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三愿摸摸鼻子。得,是他突然出声把人家小姑娘吓着了?
尴尬地咳了一声,梁三愿找了张没人的桌子,默默坐下了。
名侦探小凤凰
王富贵和媳妇卖了三十年的馄饨,别的不说,就馄饨而言,他就能毫不心虚地挺起胸膛,说他家馄饨就是这片儿最好吃的的馄饨。
这里哪家没有吃过他家的馄饨?就连他们城今年中了探花的李家小公子小时候也吃过他们家的馄饨哩!
三十年,足以让一件事从陌生到熟练,乃至极致。
王富贵家的馄饨店在这一片是独一家的,有过不长眼的家伙妄想在附近再开一家抢他的生意,最后哪个不是悻悻败落,从此再也没有人试图做过这样的事。
凭着卖馄饨的积累,王富贵甚至在城里买了一个小房子,虽一家六七口人住起来十分拥挤,但也是让他得意的一件事。
由此,勉强称为手艺人的王富贵自认为什么大风大浪他没见过,心态特别沉稳。
哪知今天,就遇到了让他难以置信的事情。
王富贵的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锅中的馄饨。生馄饨遇热水,不多久就浮起翻滚,火候时机非常重要,时间短夹生,时间长面皮会脓掉,味道会大打折扣。
一锅又一锅,王富贵眼疾手快,动作麻利。
“爹!加一碗馄饨!”
小女儿突然的高声喊叫让他的手一抖,险些打乱自己的节奏。
出锅时分神瞪了这臭丫头一眼,王富贵抄起三碗馄饨,送给新坐下的几位客人。
送到最后一个人,王富贵抬头看了这位客人一眼。
乖乖!这是哪家的小公子?怎么生得比李探花还好看?这小公子不在酒楼里吟诗作对,来他这找乐子了?
王富贵虽惊讶,但身为一个半只腿踏进棺材里的人,自然不会像小蝶那样惊慌失措乱了分寸,他很快就稳住了心神。将馄饨稳稳地放在小公子面前,见小公子回了他一个笑,王富贵便继续回到煮锅旁边了。
这样一位风度翩翩、钟灵毓秀的小公子,一旦注意到了,自然不可能再无视。王富贵偶尔也会忍不住瞄上几眼,越看越觉得这小公子年纪不大,但眉眼间一片怜悯和善,仿若寺庙里被人供奉的慈眉善目的菩萨。
大户人家出身的孩子就是不一样,在他这种破旧寒酸的地方吃饭,身板也挺得跟读书时一样,都比小蝶一个姑娘家斯文秀气多了。
想到这,王富贵瞥了眼一家闺女,果不其然,那丫头正红着脸偷瞄小公子呢!
王富贵叹了口气。
小公子慢条斯理地将一碗馄饨吃完,旁边的那桌已经换了三桌的客人了。
这个时间段人也少,许是小公子与此地极为不符的气质,没有人选择和他同桌。
只剩了五位客人,王富贵盘算着时间也差不多了,不再往锅里下馄饨,准备收拾东西回家。就在这时,这位俊美优雅的小公子走到他跟前,脸上没有任何嫌弃的意思,反而带着好看的笑容,问道:“老板,不知是否可以与您谈个生意?”
王富贵停下了手上的活,脸上带着不可置信。
啥?谈生意?和他?
*
对着端馄饨过来的老板微笑致谢,梁三愿没有立刻食用,而是仔细观察了一下这碗食物。
馄饨皮薄馅大,可以透过半透明的皮看到粉色的馅料。比他的脸还大的结实瓷碗中,满满当当塞了一大碗。最上面撒上了葱花点缀,为这略显单薄的色彩增添了一抹亮色,诱人至极。
梁三愿拿起桌上的醋往碗中倒了一点,用勺子这么轻轻一搅,馄饨中的面香与肉香、葱花香、醋香和腾腾热气,混合着直往人的鼻子里钻去。
没有急着吃馄饨,梁三愿先舀了一匙汤,放在唇边轻轻吹了吹,等滚烫的汤水稍凉,才细细品尝。
这汤看起来透明无味,十分平淡,哪知入口极鲜。
喝了三四匙汤,梁三愿这才舀起一个馄饨。馄饨个头不大不小,刚好可以一口一个。依旧吹凉才放入口中,梁三愿轻轻一咬,馄饨馅鲜美的味道立刻弥漫在整个口腔。
自古高手在民间,这句话可真是一点都不假,谁能想到路边这么小小一碗馄饨能这么美味?
不紧不慢地将一碗馄饨吃完,甚至没有留汤。梁三愿脑筋一转,突然想出一个法子来。
将碗摆放好放在桌面上,梁三愿走到老板面前,先是露出一个笑,尽量让自己显得亲切,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认真地问道:“老板,不知是否可以与您谈个生意?”