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仙侠修真 > 雕骨师 > 雕骨师_分卷阅读_51
  弥洛斯仔细一看,发现是一块记忆芯片。随手将芯片插-入卡槽中,几秒钟后,弥洛斯脸上露出吃惊之色。
  这竟然是……
  呵,安亦,你到底还要带给他多少惊喜?
  丛林中,一片湖泊的湖底,一只全身金毛的生物缓缓从沉睡中醒来。他伸展着身体,银色的鳞片将皮肤层层覆盖,随即又很快隐匿于无形,只留下零星数片。
  金毛在水里翻滚了一圈,然后如一条剑鱼般朝水面冲去。哗啦一声,他破水而出,踏着浪花,冲向彼岸,周身的气劲在水面上留下一道长长的波纹。
  安亦!
  金毛轻盈地落在陆地上,正打算循着气息去寻找安亦,告诉她自己又变厉害了,比那个雄性更厉害。
  然而,安亦的气息已经变得很淡,等他寻到原来的山洞,却没有看到安亦。
  安亦!
  金毛朝着天空大吼一声,然后纵身一跃,消失在丛林深处。
  金毛醒了?
  安亦接到骷髅水蜥f的信息时,刚刚离开2号基地。后来又在路上耽误了几天,等她回来,已经失去了金毛的踪影。
  对此,安亦并不太担心。以金毛的实力,这片区域应该没有什么生物能够伤害他。
  然而,安亦放心得太早了。金毛刚刚完成进化,能量还没有稳定,再加上急着寻找安亦,情绪处于暴动边缘,情况非常不妙。他在丛林中连续跑了几天几夜,血液受到能量的冲击,不断从毛孔中渗出,几乎将他染成了一个血人。
  浓烈的血腥味吸引了很多野兽,但是摄于金毛的威势,并没有什么生物敢挑衅他。除了一种,那就是——绿妖。
  无论金毛有多强,一旦被绿妖沾上,瞬间就会变成一堆白骨。敏锐的第六感,让他及时感知到危险,在绿妖出现前远远遁走。但是,他身上的血腥味对绿妖有着极大的吸引力,逃奔数百里,依然不紧不慢地缀在他身后。
  金毛的体力几乎达到了极限,速度也越来越慢。就在他即将被绿妖赶上时,突然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
  安亦,是安亦!
  金毛涣散的眼瞳重新闪耀光彩,积蓄最后一份力量,想气息所在的方向冲去。
  快了,就快了。
  穿过茂密的树丛,眼前豁然开朗,明媚的阳光下,那人就在山石边……
  扑通一声,金毛精疲力尽,重重倒在地上。
  彼时,安亦正在洞口炼骨,忽然有所感应,抬头望去,赫然见一个血人从树丛中冲出来,仅仅看了她一眼,便晕倒在地上。
  金毛?安亦还来不及吃惊,就看见随后而至的绿妖。
  她快速冲过去,在绿妖即将碰到金毛时,激活了一块骨雕。
  安亦早就发现,骨雕生成的灵兽,对绿妖具有一定震慑作用。虽然无法对它造成伤害,却能将其驱离。
  果然,十二生肖之虎灵一出,绿妖立刻放弃金毛,消失在空中。
  山洞中,金毛趴在草席上,安静地沉睡着。不知过了多久,他缓缓从昏迷中醒过来。
  手上传来一阵冰凉的触感,他转头看去,只见一个“人”正在帮他擦拭手上的血迹,动作轻柔,神色专注。
  人?金毛嗅了嗅,这熟悉的气味,确实是安亦。他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安亦长肉了?!
  他忍不住用手指戳了戳安亦的皮,软软的,温温的,还很有弹性。
  【别乱戳。】安亦拍开金毛作怪的手。再让他戳下去,人皮肯定会被戳破。
  真的长肉了!金毛一跃而起,兴奋地将安亦扑倒,在她脖子上嗅来嗅去。然后抬起头,眼中露出疑惑之色。
  奇怪,闻起来不像肉的味道。
  金毛亮出牙齿,打算咬一口试试。安亦连忙阻止,用力在他胸口推了推,让他起开。
  金毛动也不动,继续压着她,手指在她的身上划来划去,驾轻就熟地将她的制服撕成了条条。
  这只流氓!安亦顾不上袒-胸-露-乳,竭尽所能地留下了最后一片遮-羞-布。
  金毛似乎对她的新身体很感兴趣,连身上的伤也懒得理会,聚精会神地研究人体之美。
  看完正面,他又将安亦反过来,开始观察背面。
  察觉某只魔爪正在捏她的屁股,安亦忍无可忍,抬手按住后脑,5秒后,原本光滑的后背突然裂开一条长长的缝隙。
  裂开了!安亦的皮裂、开、了!!!
  金毛张大嘴巴,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怎么会这样”的惊吓表情。
  接着,他又看到安亦扒开自己的皮,将头颅取出来,然后慢悠悠地蜕掉整个身体的人皮,露出一具白花花的骨头架子。
  安亦“蜕完皮”后,重新把自己的头装好,见金毛一脸呆滞,便伸手拍了拍他的肩,结果他往旁边一倒,就这样晕过了去。
  安亦: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可怕啊?居然被吓晕了……
  不过,也有可能是他重伤未愈,精神过度亢奋所以引起的晕眩。
  安亦用“浮”字诀将金毛送回草席,然后将人皮收好,决定在野外生活期间,尽量不披人皮,免得吓坏某人脆弱的小心脏。
  看着金毛身上的血迹,安亦想了想,干脆将他移到水里,直接在水里帮他清洗身体。金毛的恢复能力比弥洛斯更胜一筹,只要不是毁灭性创伤,基本都能自愈。
  安亦不知道他这几天经历了什么,但看他疲惫的样子,应该过得不太好。安亦细心地帮他清洗毛发和血迹,金毛十分安分,没有丝毫挣扎和抗拒,即使在昏迷中,也是那样信任着安亦。
  清洗完毕,安亦把他放到草席上,刚准备离开,腿骨突然被一只大手抓住。抓得太紧,安亦没法挣脱,只好暂时将腿骨留在他手里,自己坐到一旁研究骨头去了。
  安亦没有看到,抱着腿骨的金毛,眉目舒展,好像得到了什么宝贝,睡得十分安心。
  第二天,金毛的精神恢复了大半,看到手上的腿骨,第一时间寻找安亦。见到她就坐在不远处,立刻眉开眼笑,甩着尾巴凑过去。
  安亦看了他一眼,指指自己缺了半截腿骨的腿,示意他把骨头装回去。
  金毛马上照做,抬起她的肱骨,将小腿骨往上装,试了好几次,终于把骨头接好。他抬起头,欢快地摇着尾巴,一脸“快来表扬我、快来表扬我”的骄傲样。
  不错。安亦摸摸他的脑袋,以示鼓励。
  以前看得多的都是男人或女人替情人温柔地穿鞋,到她这里,就直接变成豪放地接腿了。
  这画风太美,注定鬼畜啊……
  ☆、第65章
  安亦现在除了每天琢磨骨头之外,又多了一个新目标,那就是收集蛰伏朱果。她答应过好真菌,要让它们充满这个世界,帮助它们繁殖最快的方法,就是让更多人类成为真菌母体。动物母体衍生的虽然是原始真菌,具有强大的促使进化的能力,但不具备足够的繁殖能力,其衍生出的好真菌也没有智力,自身无法进化。
  而人类母体繁殖的好真菌,会在繁殖过程中不断进化,存活的时间也将不断延长。随着它们的数量越来越多,生物进化的数量也会越来越多,与此同时,由动物促生的朱果种子必然也会随之增加——这将是一个良性循环。
  此事任重而道远,因为蛰伏朱果的数量非常稀少,一个月能找到10株就算幸运了。特别是经过上次人类的大肆采集之后,这片区域在短时间内,恐怕都很难搜集到更多蛰伏朱果了。
  所以,安亦决定过段时间去更远的地方探索一下。她如今是一只骷髅,没有后顾之忧,海阔天空,任意行走。
  “嗷呜。”金毛蹿到一块石头上,探头往下看。
  安亦骑着囝囝随后赶到,灵魂之力的光芒就出现在那块石头后面。几分钟后,安亦又拥有了一只新的骷髅兽,取名“特尔夫”(12)。这是一只精卫(生物名),可称其为自然界的清道夫。因为它们有一个习惯,喜欢将腐尸、粪便等等各种会散发异味的物体,全部用泥土掩埋起来。
  即使变成骷髅兽,这个习惯显然也没有改变。它复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安亦目前所在洞穴的所有杂草烂叶以及一些臭虫全部清理掉,包括金毛临时做的水藻床。
  这让金毛发了好大的火,差点就把特尔夫给拆掉了。最后还是在安亦的美食安抚下,才勉强放过这只多手多脚的清道夫。
  不过,金毛坚决不让特尔夫再进他和安亦的窝!
  特尔夫也不在乎,世界如此污浊,何处不能发光发热?然而,大部分动物都不太喜欢精卫兽,人家好好一坨粪便摆在那里,要么是为了划分领域,要么是为了威吓入侵者,你一过来,叉叉几下把人家的粪便给埋了,这不是找抽了呢吗?你以为人家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一个合适的地点拉一坨合适的粪便容易吗?!
  安亦倒是挺喜欢特尔夫的,作为爱干净一族,有这么一只勤劳的小伙伴,真是不能更好了。自从特尔夫来了后,她的洞口就变得异常整洁开阔,连一片落叶都没有了。
  除了特尔夫偶尔不要命地想把身上挂着水草的金毛给清理掉之外,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这天,安亦正在洞外雕骨,忽然听到手臂上的【我往】传来一声闷响,随即就见空中出现了一副模糊不清的影像。场面有些混乱,声音也很杂噪,但还是能看得出是弥洛斯那边出现了变故,他们队伍所驾驶的几辆梭车全部爆炸,伤亡还不清楚,但肯定不太乐观。
  待稍稍稳定,安亦通过骷髅尺蛙【我往】联系弥洛斯:【发生什么事了?你们还好吗?】
  过了十几秒,弥洛斯低沉的声音才从那边传过来:“有人在梭车上动了手脚。”
  【兰爵?】
  “除了他之外,我想不出还有谁想置我于死地。”弥洛斯冷笑,“他可真够能忍的,居然等到现在才动手。”
  【你们怎么样?】
  弥洛斯沉默了一会,没有回答安亦的问题,反而提醒道:“你要小心。”
  【我要小心什么?】
  “我怀疑兰爵可能派出了一些人在找你。”
  【找我?】不是安亦自大,在丛林中,她还真没什么可怕的。
  “总之,你小心一点。”弥洛斯再次叮嘱,“兰爵的手上有新能源武器,我们都见识过那种武器的威力,如果不小心被伤到,即使是你,恐怕也会有危险。”
  【嗯,我知道了。你也要小心。】
  结束通话,弥洛斯稍稍松开的眉头又收拢起来。他看着混乱的爆炸现场,眼中燃起愤怒的火焰。
  他的士兵,在剿杀幽镰的战斗中所牺牲的人数,都没有这场爆炸牺牲的多。两百多名士兵,原本是带着胜利和荣誉凯旋而归,结果却死在了一场毫无意义的阴谋中。
  “弥洛斯少将。”欧莫脸色难看地报告,“无法与基地取得联络,我们的通讯好像被截断了。”
  弥洛斯面无表情地说:“附近应该安装了屏蔽器。”
  某人根本没打算让他们活着回去,想必前面还有陷阱在等着他们。
  弥洛斯摩挲着自己的个人终端,里面存放着安亦送给他的记忆芯片。他原本计划引君入瓮,利用这次机会搜集兰爵的犯罪证据,没想到他狠毒至此,完全不留后路,让他白白牺牲了这么多战士。
  很好,既然如此,那就开战吧!兰爵,我弥洛斯不仅要让你身败名裂,还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收到弥洛斯的提醒,安亦虽然说着不在意,但还是让骷髅兽多留意附近的情况,看看是否有什么可疑人类出没。她自己也变得更加小心,外出时都会披上人皮,穿上全甲制服。
  被袭击还可以拯救一下,但如果被发现自己是骷髅,那就不太秒了。不是每个人类都像弥洛斯那样开明大方好说话,遇到危险的异生物,不是抓回去研究,就是想办法弄死。
  不过安亦观察了好几天,都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她琢磨着,那群人如果不是迷失了方向,那就是兰爵根本没派人过来。
  但是事实上,兰爵不仅派了人,而且人数还不少。对于安达苏卡,他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将其当作了除弥洛斯之外最需要除去的目标。可惜的是,他低估了安达苏卡的实力,看错了“他”的性别也就算了,还看错了她的种族。
  在安亦和弥洛斯分道扬镳时,就有人在后面追踪。不过安亦用了“快”字诀,分分钟就把人给甩了。
  之后,这群追踪者便再也没机会找到安亦。因为他们被骷髅幽镰tt给杀了,尸体成为了另外三只幽镰的食物。这些幽镰原本只喜欢吃内脏,但在tt的威吓下,它们不得不将尸体的血肉全部吞食了。
  tt有意改变它们的习性,只吃内脏不仅难以饱腹,而且容易造成过度滥杀,招来祸端。挑食不是强者的特质,它只会妨碍种族的繁衍。
  tt杀死这些人类,不是因为与人类有仇,而是因为它潜意识中,存在着一种为安亦清除危险的认知。既然是危险,那就杀了吧,杀什么不是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