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仙侠修真 > 熊猫精在都市 > 熊猫精在都市_分卷阅读_138
  魏武满头黑线的看着自家师叔唱作俱佳的表演,说不算,还挽了个剑花,摆了个金鸡独立的造型,就跟唱戏的一样,师叔啊师叔,您老人家在山上都看了些什么啊?
  不是说不能让陆师弟知道我们来吓唬熊猫精吗?您这话一出,不全露馅了吗?想到陆师弟知道他们今天做了什么,就觉得生无可恋!
  不行,他得赶紧请假出去避避风头!
  “何方宵小,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虎大姑语气不善的从楼上瞬移到楼下,拧眉看着站在客厅的两个傻x。
  魏武一楞,这谁?难道走错门了?可是以前套过保安的话,是这家没错啊,难道他记错了?
  额,不管还是先撤,楼梯口那个女的看上去就不太好惹,要是闹出去这脸可丢大发了。
  悄悄的扯了扯师叔的衣服,低声说道:“师叔,咱们可能走错地方了,快撤吧。”
  没反应,继续扯,还是没反应。
  “师叔!”
  急急的转头,却见自家师叔双目圆瞪,像个木头一样杵在那儿,呼吸急促,就跟见到鬼一样。不是吧,您老人家这会儿可不能掉链子啊,咱们罗浮宗的百年声誉,我魏武英明神武的形象啊!
  正准备以下犯上把老头子打晕了带走的时候,老头子颤颤巍巍的开了口:“春,春花?”
  声音不大,但鉴于此处□□静,虎大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咦,认识的?要知道现在不管修真界还是妖界,都叫她一声大姑,能叫她名字的,少之又少,大都是旧人了,而且,这个声音略有些耳熟?
  脑海里飞速转动,好像抓到点什么,眉毛一挑,试探性的叫道:“明光?”
  中年男人被这个名字吓了一跳,好像突然上了发条的机器一样,猛地跳起来,叫道:“我不是明光,你认错了人了!”
  好死不死蒙面的黑布没系结实,刷的一下掉了下来,虎大姑看到那双与记忆里一模一样的眼睛,笑道:“明光,真的是你。”
  明光手忙脚乱的一边将黑布摁在脸上,一边用空着的手遮住脸,颇为惊慌的说:“你认错人了,认错人了,我不是明光。”
  魏武无语的看着自家师叔徒劳无功的动作,叹了口气,说道:“师叔,人家都认出来了,您就别遮遮掩掩了。”
  明光道长没想到师侄居然扯自己后腿,情急之下立马转身,从阳台上跳了下去。
  魏武没想到自家师叔居然落荒而逃,连忙抱拳道歉:“前辈,得罪了,晚辈先行告辞,改日再向前辈请罪!”说完就急急忙忙的跟着跳窗跑了。
  虎大姑也没拦着,见到几十年不见的故人,让她有一瞬间的恍惚。
  熊圆圆听到响动,传音问道:“大姑,出了啥子事?”
  虎大姑回过神来,安抚道:“没事,你继续修炼。”
  熊圆圆皱着眉头,她刚才好像听到大姑叫“明光”?明光,明光,这个名字很是有些熟悉呢。
  魏武一路循着痕迹追过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河边找到了自家师叔。
  明光道长浑身弥漫着忧郁的气息,站在河边静静的看着河水,魏武大气都不敢出,师叔你想干嘛?不会想不开要跳河玩吧?
  “小武啊,你看师叔是不是老了?”
  声音如此忧郁,魏武顿住脚,直起腰收起小心翼翼的姿势,咳了两声,回道:“师叔说哪里话?您正是风华正茂大好年华呢,站出去也是风度翩翩的帅大叔一枚,您这些年变化不大。”
  这话虽然有夸大其词吹捧的嫌疑,但也不算太假,虽然师叔因为天天吃素的原因,有些偏瘦,但怎么说也是身姿挺拔,加上常年住在山上,自带一股仙气,刮了胡子,穿上白色道袍往那儿一站,还是很能唬人的。
  当然前提是他不开口,不逗比的时候。
  “唉,怎么会没变化呢,想当年走在街上也是有姑娘给我扔手绢的,可是现在,唉!果然是岁月不饶人啊!”明光看着水面上胡子拉碴的脸庞,咸菜干一样的衣服,重重的叹了口气。
  “额,师叔,您老人家只要刮了胡子,换身衣服,还是挺精神的。”魏武搜肠刮肚的想说辞安慰突然伤春悲秋的明光道长,没想到正好戳到了伤口上。
  “老人家?”明光道长愤怒的瞪着魏武:“我很老吗?”
  “尊称!尊称!”
  嘴里这么说着,心里却暗暗腹诽,您都一百好几十岁了,叫老人家也没错啊!
  “唉,你说的没错,我是老啦,我原想着再见到她的时候,必然是精神奕奕光彩照人的,没想到,却是这么一副狼狈样,她倒还是那么迷人!”明光说道这里,突然伸手狠拍了魏武两下:“都怪你,出的什么馊主意!要不是你,怎么会被春花看到我现在这幅样子!啊?!”
  师叔,那都是您的主意,我是被迫的!魏武无奈的往旁边躲,却怎么也躲不掉师叔的铁掌。
  好容易等师叔消了气,魏武内心的八卦之魂又蠢蠢欲动,不怕死的凑上去:“师叔,刚刚那位就是您念念不忘的春花啊?话说她长得也就,咳咳,您怎么就念念不忘一百多年呢?”
  不是他眼光高啊,方才屋里的那位,真看不出来有什么国色天香的地方。
  明光瞪了一眼魏武:“你懂什么!春花当年啊,好看的不得了,笑起来就跟她的名字一样,像春天的花儿一样。”
  明光的眼神慢慢飘远,嘴角不由自主的弯了起来。
  123.第 123 章
  明光出生在一个普通的村子, 那几年光景不好, 不是水灾就是旱灾,田里没收成, 税赋又重, 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 卖儿卖女的常有,明光家里也不例外,当然那时候他还不叫明光, 叫什么也早就不记得了。
  小小的镇子里泾渭分明,前半个镇子热热闹闹, 呼朋引伴吃饭喝酒的络绎不绝, 后半个镇子惨惨戚戚,卖鸡卖鸭卖人的挤在一块, 看见有大户人家的管家之类的过来, 一窝蜂的就拥了上去。
  那时候贫苦百姓的命跟畜生也没什么区别。
  明光当时是五岁还是六岁来着,他也不记得了, 头上插了跟草标,懵懵的坐在那里, 面黄肌瘦看着就不好养, 年纪又小也做不了什么活,所以一连三天都无人问津。
  明光的爹越来越焦急,一个劲儿的跟明光说让他嘴甜一点,懂事一点,别木木呆呆的跟个傻子一样,奈何明光年纪实在太小,满心里又都是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恐惧,完全反应不过来。
  他曾经听村里人讲过,很多人买了小孩回去就炖了吃掉了,好些年前还有专门卖人肉的摊子,客人现点,想吃哪就割哪儿的肉,他怕疼,偶尔有人来问,他两眼立马就鼓了两泡泪,买家觉得晦气摆摆手就走了。
  明光爹给气的,从内心来说说把自己儿子给卖了他也舍不得,那不是没办法嘛!老娘生了病,年景又不好,家里十几张口等着吃饭,还要交税,明光上头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大闺女已经卖掉了,不过钱只够给老娘买药的,至于为什么不把两个大的卖掉,因为两个大的能干活啊,伺弄田地扛沙包也能当半个大人使了,而明光年纪小干不了多少活还得吃饭费口粮,当然是把他卖掉划算。
  这是他们全家老少爷们开了家庭会议以后做下的决定,别说为啥不把明光他大伯二伯小叔家的小子卖了呢?因为老大老二家的小子也能干活了,大伯家的儿子颇有些读书的天份,这可是他们家百年来出的第一个能读书的人啊,带着家族翻盘就靠他了!至于小叔家,就一根独苗,卖了万一以后就绝后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