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耽美同人 > [综]我在故宫装喵的日子 完结+番外 > [综]我在故宫装喵的日子 完结+番外_分卷阅读_840
  夏安然心头一凛,他很清楚家里这几个的武力值,见它们如今居然连叫唤都无,便觉有几分古怪。
  莫非来者极其的强大?夏安然的确有听说过,动物界等级分明,若是在绝对的压制面前,动物们是连反抗的胆量都没有的。这是出自于血脉的自我保护和压制。
  他立刻警惕起来,手一抄便拿出了自己的护身小弩机,还是一左一右两个。
  没错,对于夏安然这样的战五渣来说,一个弩机是不够用的,只有双手开枪才让他能多些安全感。
  到时候两箭射完便丢掉一个再拉扳机,又可以多一下,三箭射完了还有随身小刀,这身武艺在这个满是内功的世界不够用,但是在寻常的低武世界业已经足够。
  忽然,夏安然注意到家里的狗子抬头看了眼天花板,他黑眸一凝,果然,细细听去便能感知上头有连续踩过的动静,只不过那人身形实在轻巧,故而声音不大,夏安然一时之间注意力又集中在门外,差点轻忽。
  他后退两步,背靠墙面,集中精神注意上头的脚步轨迹,另一手轻轻拿开了插销,便是现在!
  他猛然一脚踢开房门,人蹿出去弩机朝天,刷刷便是两箭,从他房顶越过之人似乎完全没想到他会有此反应,他又已经在半空中,措手不及之下身形颇有些狼狈,只是此人身手确实不错,在半空中他一脚踏另一只,硬是靠着这个一点都不科学的动作提气一个翻身,灵巧得踩在了树上。
  随后于夜空中一个警惕回头想要看清楚是谁暗算,谁知见到夏安然之后,这人整个人都呆住了。
  夏安然也呆住了。
  这个白衣人蒙了面,只露出两只晶亮黑眸,今日又是新月,月色淡淡,理论来说,要辨认他是不可能的,但是架不住夏安然有一个好鼻子呀。
  他慢慢闭上了自己因为惊异而睁大的嘴巴,恶狠狠得瞪了这人一眼,另一手忙着矫正扳机,对向了这个白衣人,大喝道“何方贼子?”
  白衣人闷声不吭,他几个灵巧的走位避开夏安然射去的箭矢,搭乘清风飞快逃窜。
  “贼子莫逃!”展昭此时已经追到,他看了眼手上拿着弩机的小王爷和他身边庞大的动物军团,俊脸微僵,只是职责所在,展昭不得不远远向夏安然抱了个拳,立刻跟着窜了出去。
  夏大狗同夏二狗远远看着这两人的身影,欢快得摇起了小尾巴。
  作者有话要说:震惊!!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张发了之后,居然又回到了我的存稿箱…………
  十八脸懵逼
  养,当然是要养白二少啦!!!还有把小郎打成小狼的……总觉得你们污污哒!!
  大佬们都有自己家哒,夏喵,夏喵养不起大佬,他还挣扎在贫困线上捏~虽然有钱,但是耐不住他已经投资了好几家店铺啦!
  夏喵已经忙得木有时间写小说了。
  讲道理,我真的很搞不懂这些武林人士一天到晚换脸那么容易是什么鬼,但是根据古龙《陆小凤》早期设定,易容术还是有BUG的,譬如——面瘫。
  玉天宝来不是添堵的,他是来推剧情的(喂)可以放心。
  大宋的诉讼机制已经非常完善,而且它是多交叉路线,有上诉权,不是一下定终生的。所以譬如《水浒传》里头好几次的案件,如果真的在宋朝,是绝对可以上诉并且不会这么判罚的。
  不过因为《水浒》是明朝人写得……咳咳,所以其实在案件上头还是参考了明代的风格。咳咳咳。
  对了其实一直有一个争论,就是关于宋朝百姓上衙门时候是否需要下跪的论题,因为很多案卷会特地提一下跪字,譬如某某认而跪之,亦或者是跪下来求青天给个清白。如果一直跪着的话就有些没道理,所以大家倾向于,宋朝百姓如果无罪,就是站着的,而不是一上来就先让人跪下。——当然不排除那种实在冤屈一开堂就跪求个清白的类型。
  另外,
  我们都知道在清朝告官是需要给杀威棒的,民告官更是严重,即便胜诉也要流放,越级上诉更是要打。
  拦轿告状的等同于冲撞仪仗,即便胜诉也要被处罚,种种行为使得百姓告官的成本提高,遇到冲突会选择自己解决,自己解决的手段当然是撸袖子啦。但是宋朝这点还是比较好的,基本上,只要你是清白的,一般都不会加刑,但是屈打成招依然存在,但是如果屈打成招被发现了,这个官员也是会受处罚的。譬如包拯在《三侠五义》中开张就是他“杖杀”了一个犯人,于是被解职。
  而且宋朝的法律把各方面都规定得非常细,总体来说,基本都是可以“按律”审判。而且宋朝的司法非常复杂,一个案件基本都会有复查和疑狱等等,所以错判率很低。
  而且宋朝基本是实行“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政策,也就是说,基本都是以无罪论人。(PS,辜是有罪的意思哦,不辜就是无罪之人,经是法律条纹,意思大概就是宁可不跟着条纹走,也不能杀无辜之人)
  但是要提一句,宋代的司法机构没有和政府机关独立开,它还是隶属于政府机关的。
  但是“独立审判”某种程度上还是成立的。宋朝的法律规定,下级法院在审判时候是不允许向上级法院请示的,而上级法院给予的指示,下级可以不理睬,也就是独立判决,当然被判之人也可以上诉,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总之我们看包青天时候觉得还是以人判为主,包拯说斩就斩了,但是在宋代其实没有这么容易,要层层判罚,也有公诉人陪审官来着,不服还能上诉,不过话说回来包拯的三道铡本身就是演化自皇帝的三札,可能有特权也说不定……咳咳。
  不过民告官有专门的机构审理,县衙不管这个,县衙只管民告民。
  开封府还有专门的部门接受百姓上诉,可以接到求救无门者,类似于告御状。
  对了,上诉封顶3次,南宋是5次。
  但是也有例外,如果控告法官受贿不在此列,特别复杂的不在此列,总之,在宋朝要有冤案坦白说听不容易的。当然,高技术犯罪不算啊,所以后来宋慈才写了《洗冤集录》,就是因为很多不解剖看不到真相的案件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