身体素质一直不错,也有点扛不住这样高强度的工作。
  第一次拍骑马的戏时,剧组人员找了半天,最后牵来一匹枣红色的雄健大马。这马不断地喷着响鼻,尾巴烦躁地在空中甩来甩去,俨然是个暴烈的性子。
  丛争还有几分担心:“小江是头一回拍这种戏,找匹温顺点儿的马来。”
  奚含卉这一场没有戏份,裹了厚厚的大衣站在一旁,听见这话,画了浓妆的脸上不易察觉地流露出几分嘲讽。
  “对呀,”她状似关切地道,“江天王之前也没拍过戏,对这种都没什么经验。要不还是找个替身上好了,不如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我们谁能担负的起?”
  她是一点也不觉得江邪会骑马的。这样富裕又有权势的家庭养出来的孩子,原该是金贵娇气的,哪怕是她自己在家里,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更何况是江邪这种三代独子?
  江邪嗤笑一声,头也不抬便回怼回去:“放心,就算你从马上摔个七八十次,哥哥我也会在上头待得好好的。”
  他不顾奚含卉又青又白的脸色,径直熟门熟路掰开了那马的嘴检查了一番,随即拍了拍它的头,问一旁的骑术指导:“刚成年?”
  骑术指导点点头,怕他害怕,又凑上前来几步,道:“不用怕,你抓紧绳子,这马被驯化过了——”
  “我怕?”
  江邪在那马的鬃毛上顺着摸了几下,拿马梳替它打理了几番,随即一翻身,长腿一迈,干直接脆利落跃到了马上,双手紧紧握住了缰绳。
  “欸!你——”骑术指导有点儿急了,“怎么不听指挥呢?”
  江邪手中的缰绳一抖再一紧,身下的马就像是接收到了指令似的,立刻迈动马蹄嘚嘚小跑起来。速度越来越快,江邪高高束起的头发在脑后随风晃荡飘扬,如同徐徐展开的一面乌亮的小旗,眉目间都是勃勃的英气。那种令人心血沸腾的生命力和青年人独有的意气风发在他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当他微微趴伏下身子驾着马绕了这片区域一圈回来时,几个在场的女性甚至情不自禁鼓起了掌来。
  方明杰也有点儿惊:“他连骑马也会啊?”
  身旁的顾岷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那正于马上驰骋的人,牛头不对马尾地回答:“他的父母很负责,将他教的很好。”
  方明杰:“……”
  那可是你未来需要应对的岳父岳母啊,怎么可能不好?
  想及那一对在娱乐圈叱咤风云的夫妇,方明杰不由得有点儿胃疼。
  江邪的家庭背景在上一次闹得沸沸扬扬的吸毒事件后逐渐露出了水面,不仅有一对在娱乐圈打拼多年的男神女神父母,还有个于军区位高权重的祖父。即使这祖父现在退休了,那些大佬们也都得卖他几分颜面,做事前还会先去问问其意见,口上称的都是“江老”,一点也没有人走茶凉之势。
  方明杰简直无法想象顾岷拉着江邪的手要出柜的场景。
  万一搞不好,那位江老直接从兜里摸出把枪,一枪把人崩了,那他的日子还有什么搞头?
  可偏偏两位正主都对这一点也不担心,只有他这个皇上不急太监急的经纪人几乎要愁白了头发。
  “马术不错,”丛争看着江邪轻松地从马上跃下来,也不禁点头称赞,随即脸色又严肃了几分,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小江,我知道这是你的第一个角色。”
  “你之前没经验、没试过,所以我不在乎你这些常识上的小错误。你按着你本身的性子演,这个角色,就像是为你量身订造的。”
  “但只有一点。”
  他的眉头皱的紧了点,抿直了嘴角。
  “你要记住——你的骨子里也是个军人。”
  “无论是什么时候,也不能丢了军人的气概!”
  提及这两个字,江邪的身形也一下子挺得笔直。他眼底浮现出前所未有的认真神色来,眉目冷冽的倒有了几分顾岷的韵味,不卑不亢冲着丛导点点头,“永生不忘。”
  他的祖父、外祖父、曾祖父……都是在满是白骨鲜血的沙场上铩羽而归的人。他的血液里天生流淌着属于军人的血,这股血是支撑起他整个人的铮铮铁骨,满带着血腥的气息和金属冰冷的腥味儿,没有一时一刻从他体内流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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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组的拍摄日程安排的很紧,一周只有周日是休假。顾岷和江邪身为双主角,戏份比起其他人更重,拍摄任务只多不少,在每天都有新东西要学的情况下,江邪几乎是一回到床上便呼呼睡倒,等他反应过来自己有好长时间没有变成顾岷房间的东西时,已经是一周过去了。
  第二天是难得的休息日,江邪摸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小娇妻。
  ——什么?你问干什么?
  ——人都摆在面前了,还能干什么。
  当然是干该干的事啦。
  没办法,约会这种事情,本身就是要由老攻来策划的嘛。
  一米八三大总攻江邪趴在床上,给他一米□□的小娇妻发短信。
  【明天休息,哥哥带你约会,去不去?】
  顾岷的回信很快便来了。
  【几点?】
  甚至连地点都没有问,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江邪摸摸下巴,想了想后回:【你等等。】
  情感史一片空白的江老干部立刻翻开了通讯录申请外援,过了几分钟,短信铃声叮叮当当响起来了。
  【太上皇:约会?那去泳池吧,想当年,你爸我就是靠着我那强健的八块腹肌把你妈哄回家的——绝对管用,哄小姑娘最好用了。】
  江邪回:【爸,相信我,他腹肌比我更多。】
  【太上皇:???】
  江爹从沙发上坐直了身子,目瞪口呆。
  八……八块腹肌的女孩子么?
  想想看,画风似乎有些清奇啊。
  【经纪人童宵:陛下,此事不可冲动,要慢慢商量着来啊……你要是想出去便装巡游,怎么着也得带上几个宫中侍卫开路吧?侍卫不行,带上几个太监也行啊!】
  江邪无语半晌,回道:【你演太监?】
  童宵迅速秒回:【要是能让我一起去,演太监也行啊!你别冲动啊啊啊啊!万一被人认出来了怎么办!!!】
  江邪:……
  他实在是不明白,童宵到底是哪里来的认知,才会觉得他出门会连个帽子口罩都不带?
  狐朋狗友的回复也来得很快,先是通通感叹了铁树开花的奇迹,随后就开始七嘴八舌出主意。从海洋馆到游乐园再到电影院,甚至还诚心希望江邪能拉着他的小对象蹦一回极。当然,要是能跳个伞,中午再让五星级酒店来送一回外卖,那就更靠近江霸王的风格了。
  只有寇繁的短信是最后到的。
  他只回了一句话。
  【带她去看日出吧。】
  这样的回答在乱七八糟的答案里,真的算得上是一股清流。江邪挑了挑眉,问:【为什么?】
  这一次,那边的回复迟迟不来。直到江邪失去了耐心,开始挑选明天出门的衣服,才看到一条新的短信推送出来。
  【因为像你。】
  那样勃勃的生命力,永远也不肯熄灭的嚣张气焰,滚烫又炽热的心……
  通通都像你。
  寇繁在黑屏了许久之后,垂眸回复完了这一条,忽然用力闭了闭眼,举起面前高脚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他在迷蒙中铺展开视线时,只看到纸醉金迷的酒会,听到耳畔酒侍反反复复拉起的小提琴声。这样的乐声让他记起那年夏天男孩从窗台跳进他屋子的情景,那时的江邪眼睛里盛放着与如今如出一辙的热情,一手抚摩着背上背着的小提琴包,另一手来拍他的肩:“老寇!我要去国外学音乐了!”
  ——那时的他,是什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